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009290438E/2023-00524 | 信息分类名称: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采购与招标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3-07-11 | 发布日期: | 2023-07-12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局关于转发《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办公厅关于在中央预算单位开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代理机构履职评价试点工作 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 ||||
文号: | 沙财政发〔2023〕97号 | 主题词: |
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局关于转发《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办公厅关于在中央预算单位开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代理机构履职评价试点工作 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12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现将《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在中央预算单位开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代理机构履职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财采购〔2023〕1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按市财政局要求,我区将参照实施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履职评价试点工作。请区级各预算单位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参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遵照《通知》执行。参与实施项目范围为限额及以上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系统将推出评审专家和采购代理机构履职互评功能,评审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可通过重庆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履职评价管理”和“代理机构履职评价管理”端口对评审专家或代理机构打分评价,评价结果将纳入信用体系管理,如操作时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23-88158017。
附件: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在中央预算单位开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代理机构履职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局
2023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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