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1)负责党建、意识形态、纪检、干部人事、文秘、会务、机要、档案、财务、宣传、信访、保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2)负责年度考核及日常考核相关工作。
(3)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群团工作。
(4)承担机关公文合法性审查和校核工作。
(5)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管、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统战侨务、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6)承担区内扶贫帮困工作。
(7)牵头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8)负责行政执法工作。
(9)组织两会建议意见办理工作。
(10)指导下属事业单位人事、财务、资产管理。
(二)综合规划科:
(1)组织研究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的重大政策和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2)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3)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
(4)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
(5)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领域的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建议。
(6)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
(7)监测研判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8)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区发展规划,负责监测评估和提出动态调整建议。
(9)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
(10)统筹谋划经济社会发展相关领域重大课题研究。
(11)提出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体系、预期目标。
(12)负责推动“经济报表”相关工作。
(三)投资科(行政审批科):
(1)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
(2)参与拟订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
(3)负责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
(4)负责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监测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运行。
(5)统筹市政、城建、交通、房地产及政法基础设施等专项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区域规划的衔接平衡。
(6)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7)牵头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
(8)按权限审批、核准或转报建设项目;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备案。
(9)提出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建议。
(10)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11)按权限负责铁路、民航等重大交通项目的规划、审批、核准、审核等。
(12)负责政府投融资规划、年度计划的编制和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安排、平衡。
(13)组织开展区级重大项目策划、论证、包装和滚动储备。
(14)负责全区投资项目基础数据库建设有关工作。
(四)体制改革和民营经济发展科:
(1)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2)承担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有关工作,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参与开发区设立审批、政策协调、扩区和升级有关工作。
(3)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统筹协调、组织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和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
(4)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
(5)牵头“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
(6)负责“清廉市场”建设有关工作。
(7)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
(8)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
(9)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
(10)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五)重点项目管理科:
(1)负责统筹、调度和督查重点项目及民生实事;负责重点项目管理制度制定、运行监测、统计分析、信息发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2)组织开展市、区两级重大项目滚动储备,拟订年度重点项目名单。
(3)编制以工代赈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
(4)参与拟订第一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统筹第一产业发展专项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相关产业项目布局建议。
(5)监测、预测第一产业的发展动态和趋势,研究第一产业中的重大问题。
(6)参与拟订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
(7)提出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8)衔接平衡林业、水利、生态、气象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
(六)区域合作科:
(1)研究区域合作有关问题,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2)落实西部大开发战略;推进区县对口帮扶工作,承担区对口支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3)负责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承担重要事项和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
(4)负责牵头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和协调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项目。
(5)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承担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
(6)拟定并协调实施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政策规划计划,提出有关重大项目布局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或审核、转报有关项目。
(7)提出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
(8)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七)产业发展科:
(1)参与拟定第二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
(2)统筹产业发展专项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重大产业项目布局建议。
(3)参与研究第二产业中的重大问题和扶持政策,监测第二产业发展态势。
(4)协调推进第二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等股权融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负责企业债券转报和存续期管理工作。
(5)牵头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6)协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7)统筹金融发展与全区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的衔接平衡。
(8)协调落实国家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部署,承担我区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
(9)负责能源消费控制、能源节约相关工作;负责拟订电力、天然气、煤炭等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10)负责综合经济研究社会与资源、生态环境等协调发展的问题。
(11)负责统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减排审查,组织落实全区能耗总量控制目标,对接节能考核工作。
(12)牵头数字社会建设,承接数字治理中心下的生产生活服务板块建设。
(八)战略性新兴产业招商科:
(1)组织拟订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规划和政策,统筹战略性新兴产业招商引资和创业投资。
(九)服务业发展科:
(1)参与拟订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统筹第三产业发展专项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相关产业项目布局建议;监测、预测第三产业的发展动态和趋势,研究第三产业中的重大问题。
(2)综合研究和分析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参与组织拟订社会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协助解决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3)统筹社会事业有关专项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布局建议,综合平衡社会发展项目建设资金。
(4)按权限审批、核准或审核、转报重大项目并协调实施。
(5)研究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
(6)提出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
(7)负责推动“民生报表”相关工作。
(8)负责统筹“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9)按分工承担物流相关工作。
(10)配合综合保税区有关工作,配合做好西部陆海新通道协调有关工作。
(11)推进区域内“一带一路”建设工作。
(12)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
(13)牵头现代生产性服务业相关工作。
(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
(1)贯彻落实国家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统筹指导协调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3)依法办理区级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方案审批、核准事项。
(4)对区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执法,制定相关制度办法。
(5)承担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备案工作。
(6)监督评标专家抽取、开标评标、合同签订等招标投标活动。
(7)受理区级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投诉,依法查处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对承担所监督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实施管理;配合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工作、全流程电子化工作。
(十一)价格管理和认定科:
(1)负责区管政府定价及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的制定并按规定组织开展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或成本监审。
(2)负责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审验、统计工作,管理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3)监测预测预警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提出价格政策建议。
(4)负责组织相关价格听证。
(5)负责对本区纪检监察、司法、行政工作中所涉及的,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进行价格认定。
(6)负责对本区的价格争议纠纷进行调解处理,对区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站的建设管理,开展工作培训。
(7)负责对在本区从事价格认定事项中的中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十二)粮食管理和物资储备科:
(1)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区级储备粮管理。
(2)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
(3)指导粮食流通设施建设。
(4)执行粮食流通有关技术标准。
(5)负责政策性粮食流通监督检查。
(6)负责粮食收购资格审查。
(7)负责粮食监测预警、应急调控、保供工作。
(8)负责粮食统计、信息化建设和宣传工作。
(9)组织开展粮食行业相关培训工作。
(10)承担有关粮食储运、加工等方面先进技术的推广工作。
(11)承担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有关工作。
(12)牵头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具体工作。
(13)负责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参与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
(14)负责军粮供应管理的协调指导工作。
(15)根据区级救灾物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区级救灾物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16)根据区应急管理局的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17)负责食糖储备。
(18)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三、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凤天大道8号政府大楼三楼
邮编:400038
023-65368281(传真) 电话:023-65368184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下属事业单位
(一)重庆市沙坪坝区军队粮食供应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主要职责
保障军队粮食供应,作好军队宗旨和后勤服务。军队粮食供应管理
(2)内设机构及职责
综合办公室。承担党建、安全、文电、机要、档案、保密、聘用人员管理等工作。
财务办公室。承担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人事等工作。
业务办公室。承担军粮供应业务、协调联系部队、调运、检验、仓储管理、军粮质量、保密等工作。
(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联系方式
地址:沙坪坝区土主街道广运路8号
邮编:401333
电话:023-65462541
(二)经济研究中心
(1)主要职责:为经济发展提供信息服务。进行信息采集、信息加工处理、经济信息分析。
(2)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凤天大道8号政府大楼三楼
邮编:400038
023-65368281(传真) 电话:023-65368184
(三)重点项目服务中心
(1)主要职责:承担重点项目服务工作;加强对重点项目的服务力度,及时准确的为区委区政府发展决策提供智力支持。
(2)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凤天大道8号政府大楼三楼
邮编:400038
023-65368281(传真) 电话:023-65368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