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009290649X/2024-00159 | 信息分类名称: | 教育/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教委 | 生成日期: | 2024-04-22 | 发布日期: | 2024-04-22 |
名称: | 沙坪坝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防治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 ||||
文号: | 主题词: |
各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各督学责任区,区教委相关科室: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校园欺凌防治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为切实保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扎实筑牢平安校园防线,决定对校园欺凌防治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2024年4月16日至4月25日。
二、督导对象
区教委安稳办、政策法规科,各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
三、督导内容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防范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十六条工作措施>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以及相关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督导检查重点详见附件)。
四、督导检查安排
(一)全面自查(4月16日~19日)。区教委相关科室及各学校对照《校园欺凌防治工作专项督导检查清单》(附件)开展全面自查。
(二)区级督查(4月22日~25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责任督学,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对区教委相关科室及辖区内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建立工作台账。
(三)市级抽查(时间待定)。市教委将会同有关市级部门,同步开展市级督导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区教委相关科室,各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要深刻认识维护学校安全、学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上来,将“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校园欺凌防治工作。
(二)全面覆盖。各责任督学要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联合相关部门,对辖区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校园欺凌防治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要建立闭环整改机制,确保风险隐患和问题对账销号、动态清零。
(三)强化问责。对防欺凌、防性侵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问题突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根据《重庆市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试行)》和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四)资料提交。2024年4月25日下午6:00前,各督学责任区根据辖区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数量自行打印《校园欺凌防治工作专项督导检查清单》(附件),检查结束后,将学校签字盖章清单纸质件交至督导室徐斌老师处。
附件:校园欺凌防治工作专项督导检查清单
沙坪坝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4年4月15日
校园欺凌防治工作专项督导检查清单
学校:(盖章) 负责人: 督查人员: 督查时间:
督查对象 |
督查内容 |
督查结果 |
1.是否组织开展一次专题学习,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要学习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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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组织开展一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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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组织开展一次专题法治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律观念和安全意识,预防校园欺凌和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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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会同宣传、公安、民政、团委、妇联、网信等部门构建横向到边的学生防欺凌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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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是否建立完善网络舆情应对处置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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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是否落实教育部门关于开展一次专题学习、一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行动、一次专题法治教育的工作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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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是否成立校园欺凌治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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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是否建立纵向到底的班主任、年级组长、校领导三级学生关爱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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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是否开展校园欺凌排查工作,并按班级、年级、学校逐级建立学生欺凌隐患排查处置工作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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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是否建立校园欺凌报告制度,设置举报信箱,公布并让每位师生及家长知晓校园欺凌举报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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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是否向师生、家长广泛开展反欺凌教育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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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按照“初中、高中及中职校每个班3名,寄宿制学校每个学生寝室1名,小学每个班2名”的标准组建校园安全信息员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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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是否与每个学生开展一次谈心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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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是否建立学生防欺凌工作台账,重点摸排有暴力行为(倾向)和遭受欺凌的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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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是否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每个学生开展一次家访,或集中开一次家长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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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是否加强对重点关注学生的心理援助和人文关怀,教育引导其正确处理人际关系和矛盾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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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是否及时向年级组长、校领导报告处理学生欺凌事件中发现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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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问题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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