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22年沙坪坝区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沙坪坝区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重庆市政务服务工作要点》要求,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抓紧抓实营商环境创新试点。紧密对接国家、市级首批改革事项,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提升服务,配合推动我市“1+N”实施方案体系落地落实。积极争取创新试点,自主探索,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建立分层分级调度、督查督办、进度通报、工作约谈和考核问效等工作机制,清单化项目化推进各项改革任务。
二、深化“全渝通办”。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方式和流程系统性重塑,持续推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通过统一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审核要点、工作规程、综合窗口设置和系统支撑,优化数字政务服务供给,构建“标准统一、就近交件、协同办理、一次办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基于“渝快办”平台开设“全渝通办”线上服务专区,线下设置“全渝通办”综合窗口,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对与自然人相关的事项,积极探索不受行政区划、户籍身份及常住地限制的办事规则,推进办事结果就地立等可取。
三、推进“跨省通办”。深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第一批事项和“川渝通办”第一、二批事项办理,领取“放管服”改革第二批和“川渝通办”第三批事项清单、电子证照互认共享第一批清单。进一步拓展我区“川渝通办”、“西南五省通办”等周边省市区通办事项和合作,力争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实现“跨省通办”。
四、规范实施行政许可和备案管理。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国办发〔2022〕2号),领取和发布我区区级部门和乡镇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整治变相设立和实施许可,重点规范备案事项,分类梳理备案事项清单。持续规范中介服务,按照网上“中介超市”服务标准,推进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应进尽进”,鼓励引导其他中介服务事项进驻,规范参与“中介超市”采购活动的市场主体行为。全面运用“重庆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规范事项调整流程,实现数据同源、动态更新和联动管理。
五、优化提升“渝快办”沙坪坝子站功能。持续优化“渝快办”沙坪坝子站改版升级,综合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拓展智能导办、智能审批、“不见面审批”等智慧政务应用,提升“渝快办”平台个人和企业服务体验。升级改造“渝快办”平台移动端沙坪坝专区,实现更多功能掌上可办。建立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常态化查错纠错机制,窗口人员定期“网跑一次流程、网巡一次纠错”,以切身体验补短板、强弱项。
六、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推进高频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窗口、监管执法现场和社会化领域的场景应用。按市局统一安排部署,持续提升在线身份认证、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收据应用覆盖率,重点加强在货物报关、银行开户、货款、项目申报、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应用。推广“免证办”服务,通过直接取消证照材料或数据共享、在线核验等方式,推动实现我区部门核发的材料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建设电子签名印章系统,推广电子签名、电子印章应用,为全流程“无纸化”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七、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落实“双告知”“双跟踪”“双反馈”许可办理机制,加快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在低风险生产许可等领域推行告知承诺制,实现“一诺即准营”。试点实施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优化开办企业“一网通”和“E企办”。推行企业办事“一照通办”,仅凭营业执照即可办理部分高频审批服务事项。推动“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在不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探索“一证多址”改革。探索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实现“一证准营”、跨地区互通互认。持续优化企业办税服务,深化“多税合一”申报改革。深入推进“一企一专班”工作,建设沙坪坝区企业服务平台,对企业和政策分类画像,实现政策智能匹配、精准推送,企业应享尽享、免申即享。设立惠企政策集中办理窗口,推动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稳岗扩岗等惠企政策一窗申报、快速兑现。
八、持续优化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分类规范审批程序、压减审批要件、简化技术审查事项。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一本报告管前期”,推行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适度分离,强化项目决策与建设条件的协同。深化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在土地供应前开展相关评估工作和现状普查。深化“多规合一”业务协同。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审批中的“体外循环”“隐性审批”等行为。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涉及的测绘事项,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实施方式。探索建立重大项目有关政务服务集成化办理机制。推进承诺制信任审批。
九、依法有序推进放权赋能。将点多面广、基层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执法权赋予乡镇(街道),进一步向经济发达镇放权赋能,乡镇(街道)有效承接上级或部门放权赋能事项。强化依法依规、需求导向、能力匹配、应放尽放和全程监管,根据市级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工作规范,提升放权整体性协同性精准性,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组织开展行政权力下放和承接运行情况自查评估,对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情况进行“回头看”,动态调整放权事项。
十、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推动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夯实监管责任。加强审管衔接,推进审批和监管信息实时共享。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探索将有关联的多个监管事项整合为综合监管“一件事”,深化“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深化“互联网+监管”,加强监管数据归集共享和应用,探索形成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
