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0000092908099/2024-00050 | 信息分类名称: | 公安/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公安分局 | 生成日期: | 2024-05-24 | 发布日期: | 2024-05-30 |
名称: | 公安机关《户口迁移告知书》送达公告(彭燕)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公安机关《户口迁移告知书》送达公告(彭燕)
发布日期:2024-05-30
彭燕 :
你的户口登记在 重庆市沙坪坝区木粉巷 31号8-3 ,因该房屋所有权已归属他人,你已不具备在该处登记户口的条件,现房屋所有权人提出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重庆市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第六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将对你的户口依法办理迁移登记。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户口迁移告知书》,请你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居民户口簿》主动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领取《户口迁移告知书》,并申请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你对现房屋所有权人申请有异议,可在上述期限内,向公安机关提出陈述申辩;逾期不申请办理户口迁出、未提出陈述申辩或申辩未被采纳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直接办理该户口的迁移手续。
特此告知。
沙坪坝派出所
2024年 05 月 24 日
本机关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坪坝正街71号
联系电话:023-65318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