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009290438E/2024-00144 | 信息分类名称: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4-05-08 | 发布日期: | 2024-05-08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局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内容 | ||||
文号: | 主题词: |
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局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内容
发布日期:2024-05-08
根据《重庆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区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精神,现公开我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相关内容如下。
1.坚持资金投入同攻坚任务相匹配,负责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制定并实施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财政政策。
2.负责区级生态环境保护财政资金的筹措、安排和监督工作。落实属于区级生态环境保护事权的财政性资金保障。
3.落实生态环境补偿制度,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等生态功能重要地区的资金投入。落实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有关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争取国家、市级生态补偿资金,落实区级生态补偿资金。
4.配合争取国家、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基金支持。
5.负责健全政府绿色釆购制度,引导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优先采购绿色产品,支持和推进绿色采购。
6.按职责分工,推广、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