十一、提升“一站式”服务集中度。统一集中提供政务服务的综合性场所名称,区政务服务大厅更名为区政务服务中心,原各部门专厅更名为区政务服务中心XX分中心,乡镇(街道)为沙坪坝区XX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为XX乡镇(街道)XX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立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场地特殊要求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确保各部门分中心、各基层站所事项中心都可办。确不具备集中进驻条件的,需纳入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积极推进水电气讯、公证、法律服务等事项和中央在渝单位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并逐步向其他便民服务领域延伸,提供“一站式”服务。集中进驻事项必须在中心实质运行,严禁“明进暗不进”。深化部门业务综合授权的“首席代表”制度,推进更多事项当场办理、简单事项即时办结。推动无差别综合窗口和分领域综合窗口从重数量向提质量转变。持续加强便民服务中心(站)服务能力建设,推进民生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在便民服务中心当场办理、简单事项即时办结。持续强化便民服务中心“一站式”功能建设,鼓励公安、市场窗口进驻中心,实现中心可办理户籍、身份证、市场主体注册等,真正方便群众、市场主体办事。规范提升车辆检测站服务,优化检测流程和材料,增加车检服务供给。
十二、规范网上办事服务。规范网上办事指引。进一步完善网上办事指南引导功能,优化页面设计、简化办事操作、提高系统稳定性,规范在线咨询、引导服务,提供更加简明易懂实用的办事指南和网上办事操作说明,创新在线导办帮办、智能客服等方式,辅助在线办理,解决网上办事看不懂、操作不便、容易出错、系统卡顿等问题,实现“一看就能懂、一点就能办”。提升网上办事深度。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加大办事环节精简和流程再造力度,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深度,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结果送达等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推动更多适合网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由网上可办向全程网办、好办易办转变。
十三、规范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线上线下并行提供服务,满足企业和群众的多样化办事需求。对已实现线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要同步提供线下窗口办事服务,由企业和群众自主选择办理渠道。已在线收取申请材料或通过部门间共享能获取规范化电子材料的,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纸质材料。
十四、完善“一卡通一码通”服务体系。推进居民服务各类卡、码、证融合,发行应用居民服务卡(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建设“渝快码”。针对医保购药、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社区管理等高频应用领域,推出一批线下刷卡、线上扫码获取服务的应用场景,并逐步向个人税费交纳、生活交费、非税交纳、就医住院、待遇申领、罚款缴纳等领域延伸。推进“渝快码”扫码个人信息及证照免提交等模式在政府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其他领域应用。
十五、高效办成“一件事”。贯彻落实“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相关要求,赋能“一件事”牵头部门优化管理,提升实际办理率和全程网办能力。拓展“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覆盖面,围绕自然人和法人全生命周期,重点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人才服务套餐打造。
十六、持续推动“减证便民”。紧密对接市级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编制情况,梳理完善我区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行政机关在办理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时,不得索要清单之外的证明。建设沙坪坝区“无证明”共享服务应用系统,实现证明事项在线开具,推动证明事项“免提交”。落地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群众只需“承诺”即可办理相关行政事项。优化公证服务,实现更多高频公证服务事项线上“一网通办”、线下“最多跑一次”,推动降低偏高的公证事项收费标准。
十七、拓展政务便民服务。推动与企业和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向乡镇(街道)延伸,便民服务事项向村(社区)下沉,实现更多事项“就近办”。重点关注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需求,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开通绿色通道,建立健全帮代办服务机制,设置专人落实帮办代办,梳理公布帮代办事项。探索“群众点单+邮政上门”服务。建立区级政务服务数字地图,提供政务服务中心导航、预约、等候人数提醒、等候时间预估等服务。探索政务服务终端统一管理制度、集成服务标准,规范政务服务中心及基层单位自助机设置。推动“政务+邮政”“政务+银行”,将更多服务事项接入邮政、银行网点和通信自助营业厅自助终端。鼓励拓展工作日延时、休息日预约等服务。
十八、实施政务服务技能提升行动。鼓励开设“政务服务大讲堂”,支持各部门、镇街互评互学互鉴。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政务服务“走基层、转作风”活动,推进创建基层政务服务示范窗口、示范单位,鼓励更多镇街打造政务服务品牌。健全政务服务工作错情提醒约束机制,加强政务服务窗口工作效能监管和结果运用,完善奖惩激励措施。
十九、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完善“渝快办”平台智能服务知识库。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和各部门分中心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提供疑难复杂问题兜底服务。建立健全对群众投诉问题的办理程序和督办机制。 加强各政务服务场所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完善专区查阅、咨询、投诉、依申请公开机制,有效保障群众知情权,提升网民查阅体验。提升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渝快办”政务公开内容的精准性。用好“好差评”制度,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三个全覆盖”,以及“好差评”联动反馈、“差评”核实整改和整改回访“三个100%”。
二十、鼓励探索创新。深入贯彻“一网通办”“一窗综办”“最多跑一次”等改革部署要求,学习借鉴先进发达地区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的经验和成果,积极探索有关改革试点任务和路径举措,激发改革潜力和创造力,对改革试点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激励。
二十一、加强宣传引导。认真梳理总结政务服务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充分运用“上党报、上专刊、上电视、上公交、上新媒体”和进公共场所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渝快办”政务服务的宣传推介力度,让企业和群众知用、好用、爱用,争取更多先进成果在更大范围得到复制推广。
附件: 2022年沙坪坝区政务服务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22年沙坪坝区政务服务工作任务分解表
重点任务 |
具体工作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一、抓紧抓实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
紧密对接国家、市级首批改革事项,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提升服务,配合推动我市“1+N”实施方案体系落地落实。 |
区发展改革委、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积极争取创新试点,自主探索,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 |
