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更好地了解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准确获得本机关单位的政务信息,提高发展改革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工作实际,编制《区发展改革委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并实时更新。本机关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凡与经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一、本机关持有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重庆市沙坪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和相关政策,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和相关政策;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定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协调对口支援工作;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承担粮食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提出粮食流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协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协同推进全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负责贯彻执行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对本区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在办理违纪、刑事所涉及的涉案财物或者标的进行价格认定,以及对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事务涉及的价格事项进行价格认定;负责对本区的价格争议纠纷进行调解处理;负责对本区从事价格认定事项的中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的过程中,形成并保存了相关政府信息。
二、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渠道有如下2种 :
(一)官方网站:沙坪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址(http://www.cqspb.gov.cn/bm/qfzggw_63461/)。
(二)现场公开。张贴于区发展改革委公告栏或其他需要公开的区域。
三、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本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填写《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尽量采取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表也可以在重庆市沙坪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政办公室领取,复印有效。
申请人可以通过当面提交和邮政寄递2种途径递交申请表:
1.当面提交。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凤天大道8号,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大楼3楼发展改革委党政办公室;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2.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我委提交申请。来信请寄:沙坪坝区凤天大道8号沙区发展改革委(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400038。通过邮政寄递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尽量选择中国邮政EMS投递,并在信封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二)答复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由申请人在政府网站和有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进行查找;
2.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应提供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5.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内容为要求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本机关将告知获取的途径。
6.申请人能够明确政府信息制作或保存单位的,请直接向制作或保存单位申请。
四、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为:沙坪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地址:沙坪坝区凤天大道8号政府大楼三楼;邮政编码: 400038。工作时间:下午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联系方式:023-65368184。
五、其他事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市沙坪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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