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009290411N/2023-00456 | 信息分类名称: | 其他/其他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发展改革委 | 生成日期: | 2023-12-12 | 发布日期: | 2023-12-12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区级成品粮油储备承储企业申报工作的函 | ||||
文号: | 沙发改函〔2023〕88号 | 主题词: |
区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辖区粮油加工企业、批发零售企业、仓储物流企业:
为切实增强粮食应急保障能力,经研究,我委拟于近期开展区级成品粮油储备承储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企业申报
(一)品种:区级成品粮油储备品种为大米、面粉和食用成品油。
(二)包装规格:成品粮包装规格主要为5千克/袋、10千克/袋、25千克/袋等,包装需符合GB/T 17109的规定和食品安全要求。成品油品包装规格为1L至20L,包装需符合GB/T17374的规定和食品安全要求。
二、储备方式
区级成品粮油储备以动态库存方式储存。承储企业必须常年保证计划数量落实到位,不得空库或欠账。区级成品粮油储备动用权属于区政府。
三、承储条件
为确保区级成品粮油储存安全,承担区级成品粮油储备的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类型。粮食加工、批发零售、仓储物流等具有粮油经营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承储能力。具备与申报承储计划相匹配的生产经营、仓储设施、质量检验等能力。组织机构健全,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经济效益良好,诚实守信。
四、保障措施
(一)费用补贴。区级成品粮油保管费用补贴执行《重庆市市级政府储备粮油财政财务管理办法》标准。
(二)税收政策。被确定为区级成品粮油储备承储企业的,按规定享受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五、资格申请与审核
(一)企业自愿申报。申报区级成品粮油储备承储企业采取自愿原则。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填报《区级成品粮油储备承储企业申请表》,向区发展改革委提出书面申请。
(二)资格初审。区发展改革委按照承储条件对申报企业提供的申报材料逐项进行审核并实地检查,确保申报材料真实。
(三)答辩审核。区发展改革委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企业开展答辩评审,确定区级成品粮油的承储资格。
六、时间安排
(一)申请表提交时限。2023年12月18日18:00前,申报企业将《区级成品粮油储备承储企业申请表》,送至区发展改革委粮管科。逾期不再接收申报资料。
(二)答辩审核。申报企业准备相关证明资料(一式五份),通过PPT方式参加现场答辩。答辩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明确企业。答辩审核后,区发展改革委明确承储企业名单,反馈有关部门和申报企业。
(四)计划下达。区发展改革委下达区级成品粮油储备承储计划。
附件:区级成品粮油储备承储企业申请表
重庆市沙坪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12日
(区发展改革委,联系电话:65368183)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区级成品粮油储备承储企业申请表
单位:吨
企业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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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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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月生产经营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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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容量 |
是否具有准低温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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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检验人员 |
人 |
企业诚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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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品种 |
申报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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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承储企业法人签字:申报承储企业单位盖章
年月日 | |||
区发展改革委意见:
(盖章) 年月日 |
企业类型:加工企业、批发零售企业、仓储物流企业。
重庆市沙坪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区级成品粮油储备承储企业申报工作的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