区发展改革委、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建立分层分级调度、督查督办、进度通报、工作约谈和考核问效等工作机制,清单化项目化推进各项改革任务。 |
区发展改革委、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二、深化“全渝通办” |
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方式和流程系统性重塑,持续推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 |
持续推进 |
通过统一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审核要点、工作规程、综合窗口设置和系统支撑,优化数字政务服务供给,构建“标准统一、就近交件、协同办理、一次办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 |
2022年8月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
基于“渝快办”平台开设“全渝通办”线上服务专区,线下设置“全渝通办”综合窗口,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 |
2022年8月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
对与自然人相关的事项,积极探索不受行政区划、户籍身份及常住地限制的办事规则,推进办事结果就地立等可取。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三、推进“跨省通办” |
深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第一批事项和“川渝通办”第一、二批事项办理,领取“放管服”改革第二批和“川渝通办”第三批事项清单、电子证照互认共享第一批清单。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 |
持续推进 |
进一步拓展我区“川渝通办”、“西南五省通办”等周边省市区通办事项和合作,力争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实现“跨省通办”。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 |
持续推进 | |
四、规范实施行政许可和备案管理 |
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国办发〔2022〕2号),领取和发布我区区级部门和乡镇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 |
2022年6月前完成 |
整治变相设立和实施许可,重点规范备案事项,分类梳理备案事项清单。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持续规范中介服务,按照网上“中介超市”服务标准,推进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应进尽进”,鼓励引导其他中介服务事项进驻,规范参与“中介超市”采购活动的市场主体行为。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全面运用“重庆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规范事项调整流程,实现数据同源、动态更新和联动管理。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 |
持续推进 | |
五、优化提升“渝快办”沙坪坝子站功能 |
持续优化“渝快办”沙坪坝子站改版升级,综合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拓展智能导办、智能审批、“不见面审批”等智慧政务应用,提升“渝快办”平台个人和企业服务体验。升级改造“渝快办”平台移动端沙坪坝专区,实现更多功能掌上可办。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建立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常态化查错纠错机制,窗口人员定期“网跑一次流程、网巡一次纠错”,以切身体验补短板、强弱项。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 |
持续推进 | |
六、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 |
推进高频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窗口、监管执法现场和社会化领域的场景应用。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按市局统一安排部署,持续提升在线身份认证、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收据应用覆盖率,重点加强在货物报关、银行开户、货款、项目申报、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应用。 |
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 |
区级有关部门 |
2022年8月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
推广“免证办”服务,通过直接取消证照材料或数据共享、在线核验等方式,推动实现我区部门核发的材料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 |
持续推进 | |
建设电子签名印章系统,推广电子签名、电子印章应用,为全流程“无纸化”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七、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 |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落实“双告知”“双跟踪”“双反馈”许可办理机制,加快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
区市场监管局、区经济信息委(大数据局)、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在低风险生产许可等领域推行告知承诺制,实现“一诺即准营”。 |
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 |
—— |
2022年12月前 | |
试点实施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 |
区市场监管局 |
—— |
2022年12月前 | |
优化开办企业“一网通”和“E企办”。推行企业办事“一照通办”,仅凭营业执照即可办理部分高频审批服务事项。推动“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在不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探索“一证多址”改革。 |
区市场监管局 |
持续推进 | ||
探索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实现“一证准营”、跨地区互通互认。 |
区市场监管局 |
2022年12月前 | ||
持续优化企业办税服务,深化“多税合一”申报改革。 |
区税务局 |
—— |
持续推进 | |
深入推进“一企一专班”工作,建设沙坪坝区企业服务平台,对企业和政策分类画像,实现政策智能匹配、精准推送,企业应享尽享、免申即享。设立惠企政策集中办理窗口,推动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稳岗扩岗等惠企政策一窗申报、快速兑现。 |
区政府办公室 |
区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八、持续优化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服务 |
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分类规范审批程序、压减审批要件、简化技术审查事项。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一本报告管前期”,推行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适度分离,强化项目决策与建设条件的协同。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深化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在土地供应前开展相关评估工作和现状普查。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区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深化“多规合一”业务协同。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区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审批中的“体外循环”“隐性审批”等行为。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涉及的测绘事项,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区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实施方式。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探索建立重大项目有关政务服务集成化办理机制。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九、依法有序推进放权赋能 |
