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布重庆市沙坪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累计主动发布1035条,在信息公开质量上有较大提升。主要包括工作动态、规范性文件、经济运行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重点项目、民生实事、信用体系、市场价格动态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委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受理方式、地址、电话等信息,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当面提交等多渠道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我委坚持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及时准确的公开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手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项目备案证等批复备案文件,征收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变更及撤销文件,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等内容。2022年度,我委已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
(三)组织领导情况。坚持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并建立委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群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委办公室牵头政务公开工作,各科室(站)按要求发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并对发布内容审核负责。
(四)平台建设情况:积极配合沙坪坝区门户网站的升级,对已经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检查,提高政府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认真处理市长公开信箱、市长公开电话交办事项等事宜,继续做好部门动态、法定主动公开等栏目的更新维护。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信息发布审查机制,稿件严格执行拟稿编辑初审、科室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审批制度,确保稿件质量。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主动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发改行政工作质量。
我委设有举报电话等投诉渠道,以便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发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监督,努力提升服务水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区政府办公室)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工作落实效率还不够高;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公开数量不足,个别信息的形式和内容质量不高;网上发布的信息浏览点击量较低,发改工作与社会公众缺乏互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人员主动公开意识较为薄弱,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改进情况: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深化创新意识、丰富发改新闻宣传的内容与形式,使发改信息更好地服务于民众和社会;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扩大公开内容,重点做好重点项目、民生实事、项目审批等事项的公开工作;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和应对能力,加强信息化知识和技能的学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沙坪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凤天大道8号机关大楼3楼,邮编:400038;电话:65368184,传真:65368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