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009290438E/2024-00119 | 信息分类名称: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4-01-12 | 发布日期: | 2024-01-25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局 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 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 ||||
文号: | 沙财政发〔2024〕9号 | 主题词: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区内各采购单位:
根据《财政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2023〕28号)要求和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市场监管局下发的文件要求(渝财采购〔2024〕1 号),我区将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保障工作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重点检查内容
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二、监督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主要针对2022年1月1日以来启动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检查对象为代理我区政府业务的采购代理机构。每家代理机构随机抽取2022年度政府采购代理项目数量原则上不少于5个,不足部分应由集采机构分散采购项目数补齐,分散采购项目检查总数原则上不少于10个。
本次检查内容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委托代理、采购执行、文件编制等方面内容,检查内容详见附件。监督检查工作采用自查评价和现场审查评价相结合方式。
三、监督检查时间安排
(一)自我审查(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接受本次监督检查工作的代理机构对照监督检查内容,整理本机构相关情况及被抽查项目相关的文件、数据等资料,认真对照检查内容逐条开展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请各相关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签字盖章后的自查报告及被抽查项目资料至区财政局采购办。
(二)书面审查(2024年1月15日前完成)。区财政局将对报送的项目文件资料进行书面审查评价,形成基础台账。
(三)现场检查(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区财政局组织成立监督检查工作组对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审查,结合自查报告、书面审查资料,编制评价底稿。
(四)处理处罚(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区财政局将联合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违法线索进行延伸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处罚,对国家公职人员涉嫌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五)出具检查报告(2024年6月14日前完成)。结合前期工作,形成检查报告和相关资料报送市财政局。
四、监督检查相关要求
本次检查结合代理机构年度考评工作实施,主要以代理机构为对象,需要采购单位配合提供的由代理机构通知各采购单位提供并由代理机构统一提交区财政局。被检查的代理机构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监督检查,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瞒报政府采购项目信息、提供虚假资料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本次未检查到的采购单位也要高度重视,举一反三,主动作为,针对 “四类 ”违法违规行为自查自改。
五、强化配合,建立协同机制
区财政局将加强与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的沟通协调,切实建立长效工作协调机制,按照财库〔2023〕28 号通知要求,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把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主动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为统领,以《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 号)等5 个部门规章及相关配套制度办法为依据,参考财政部制定的《2023 年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指引》,牵头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检查方案,成立检查工作组,进行书面审查,现场检查,制作工作底稿,形成监督检查报告,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负责信息和总结的报送。
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在专项整治中要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严禁市场主体购买、伪造虚假检测报告、虚假认证证书,鼓励对有关单位提供的检验检测报告和认证通过中国认证认可网站和相关检验检测单位予以核实确认。配合核查抽查的政府采购项目涉及的检验检测报告、认证证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区公安分局主要负责:配合区财政局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违法线索进行延伸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处罚,对国家公职人员涉嫌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沙坪坝区财政局联系人及电话:王恺多 85368356,吴海军 65368820。
沙坪坝区公安分局联系人及电话:魏新 63755097。
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联系人及电话:余娟 61738324。
附件:1. 财政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3 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2.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公安局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3 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3.重庆市沙坪坝区2023年代理机构检查单位名单
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局 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 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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