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331596822B/2023-00091 | 信息分类名称: | 交通、工业、信息化;工业/其他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经济信息委 | 生成日期: | 2023-10-26 | 发布日期: | 2023-11-02 |
名称: | 中共重庆市沙坪坝区委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沙坪坝区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 ||||
文号: | 主题词: |
中共重庆市沙坪坝区委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沙坪坝区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各管委会,各人民团体,有关单位﹕
现将《沙坪坝区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此页无正文)
中共重庆市沙坪坝区委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沙坪坝区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行动方案(2023—2027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两个毫不动摇”的要求和全市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会议精神,执行好《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23〕10号),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提振发展信心、激发发展活力,推动民营经济在总量规模、创新能力、发展质量等方面大幅提升,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着力构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创新支持、要素保障、成长激励、权益保护、环境支持、工作保障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凸显民营经济发展的首位度、贡献度、参与度、满意度,推进全区民营经济在新阶段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奋进新时代、建设新沙区增添动力和活力。
(二)主要目标。力争到2027年,全区民营经济综合实力显著增强,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突破45%,民营经济市场主体20万户以上,其中民营企业6万户以上。民营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明显提升,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和民营科技型企业分别达到530家、6700家,民营专精特新企业和民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突破150家、10家,民营上市(含挂牌)企业达到70家。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民营经济创新发展
1. 做强创新平台。以务实持续推动建设“环大学创新生态圈”为切入点,支持优质民营企业集聚入驻青凤科创城、创客港未来科技园、拾光格数字软件园、华宇城生命科技园等创新平台。充分用好科技创新产品服务供需信息发布平台,助力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及其科研团队与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有效对接。(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大数据发展局、区市场监管局、工投公司、国际物流枢纽公司)
2. 激励创新主体。建立健全科技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和激励机制,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给予奖励。着力提升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到2027年累计新增5个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实施民营企业“龙头引领”行动,加大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培育力度,打造一批经营效益好、市场竞争力强的一流民营企业。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推动完善各项支持政策,提升个体工商户发展质量。(牵头单位:区工商联;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市场监管局)
3. 支持产业创新。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支持民营企业联合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及上下游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鼓励企业申报市级科技创新重大研发项目。实施“政产学研用介金”行动,持续推进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引导民营企业开展产品创新,建立政府部门、国有及大型企业应用场景公开发布机制,让更多新产品在场景中先行先试,对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给予支持。(牵头单位: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二)推动民营经济数字化变革
1. 推进民营企业向数字经济领域拓展。引导民营企业参与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行动计划、世界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大力培育以汽车软件、信创软件等为重点的民营软件企业,至2027年累计引进30个优质项目,打造金沙星座等3个市级“满天星”示范楼宇。以数字化为牵引,盘活利用30万平方米老校区、老厂房、闲置楼宇,建设数字经济产业园,至2027年累计引进20家重点民营数字经济企业。积极发展智慧农业、数字商贸、智慧文旅、智慧物流等新业态。(牵头单位:区大数据发展局;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工投公司、国际物流枢纽公司)
2. 强化数智科技赋能民营经济发展。推动民营企业“上云用数赋智”,引导大型企业、数字化服务商开通“云服务”平台,参与建设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满足中小企业低成本“上云用数赋智”需求,至2027年累计建成5个智能工厂、15个数字化车间,民营企业上云率达到50%以上。(牵头单位:区大数据发展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区工商联)
(三)促进民营经济绿色低碳发展
1. 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加快机械加工、包装印刷、建材、纺织等传统行业智能化、绿色化改造,至2027年累计实施技术改造项目49个以上。支持民营企业应用绿色低碳技术、工艺、产品、设备和管理方法,开展节能、节水、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低碳改造并给予补助,对市级绿色工厂给予奖励。支持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参与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大宗固废综合利用、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等生态环保项目。(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2. 做好绿色低碳发展服务。参与打造全市绿色制造综合服务平台,为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提供绿色低碳发展咨询、诊断、技术支持等综合服务,对成效较好的给予奖励。鼓励民营企业深度参与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服务业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加大绿色低碳宣传引导,提高企业节能减排意识和主动性,将绿色低碳贯穿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
(四)激发民营经济投资活力和潜力