将点多面广、基层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执法权赋予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有效承接上级或部门放权赋能事项。 |
区司法局 |
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 |
持续推进 |
强化依法依规、需求导向、能力匹配、应放尽放和全程监管,根据市级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工作规范,提升放权整体性协同性精准性,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
区司法局 |
区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组织开展行政权力下放和承接运行情况自查评估,对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情况进行“回头看”,动态调整放权事项。 |
区司法局 |
区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十、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 |
推动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夯实监管责任。 |
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 |
区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加强审管衔接,推进审批和监管信息实时共享。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
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 |
区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探索将有关联的多个监管事项整合为综合监管“一件事”,深化“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
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 |
区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级相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深化“互联网+监管”,加强监管数据归集共享和应用,探索形成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 |
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服务办、区经济信息委(大数据局) |
区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十一、提升“一站式”服务集中度 |
统一集中提供政务服务的综合性场所名称,区政务服务大厅更名为区政务服务中心,原各部门专厅更名为区政务服务中心XX分中心,乡镇(街道)为沙坪坝区XX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为XX乡镇(街道)XX村(社区)便民服务站。 |
区政务服务办、区民政局 |
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 |
2022年8月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建立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 |
2022年6月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场地特殊要求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确保各部门分中心、各基层站所事项中心都可办。确不具备集中进驻条件的,需纳入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 |
2022年8月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
积极推进水电气讯、公证、法律服务等事项和中央在渝单位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并逐步向其他便民服务领域延伸,提供“一站式”服务。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经济信息委、区司法局、区城管局 |
2022年8月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
集中进驻事项必须在中心实质运行,严禁“明进暗不进”。深化部门业务综合授权的“首席代表”制度,推进更多事项当场办理、简单事项即时办结。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推动无差别综合窗口和分领域综合窗口从重数量向提质量转变。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 |
2022年12月前 | |
持续加强便民服务中心(站)服务能力建设,推进民生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在便民服务中心当场办理、简单事项即时办结。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 |
持续推进 | |
持续强化便民服务中心“一站式”功能建设,鼓励公安、市场窗口进驻中心,实现中心可办理户籍、身份证、市场主体注册等,真正方便群众、市场主体办事。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镇街 |
2022年9月前 | |
规范提升车辆检测站服务,优化检测流程和材料,增加车检服务供给。 |
区公安分局 |
持续推进 | ||
十二、规范网上办事服务 |
规范网上办事指引。进一步完善网上办事指南引导功能,优化页面设计、简化办事操作、提高系统稳定性,规范在线咨询、引导服务,提供更加简明易懂实用的办事指南和网上办事操作说明,创新在线导办帮办、智能客服等方式,辅助在线办理,解决网上办事看不懂、操作不便、容易出错、系统卡顿等问题,实现“一看就能懂、一点就能办”。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提升网上办事深度。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加大办事环节精简和流程再造力度,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深度,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结果送达等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推动更多适合网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由网上可办向全程网办、好办易办转变。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 |
持续推进 | |
十三、规范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
线上线下并行提供服务,满足企业和群众的多样化办事需求。对已实现线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要同步提供线下窗口办事服务,由企业和群众自主选择办理渠道。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 |
持续推进 |
已在线收取申请材料或通过部门间共享能获取规范化电子材料的,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纸质材料。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 |
持续推进 | |
十四、完善“一卡通一码通”服务体系 |
