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区公共机构节约用电倡议书
来源:沙磁荟 日期:2024-07-24


夏季用电高峰到来,为确保电力安全稳定运行,有效满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群众生活用电需求,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社会形成节约用电的良好社会风尚,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向全区各级公共机构和广大干部职工发出如下倡议:

一、增强节电意识。强化节电宣传,进一步传播节电知识、技术、方法,努力让大家爱节电、会节电、善节电。不断强化节电责任,落实节电措施,培养节电习惯,带动全社会形成节约用电的良好氛围。

二、履行节电义务。积极参与执行居民分时电价政策,主动避开用电负荷高峰时段,提倡电动汽车、电瓶车在夜间低谷时段(0:00-8:00)充电,洗衣机、电烤炉等大功率家电在22:00以后使用。提倡把年休假、高温假放在用电高峰时期,实现错时轮休,以实际行动支持节电工作大局。

三、降低照明负荷。使用高效节能照明光源,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做到人走灯灭,杜绝“白昼灯”“长明灯”和“无人灯”,尽量减少使用景观灯、装饰照明,电力紧张时段停开景观灯、关闭公共区域照明。

四、减少办公耗电。及时关闭不常用的办公设备,少用停用高耗能、大功率用电设备以及非必要用电设备,主动使用节能电器设备或使用电器设备节能模式。下班时切断设备电源,减少待机能耗。

五、节约空调用电。严格执行夏季制冷温度不低于26℃要求,使用空调时关闭门窗,提倡上班后晚半小时开启空调,下班前提前半小时关闭空调。开展对已安装的中央空调智能管理设备故障巡视和消缺,确保设备可用在用。

六、推进设备更新。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推动高耗低效老旧空调、电梯和数据中心等用能设备改造更新,提高电力资源使用效率,提升建筑绿色低碳运行水平。

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争当节约用电的传播者、践行者和示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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