1. 支持参与重点项目建设。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具备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的公路、水利、码头及相关站场等重点项目建设,鼓励民间资本参与5G应用、充换电站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相关平台公司)
2. 支持参与盘活存量资产。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城市老旧资源。鼓励民营企业通过产权交易、并购重组、不良资产收购处置等方式参与本区存量国有资产优化整合,转化为我区发展增量。(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国资委;责任单位:区财政局、相关平台公司)
(五)加大民营经济助企纾困力度
1. 助力市场开拓。大力开展百团千企国际市场开拓行动,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渝贸全球”品牌展,指导申请参展补贴。鼓励民营企业在“渝企零距离”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信息平台上开放供应链、构建本地配套集群,对开放供应链、构建本地配套集群成效较好的企业给予奖励。推广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帮助民营企业在对外贸易中防范风险、降低成本。推动“在政府采购中,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项目和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其他金额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比例不低于30%”等政策落地。(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商务委、区政务服务办)
2. 缓解融资难题。巩固深化政银企“铁三角”,帮助民营企业用好驻区金融机构金融产品,“一企一策”制定专属金融服务方案,发挥好金融服务港湾功能,助力民营企业缓解融资难题。持续帮助民营企业申请商业价值信用贷款、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实施阶段性减免中小微企业使用政府转贷资金产生的资金占用费等政策至2027年底。对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发放贷款的核心企业给予奖励。鼓励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及时兑现上市、挂牌企业财政奖补政策。(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
3. 维护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参与全市探索建立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制度。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违反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政策措施,坚决杜绝民营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差异化待遇。实施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用好“互联网+监管”模式,提高市场主体活跃度和质量。(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政务服务办)
4. 保护知识产权。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区,推行知识产权侵权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制度,精准适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支持民营企业强化知识产权应诉和主动维权能力,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纠纷指导与援助机制,构建便捷、高效的维权体系。(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法院)
5. 降低经营成本。全面落实延续和优化实施的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推广集装箱车辆通行费优惠、鲜活农产品车辆免费通行等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政策。指导民营企业申报享受重庆市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和分布式储能项目,综合降低用电成本。对城镇天然气经营企业转供的具有调峰能力的工业企业日均用气量超过1万立方米的部分,执行0.1—0.3元/立方米的配气价格优惠。(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人力社保局、区交通局、区税务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6. 强化人才保障。进一步健全沙坪坝区企业人才库,广泛收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打造良好育才引才环境,持续推动市、区两级人才政策落地落实,鼓励民营企业人才申报中高级职称,探索建立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和民营企业联合培养人才创新机制,解决人才后顾之忧,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基础保障。(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1. 提升服务效能。围绕切实走好“三个一公里”,不断提升“五个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围绕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继续推行“一企一专班”“企业吹哨、部门报到”等工作机制,切实帮助民营企业协调解决困难问题。适时开展民营企业满意度评价,不断提升民营企业参与度和获得感。(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助企解困办;责任单位:区级有关部门)
2. 推进减负清偿。持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推动各涉费部门取消或暂停收费项目,加强涉企收费监督。健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长效机制,集中化解存量拖欠,严防新增拖欠。(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国资委、相关平台公司)
3. 弘扬企业家精神。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切实增强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榜样。深化政企常态化沟通协商,邀请民营企业家列席党委、政府重要会议,拓宽民营企业家参政议政渠道,为区域发展建言献策。树立对民营企业家的正向激励导向,讲好企业家故事,宣传企业家典型,增强企业家归属感。(牵头单位: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责任单位:区级有关部门)
(二)完善工作保障体系
1. 加强党建引领。把企业党建与企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探索推行民营企业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加强民营企业统战工作。加强民营经济新兴领域党建,持续完善民营企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
2. 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政“一把手”统筹主抓,把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力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健全沙坪坝区党政领导干部联系商会制度、区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制度和民营经济人士接待日制度,把民营企业满意度作为部门、镇街工作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强民营经济统计监测,定期发布民营经济发展报告。(牵头单位: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责任单位:区级有关部门)
3. 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多渠道、多载体、多层面开展政策解读,增强民营企业发展信心。(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工商联;责任单位:区级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