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6009290614B/2022-00030 信息分类名称: 工业/公文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经济信息委 生成日期: 2022-02-25 发布日期: 2022-02-25
名称: 关于转发《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并做好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文号: 主题词:
关于转发《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并做好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25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企业

现将《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并做好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渝经信节能20223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重庆市沙坪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225









渝经信节能〔20223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组织开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

规范企业申报并做好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

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推进再生资源高值化循环利用。根据《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废纸加工行业规范条件》《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本)》《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本)》及相关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现就组织开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并做好已公告规范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申报

(一)从事废钢铁、废纸加工和废塑料、废旧轮胎、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的企业自愿申报。符合相关行业准入或规范条件的现有企业,向所在地区县经信部门提出公告申请,如实填报申请书及相关报表(下载邮箱ziliaoxz123@163.com,密码:ziliaoxz123456,对各项要求的符合性作出详细说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并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且承担相应责任。

(二)各区县经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范(准入)条件要求对申报企业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企业提供的项目投资立项、土地、环保、安全等批复性文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需经区县有关主管部门复核确认),对符合要求的,请于510日前将审核意见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另附PDF电子版文件)一并报送市经济信息委节能处。

二、关于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

(三)各区县经信部门要及时跟踪了解已公告企业生产运行情况,作为加强企业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强化数据审核和分析,掌握本地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运行情况,落实动态报告机制,在每季度首月10前将上一季度的“企业生产运行情况表”(见附件1反馈至市经济信息委节能处充分发挥已公告企业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提升本地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总体水平。

(四)各区县经信部门要督促已公告企业开展年度自查,完成规范(准入)条件执行情况和企业发展年度报告,并于320日前将企业年度报告提交至市经济信息委节能处。

(五)我市已公告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名单(见附件2),各区县经信部门要对已公告企业保持规范(准入)条件要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于420日前完成监督检查报告,并书面提交至市经济信息委节能处。同时,将需要变更、撤销资格的企业名单(变更企业需附相关材料)提交至市经济信息委节能处。

(六)各区县经信部门在提交企业生产运行情况表、企业年度报告、监督检查报告等材料时,需同步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qjxwjnc@163.com

联系人:向华瑞;联系电话:63896750


附件1.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生产运行情况(****

年第*季度)

2.重庆市已公告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规范企业名单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211

附件1


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生产运行情况(****年第季度)


区县:联系人:联系方式:


序号

企业

名称

企业运行情况

联系人

联系

电话

存在的问题及政策措施建议

产品

类型

年生产处理能力(万吨)

季度生产处理量(万吨)

同比(%

平均开工负荷(%

产值

同比(%

利润

同比(%


填表说明:1.每季度首月10日前将辖区内企业本季度生产运行情况汇总表统一反馈至邮箱:cqjxwjnc@163.com

2.联系人应是熟悉本企业生产经营总体情况的公司管理层人员。

3.按处理工艺分别填写年生产处理能力、季度生产处理量、平均开工负荷、产值、利润等,如废塑料企业按PET再生瓶片类、破碎分选清洗类、塑料再生造粒类分类填写;废旧轮胎企业按轮胎翻新折标准胎、再生橡胶、橡胶粉、热裂解分类填写;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按梯次利用、再生利用分类填写。

附件2


重庆市已公告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规范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区县

行业

批次

(年限)

1

重庆市报废汽车回收处理利用

有限公司

江北区

废钢铁

第三批

2014

2

重庆瑞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长寿区

废钢铁

第六批

2018

3

重庆市蓝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长寿区

废钢铁

第七批

2020

4

重庆佳航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大足区

废钢铁

第七批

2020

5

重庆汇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大足区

废钢铁

第七批

2020

6

重庆净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两江新区

废钢铁

第七批

2020

7

重庆市鑫联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璧山区

废钢铁

第七批

2020

8

重庆攀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涪陵区

废钢铁

第八批

2021

9

重庆交运新天地环循科技有限公司

永川区

废钢铁

第八批

2021

10

重庆瑞渝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长寿区

废钢铁

第八批

2021

11

重庆闽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合川区

废钢铁

2021

12

重庆市加美欧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璧山区

废钢铁

2021

13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合川区

废铝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6

7号公告

14

重庆剑涛铝业有限公司

涪陵区

废铝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6

7号公告




Copyright © www.cqspb.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19004061号-1 联系我们 国际联网备案: 渝公网安备 50010602500861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3-12345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