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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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

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

重庆市沙坪坝区交通局

关于限制三轮车通行的通告

  渝公沙告字〔2021〕2号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城市品质,切实改善道路市容秩序、交通秩序和交通营运秩序,打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沙坪坝区三轮车限行管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段

每日7:00—24:00。

二、限行车辆

使用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的三轮车辆。

三、限行区域

沙坪坝区行政区域内道路。

四、特殊车辆管理

(一)残疾人专用三轮车:依照市残联统一的残疾人车辆专用标识和驾驶人残疾证允许通行。

(二)快递业三轮车:依照邮政管理部门统一核发的快递专用标识,具备车辆牌证、车辆保险的允许通行。

五、违法处理

对违反本通告的,相关职能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2021年6月10日起施行。2020年8月1日施行的《关于限制三轮车通行的通告》(渝公沙告字〔2020〕1号)同时废止。

 

 

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 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 重庆市沙坪坝区交通局  

              2021年5月7日                             

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