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6709335764X/2025-00059 信息分类名称: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5-02-25 发布日期: 2025-02-25
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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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5-02-25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我局主要职能职责是:负责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的监督、管理及专项整治;负责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配备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工作;牵头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工作;承担区直管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区行政区域内停车楼、停车场的备案、指导协调和监督;负责城市供水、节水、供水水质、二次供水的监督管理;督导镇级水厂、自备水厂的供水、节水工作;承担城市供热管理;承担区直管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区内重要地区(场所)和重大项目夜景灯饰建设方案的审定和夜景灯饰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环境卫生和城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筑垃圾、城市水域垃圾等处置的监督管理;牵头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全区园林绿化管理和城市公园行业管理;负责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城市公园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的监督管理、考核;负责城市管理高新技术推广与运用;负责组织拟订城市管理考核评价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牵头协调考核镇街(管委会)、部门城市管理检查考评工作;指导街镇(管委会)开展辖区内的城市管理相关工作等。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本级)是二级预算单位,内部设有10个科室,分别是局办公室、干部人事科、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市政设施管理科、环境卫生管理科、园林绿化管理科、规划发展科、督查考核科、安全督查科。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3,564.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64.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5,977.3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减少5,977.3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3,564.2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65.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9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443.12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5,977.3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3,725.58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251.7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64.2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64.27万元,比2024年减少5,977.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7.62万元,比2024减少3,725.5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全区各街镇的城管执法协管员人员经费预算未纳入我单位编制;项目支出3,126.65万元,比2024年减少2,251.7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量压减项目,主要用于市政设施、市街绿化、城管执法等重点工作。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三公”经费预算18.79万元,2024相比减少24.7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5万元,与2024相比减少4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2024相比减少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元,2024相比减少2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8.99万元,2024相比增加8.99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1.4万元,比上年增加24.56万元,主要原因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126.6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周康   联系方式:电话:023-65424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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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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