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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106009290649X/2022-00090 信息分类名称: 教育/其他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教委 生成日期: 2018-05-15 发布日期: 2018-06-04
名称: 沙坪坝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沙坪坝区中小学和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的通知
文号: 沙教督发〔2018〕2号 主题词:
沙坪坝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沙坪坝区中小学和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04

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各中小学、幼儿园:

沙坪坝区中小学和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已经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审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专此通知。


沙坪坝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8515

沙坪坝区中小学和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家、重庆市《教育督导条例》《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切实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有效促进依法治教、依规办学,特制定本制度。

一、挂牌督导机构的设立

根据行政区域和学校数量、规模等情况,设立8个教育督导责任区,具体情况如下

(一)沙磁教育督导责任区沙坪坝街道、磁器口街道、渝碚路街道和童家桥街道中小学(含职业教育学校,下同)和幼儿园,办公室设在重庆第七中学校

(二)小龙坎教育督导责任区:小龙坎街道、联芳街道和土湾街道中小学和幼儿园,办公室设在沙坪坝区教师进修学院

(三)上新红教育督导责任区:覃家岗街道、新桥街道和天星桥街道中小学和幼儿园,办公室设在重庆凤鸣山中学

(四)井双教育督导责任区:双碑街道、石井坡街道和井口镇中小学和幼儿园,办公室设在重庆市第三十二学校

(五)歌乐山教育督导责任区:山洞街道、歌乐山镇和中梁镇中小学和幼儿园,办公室设在沙坪坝区歌乐山小学校

(六)大学城教育督导责任区:虎溪街道、香炉山街道和曾家镇中小学和幼儿园,办公室设在重庆大学城第一中学校

(七)西永教育督导责任区:西永街道、陈家桥街道、丰文街道和土主镇中小学和幼儿园,办公室设在重庆大学城第三中学校

(八)青凤回教育督导责任区:辖青木关镇、凤凰镇和回龙坝镇中小学和幼儿园,办公室设在重庆青木关中学校。

二、挂牌督导专兼职督学配备

每个教育督导责任区办公室设主任1原则上由责任区办公室驻地学校校长兼任)、专职副主任1名,按1人负责3—5中小学或幼儿园的标准配备责任督学若干。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按照统一规格制作责任督学公示牌,标明责任督学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和督导事项,并悬挂于校门醒目位置。

三、挂牌督导主要事项

根据规定,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主要为经常性督导),主要包括督学和督政两个方面。

(一)督学(督导中小学校、幼儿园)主要事项:

1.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

2.招生、收费、择校情况;

3.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

4.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

5.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

6.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

7.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

8.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二)督政(督导街镇)主要事项:

1.镇街及其部门宣传教育法律法规、政策规章的情况

2.镇街及其部门依法履行控辍保学职责的情况;

3.镇街及其部门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情况;

4.镇街及其部门查处非法办学、办园行为的情况;

5.镇街支持学校建设发展的情况;

6.镇街履行社区教育职责的情况;

7.镇街协同推进家校共育工作的情况。

、挂牌督导工作程序

按照有关规定,挂牌督导遵循如下程序:

(一)出示责任督学证件

(二)开展督导工作

(三)填写督导记录

(四)向被督导学校、街镇反馈督导意见

(五)发现重大问题,书面报告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六)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向学校、街镇发出整改通知书

(七)督促学校、街镇落实整改

(八)撰写督导报告。

、挂牌督导工作方式

主要采取随机观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集中座谈、个别走访、问卷调查、现场观察等方式对学校、街镇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挂牌督导工作要求

(一)督学任职履职

责任督学按照《重庆市沙坪坝区中小学和幼儿园责任督学经常性督导工作指南》(另行制定)和相关要求开展督导工作每个月到责任学校至少开展1次督导工作,平时根据工作需要开展随机督导每季度到责任区街镇至少开展1次督导工作;发现危及师生安全的重大隐患,应及时督促学校或协调相关部门处理到学校、街镇开展工作,不得增加学校、街镇负担,不得接受学校、街镇馈赠和公款娱乐,原则上在学校食堂用餐。根据具体的督导事项,需要几位督学或其他专业人员共同参与的,应建议责任区办公室成立督导小组,合理分工,协作完成督导任务。

(学校街镇积极配合

学校、街镇应当积极配合责任督学开展经常性督导在接到督导通知后,按要求提供资料、安排场地、组织人员配合督导,需要回避的按要求回避在督导过程中学校、街镇应主动汇报工作,如实反映情况,不隐瞒事实学校、街镇在收到督导意见后,若需要申辩,应按时提交申辩书学校校长、街镇负责人按要求接受教育督导责任区的整改约谈对责任督学口头提出的整改意见,学校、街镇应立即研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完成后应及时报告责任督学收悉督导意见书或整改通知书后,应及时召开会议,针对问题研究整改办法,落实责任人员,规定完成时限,形成整改方案,并于整改结束之日起十日内,向教育督导责任区书面报告。

、挂牌督导结果运用

督导责任区根据督导情况,对被督导学校、街镇的工作成绩、亮点特色重大问题在责任区内通报,或形成督导报告上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导责任区根据督导结果,可以约谈被督导学校的校长、街镇相关负责人,督促其改进工作。督导责任区可以视情况将督导学校的结果提交给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作为对被督导学校及校长进行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作为对被督导学校校长任免的重要参考;督学责任区可以视情况将督导街镇的结果提交给区教委、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作为对被督导街镇相关领导进行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对拒绝、阻扰责任督学依法实施督导或落实督导整改意见不力的学校、街镇,启动约谈、问责机制,责令限期整改并在全区教育系统内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相关学校、街镇主要负责人或其他相关责任人提出处分建议。

八、挂牌督导工作保障

(一)组织保障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督导责任区的管理。

教育督导责任区负责本责任区内责任督学的管理及考核,管理和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条件保障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每年按照不低于15万元/责任区的标准安排挂牌督导工作经费,纳入年初财政预算,一次性拨付到教育督导责任区,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使用,依规据实报销责任督学相关费用,不足部分由责任区办公室驻地学校补充。

教育督导责任区办公室按照“一区四室”的标准(专职副主任办公室1间、督学办公室2间、会议室1间)加强硬件建设;为每个办公室至少配座机电话1部、打印机1台、一体机1饮水机1,会议室配置一体电视机1;为每位责任督学配办公桌1张、台式电脑1台、平板1部,资料柜够用且与办公室空间匹配。

教育督导责任区办公室按照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要求,统一标准规范,加强办公室文化、美化和净化工作。


附件下载:

002关于印发《沙坪坝区中小学和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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