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国家农机补贴政策 我市出台多个实施方案
来源:区财政局
日期:2024-11-15
近日,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方案,全力落实国家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促进全市农业机械化高质高效发展。
按照新出台的《重庆市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区县结算、直补到卡到户”的方式实施,我市原则上按照同类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的30%测算确定补贴额标准,补贴种类范围含21个大类、45个小类、123个品目农机具。在满足农户多样化需求的同时,也有效提升了全市农业机械化水平。
《重庆市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则将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等13类机型纳入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范围,其中报废部分补贴实行定额补贴,报废农机最高补贴额达3万元。
市财政局农业处一级主任科员刘伯洋说,实现了市级部门的直接兑现模式,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和预算一体化系统的对接,简化了审批流程,确保资金安全、及时、直接拨付到补贴对象。
据了解,自2018年以来,重庆累计拨付中央及市级财政资金6.08亿元用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助力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和机械化水平。截至2023年底,全市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5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