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0092905850/2025-00037 | 信息分类名称: | 交通/采购与招标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交通运输委 | 生成日期: | 2025-03-24 | 发布日期: | 2025-03-24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综合交通运输“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技术服务采购 | ||||
文号: | 主题词: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交通运输委员会拟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为沙坪坝区综合交通运输“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采购服务,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磋商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 |
服务期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最高限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沙坪坝区综合交通运输“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 |
2025年3月1日至 2026年6月30日 |
1 |
49 |
0 |
二、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
资格文件原件备查。
三、响应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一)磋商文件获取地址及方式:响应供应商自行在https://www.cqspb.gov.cn/bm/qjtj_63709/网站“政务公开-政府采购”下载。
(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交通运输委员会(重庆市沙坪坝区西科二路30号12楼会议室1)。
(三)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3月27日北京时间15:00'00''。
(四)响应时间:2025年3月27日北京时间15:00'00''。
(五)竞争性磋商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交通运输委员会12楼会议室1(沙坪坝区西科二路30号12楼会议室1。)
四、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
无。
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六、响应有关规定
(一)未按规定方式缴纳相关费用或未按规定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响应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磋商项目中同时响应。
(三)响应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向采购人要求澄清。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由采购人负责发布,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本磋商项目所有更正公告、补遗文件以及质疑回复(如果有)一律在https://www.cqspb.gov.cn/bm/qjtj_63709/网站“政务公开-政府采购”上发布,请各响应供应商注意下载,同时采购人将视同响应供应商已收到本磋商项目更正公告、补遗文件以及质疑回复文件。如响应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本磋商文件。
(四)响应费用:无论评审结果如何,响应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响应的所有费用均应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期间未配合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完成相关工作(如提前退场等),视为其完全认同评审记录、评审结果,并对评审标过程无异议,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六)“★”标注的条款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本需求,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沙坪坝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联系人(质疑、询问经办人):郑闵谭渝
邮 编:401332
电 话:(023)65168576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西科二路30号8楼
附件:重庆市沙坪坝区综合交通运输“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技术服务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