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009290438E/2023-00520 | 信息分类名称: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财政;资金分配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3-06-28 | 发布日期: | 2023-06-30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局 重庆市沙坪坝区民政局 关于2022年沙坪坝区福彩公益金筹集分配使用情况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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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区彩票市场发展良好,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使用工作进展顺利。按照《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重庆市彩票公益金用于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现将2022年度我区福彩公益金筹集分配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福彩公益金筹集情况
2022年度区福彩公益金分配金额3891.17万元,其中,历年区福彩公益金分配结余2143.17万元;提前下达2022年福彩公益金区县分成预算1308万元(渝财综﹝2021﹞53号),2021年彩票公益金区县分成清算292万元(渝财综﹝2021﹞75号),2021年彩票公益金区县分成清算(第二批)148万元(渝财综﹝2022﹞19号)。
二、2022年区级彩票公益金安排使用情况
按照“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福利彩票发行宗旨,主要安排用于老年人、残疾人、孤儿、有特殊困难等群体的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待遇保障项目及与民政事业相关的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等,涉及项目共4类18个,具体如下:
(一)残疾人事业项目1个,安排资金174.8万元,使用单位区残联。
(二)养老服务项目15个,安排金额3262.74万元。
1.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运转费用12.91万元,使用单位区民政局,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6〕47号),用于乡镇敬老院管理人员日常办公、水电燃料及设施设备维护等。
2.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试点专项经费114万元,使用单位区民政局,在天星桥、磁器口、覃家岗3个街道针对80周岁以上老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3.2022年度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建设、运营、租金补助和运营评估费用1744.1万元,使用单位区民政局,依据《关于印发<沙坪坝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沙府办发〔2019〕230号)、《重庆市沙坪坝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及运营方案补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沙民发〔2019〕42号)的精神,拨付2021年度、2022年度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建设、运营、租金和运营评估等补助,其中,给予3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房屋租金补助53.6万元(小龙坎街道18.6万元、磁器口街道15万元、土湾街道20万元);全年运营补助预计1105万元,2022年需支付50%(552.5万元)用于基础服务运营补助,2023年需支付30%(331.5万元)用于民政部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845张家庭养老床位的上门服务补助,合计884万元;给予童家桥、陈家桥2个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助各100万元,合计200万元;对14个中心和89个站开展常态化运营效能评估等费用23.08万元;支付2021年度养老服务中心(站)营运补贴和租金补贴583.42万元。已支付583.42万元。
4.区级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助33.84万元,使用单位区民政局,依据《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沙府发〔2014〕95号),社会办养老机构按照接受本区户籍老人实际入住的床位数,每月每张床位按3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5.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项目99.89万元,使用单位区民政局,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渝民〔2019〕113号),购买第三方消防专业公司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服务,对全区96家养老服务机构和12个民政服务点进行安全检查。已支付51.53万元。
6.民政部、财政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配套项目110万元,使用单位区民政局,其中服务对象能力评估,针对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建设845张家庭养老床位和提供1700人次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共2545人进行失能等级认定以及经济状况调查,预计190元/人,需项目资金约48万元;对845张家庭养老床位的建设和服务,以及提供1700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质量管理,需项目资金约10万元;系统平台服务费52万元。
7.全国老博会、中国国际养老服务业博览会参展及敬老活动经费24万,其中,参加第十七届全国老博会参展费用15万元;参加第九届中国国际养老服务业博览会5万元;九九重阳节敬老等活动费用4万元。
8.家庭养老服务床位试点建设运营补助费用522.9万元,使用单位区民政局,依据《2022年重庆市养老服务工作要点》(渝民〔2022〕60号),实施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试点,支付建设和服务补助,共计504万元。其中,2022年度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验收和服务评估项目尾款经费18.9万元;2022年需支付600张家庭养老床位的建设和服务补助,平均每张床位建设补助3000元,服务补助300元/床·月,合计396万元;2023年标准调低至150元/床·月,需支付600张家庭养老床位的服务补助108万元。已支付9.45万元。
9.实施养老服务“领航人才”培训计划55.91万元,使用单位区民政局,其中,2022年度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服务项目尾款经费25.91万元;组织开展2023年沙坪坝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技能培训费用26万元;2023年开展沙坪坝区民政能力提升工程千百计划,养老护理员大赛暨“三助”服务技能大赛经费4万元。已支付15.54万元。
10.深化老年人照顾服务计划191.15万元,使用单位区民政局,依据《2022年重庆市养老服务工作要点》(渝民〔2022〕60号),其中,试点打造4个社区食堂,根据实际开展情况给予建设和运营补助共计40万元;进行完整社区试点16万元;试点开展小区养老服务点项目10万元;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94万元;支付2021年度助餐补助31.15万元。已支付31.14万元。
11.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沙坪坝区独居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方案》(〔2021〕9号)计划231.01万元,使用单位区民政局,其中,为6000余名独居老年人安装门磁卡、智能呼叫器等智能设施及服务费用,标准为每人180元/年,2021年度109.01万元,2022年度支付服务费96万元,合计205.01万元;为独居老人、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送惠民政策、志愿服务、节日慰问,开展关爱贫困独居老人项目,提供助医、助寿、助洁等服务,经费约26万元。已支付109.01万元
12.开展养老服务机构质量达标计划50万元,使用单位区民政局,依据《2022年重庆市养老服务工作要点》(渝民〔2022〕60号),贯彻落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开展沙坪坝区养老服务领域“红岩·银龄”系列活动经费20万元;开展养老服务政策理论探索研究项目经费30万元。
13.童家桥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进出道路和设施适老化改造项目40万元,使用单位区民政局,打造全国高校社区居家养老融合发展服务品牌,支持童家桥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进出道路和设施适老化改造资金40万元。已支付40万元。
14.沙坪坝区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创新发展项目21.6万元,使用单位区民政局,其中,沙坪坝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编制服务费15万元;民政服务领域横向课题调研服务费6.6万元。已支付6.6万元。
15.护养中心建设项目,安排资金11.43万元,使用单位区民政局,支付区社会福利护养中心项目尾款。已支付8.89万元。
(三)沙坪坝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1个,安排资金376.63万元,使用单位区民政局。已支付7.24万元。
(四)婚俗改革试验区建设项目1个,安排资金77万元,使用单位区民政局。
特此公告。
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局 重庆市沙坪坝区民政局
2023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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