推进居民服务各类卡、码、证融合,发行应用居民服务卡(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建设“渝快码”。 |
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力社保局 |
2022年12月前 | |
针对医保购药、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社区管理等高频应用领域,推出一批线下刷卡、线上扫码获取服务的应用场景,并逐步向个人税费交纳、生活交费、非税交纳、就医住院、待遇申领、罚款缴纳等领域延伸。 |
区政府办公室 |
区公安分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交通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区税务局、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 |
持续推进 | |
推进“渝快码”扫码个人信息及证照免提交等模式在政府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其他领域应用。 |
区政府办公室 |
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 |
持续推进 | |
十五、高效办成“一件事” |
贯彻落实“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相关要求,赋能“一件事”牵头部门优化管理,提升实际办理率和全程网办能力。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围绕自然人和法人全生命周期,拓展“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覆盖面。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十六、持续推动“减证便民” |
紧密对接市级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编制情况,梳理完善我区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 |
区司法局 |
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 |
2022年12月前 |
行政机关在办理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时,不得索要清单之外的证明。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 |
持续推进 | |
建设沙坪坝区“无证明”共享服务应用系统,实现证明事项在线开具,推动证明事项“免提交”。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落地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群众只需“承诺”即可办理相关行政事项。 |
区司法局 |
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 |
2022年12月前 | |
优化公证服务,实现更多高频公证服务事项线上“一网通办”、线下“最多跑一次”,推动降低偏高的公证事项收费标准。 |
区司法局 |
区级有关部门 |
2022年12月前 | |
十七、拓展政务便民服务 |
推动与企业和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向乡镇(街道)延伸,便民服务事项向村(社区)下沉,实现更多事项“就近办”。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 |
2022年12月前 |
重点关注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需求,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开通绿色通道,建立健全帮代办服务机制,设置专人落实帮办代办,梳理公布帮代办事项。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 |
2022年12月前 | |
建立区级政务服务数字地图,提供政务服务中心导航、预约、等候人数提醒、等候时间预估等服务。 |
区政府办公室 |
区级有关部门 |
2022年8月前 | |
探索政务服务终端统一管理制度、集成服务标准,规范政务服务中心及基层单位自助机设置。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 |
持续推进 | |
推动“政务+邮政”“政务+银行”,将更多服务事项接入邮政、银行网点和通信自助营业厅自助终端。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鼓励拓展工作日延时、休息日预约等服务。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 |
持续推进 | |
十八、实施政务服务技能提升行动 |
鼓励开设“政务服务大讲堂”,支持各部门、镇街互评互学互鉴。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 |
持续推进 |
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政务服务“走基层、转作风”活动,推进创建基层政务服务示范窗口、示范单位,鼓励更多镇街打造政务服务品牌。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 |
持续推进 | |
健全政务服务工作错情提醒约束机制,加强政务服务窗口工作效能监管和结果运用,完善奖惩激励措施。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 |
持续推进 | |
十九、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
完善“渝快办”平台智能服务知识库。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 |
持续推进 |
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和各部门分中心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提供疑难复杂问题兜底服务。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相关部门分中心 |
2022年12月前 | |
建立健全对群众投诉问题的办理程序和督办机制。 |
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 |
持续推进 | |
加强各政务服务场所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完善专区查阅、咨询、投诉、依申请公开机制,有效保障群众知情权,提升网民查阅体验。 |
区政府办公室 |
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 |
持续推进 | |
提升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渝快办”政务公开内容的精准性。 |
区政府办公室 |
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 |
持续推进 | |
用好“好差评”制度,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三个全覆盖”,以及“好差评”联动反馈、“差评”核实整改和整改回访“三个100%”。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 |
持续推进 | |
二十、鼓励探索创新 |
深入贯彻“一网通办”“一窗综办”“最多跑一次”等改革部署要求,学习借鉴先进发达地区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的经验和成果,积极探索有关改革试点任务和路径举措,激发改革潜力和创造力,对改革试点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激励。 |
区政务服务办 |
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 |
持续推进 |
二十一、加强宣传引导 |
认真梳理总结政务服务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充分运用“上党报、上专刊、上电视、上公交、上新媒体”和进公共场所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渝快办”政务服务的宣传推介力度,让企业和群众知用、好用、爱用,争取更多先进成果在更大范围得到复制推广。 |
区政务服务办、区融媒体中心 |
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 |
持续推进 |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