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009290411N/2024-00149 | 信息分类名称: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其他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发展改革委 | 生成日期: | 2024-04-26 | 发布日期: | 2024-04-26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 ||||
文号: | 主题词: |
根据《市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重庆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现公开我委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相关内容如下。
一、负责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受区政府委托负责牵头生态环境保护有关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审查统筹协调。参与编制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划。负责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
二、负责指导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的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三、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负责参与拟订循环经济、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则、政策并协调实施。
四、配合研究政府定价范围内的资源环境价格政策及落实。
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发展壮大节能环保产业,共同推进绿色生活创建行动。
六、配合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环保信用评价,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奖惩机制,并将相关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七、负责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
八、按照职责分工,推广、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用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统筹协调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九、统筹实施全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负责统筹协调、调研评估、督促检查等事务。
十、大力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协同推进各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统筹全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争取国家、市级政策资金支持。
十一、承担发展清洁能源责任,积极有序发展风能、太阳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
十二、指导协调中长期电力生产建设。
十三、负责能源资源综合利用。
十四、推动能源结构调整,配合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
十五、配合有关部门推广清洁能源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