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009290649X/2020-00019 | 信息分类名称: | 教育/公文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教委 | 生成日期: | 2020-01-17 | 发布日期: | 2020-01-30 |
名称: | 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 | ||||
文号: | 沙教委发〔2020〕1号 | 主题词: |
各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推动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重庆市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和《重庆市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
2020年1月1日~2020年5月30日。
二、年检对象
凡于2019年6月30日前经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审批设立并持有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中小学、民办中职学校、民办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民办学校,不含已划转高新区管理的民办学校)。
三、年检主要内容
(一)党建工作:⑴党建工作制度;⑵党建工作记录;⑶其他党建活动材料。
(二)办学条件:⑴合法证照及最低余额资金;⑵校舍场地达标情况;⑶教育教学设施配备和文化建设情况。
(三)学校管理:⑴学校内部管理制度;⑵办学章程;⑶按照章程开展活动及决策机构、校长履职情况。
(四)教育教学:⑴教材及教学计划;⑵办班情况;⑶反映教学情况的其他材料。
(五)教职工队伍:⑴教职工花名册;⑵教师资质;⑶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及社会保险购买情况。
(六)学生管理:⑴学生花名册;⑵培训合同;⑶学生管理相关制度。
(七)财务管理:⑴财务管理制度;⑵收费备案或公示情况;⑶收费退费情况。
(八)安全管理:⑴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日志记载情况;⑵视频监控和安保力量配备情况;⑶安全和消防设备配置情况。
(九)招生工作:⑴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情况;⑵招生宣传资料。
四、年检提交的材料
(一)民办学校年检登记表。由学校法人签字(或私章),加盖学校公章的学校年度基本情况登记表。
(二)民办学校办学资质。提交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非企业法人登记证(营业执照)、办学场地租赁合同等复印件。
(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学校年度财务收支审计报告原件。
(四)招生宣传及广告简章等材料。学校2019年度印发的招生简章和宣传广告(样张)。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纸质材料一式1份,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学校公章。同时,提交《沙坪坝区2019年度民办学校年检登记表》电子件。
五、年检程序
民办学校年检工作,采取学校自查与区教委现场查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学校自查(2020年1月1日—2020年4月30日),各民办学校根据年检工作要求进行自查,全面总结回顾一年来办学情况,按照“年检主要内容”准备印证材料归档备查;认真填写《沙坪坝区2019年度民办学年检登记表》,形成年度办学情况报告,并按“年检提交的材料”归类汇总,报区教委。
(二)区教委检查(2020年5月1日—2020年5月31日)。区教委组织督查组到各民办学校开展实地检查,对照《沙坪坝区民办学校年度检查记录表》,通过审阅学校上报的年检资料、听取汇报、实地考察、核查学校档案材料或者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
(三)年检结果。年检结果分“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种,在办学许可证副本上予以记录并向社会公告。
“年检基本合格”或者“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学校,须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后仍未合格或拒不整改的,办学许可证逾期自然失效,责令停止招生。未按要求参加年检的视同不合格处理。
六、有关要求
(一)各民办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年检工作,及时向学校董(理)事会汇报,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各民办学校要扎实开展自查自评,实事求是的形成自查报告,认真准备好有关资料和文件,提供准确数字,严禁弄虚作假。
(三)各民办学校的年检资料应于2020年4月30日以前完成并送达区教委职成教科。
联系人:彭明勇;联系电话:86055579
邮箱:88927226@qq.com
附件:1.沙坪坝区2019年度民办学校年检登记表
2.沙坪坝区民办学校年度检查记录表
3.沙坪坝区民办学校财务审计规范
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2019年12月30日
附件1
沙坪坝区2019年度民办学校年检登记表
一、基本情况
学校名称 | (公章) | 办学许可证号 | |||||||||||||||||||||
注册地址 | 注册资金 | ||||||||||||||||||||||
区内办学点 地址 | 是否备案 | ||||||||||||||||||||||
是否备案 | |||||||||||||||||||||||
学校法人代表 | 办公电话 | 手机 | |||||||||||||||||||||
学校校长 | 办公电话 | 手机 | |||||||||||||||||||||
主要联系人 | 职务 | 姓名 | 办公电话 | 宅电 | 手机 | ||||||||||||||||||
安全负责人 | |||||||||||||||||||||||
行政负责人 | |||||||||||||||||||||||
常联系人 | |||||||||||||||||||||||
学校批准文号 | 批准时间 | ||||||||||||||||||||||
举办者 | |||||||||||||||||||||||
教 职 工 情 况 (人) | 小计 | 其中 | 其中 | 其中 党员 | 其中 外籍 教师 | ||||||||||||||||||
专职 | 兼职 | 有教师资格证 | 无教师资格证 | ||||||||||||||||||||
专任教师 | |||||||||||||||||||||||
行政管理人员 | |||||||||||||||||||||||
后勤人员 | |||||||||||||||||||||||
合计 | |||||||||||||||||||||||
校舍 情况 | 学校占地面积(亩)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仪器设备(元) | 图书(册) | |||||||||||||||||||
总计 | 自建 | 租用 | |||||||||||||||||||||
学校长期通讯地址 | 电话 | 邮编 |
二、学校党组织建设情况
组织建制 | □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临时党支部□未建党组织 | |||||||||||
组建方式 | □单独组建□联合组建□挂靠组建 | |||||||||||
成立时间 |
| 上级党委名称 |
| |||||||||
党员数 |
| 女党员数 |
| 35岁以下党员数 |
| 流动党员数 |
| |||||
申请入党人员数 |
| 入党积极分子数 |
| |||||||||
年度党建经费(万元) |
| 会费列支(万元) |
| 上级支持(万元) |
| 党费返还(万元) |
| |||||
是否有党员活动室 | □是□否 | 是否建立党员关爱基金 | □是□否 |
三:学校事业发展情况
㈠学历教育
中等学历教育 | 初等学历教育(小学) | ||||||||||||||
计 | 初一 | 初二 | 初三 | 高一 | 高二 | 高三 | 计 | 一年级 | 二年级 | 三年级 | 四年级 | 五年级 | 六年级 | ||
班级数 | |||||||||||||||
学生数 | |||||||||||||||
其中政府委托义务教育 | 班级 | ||||||||||||||
学生 |
㈡非学历教育培训
培训对象 | 办班期数 | 培训人数 | 收费标准(元) |
四、学校资产分类情况
资产总计 (万元) | 资产来源(万元) | |||||
国有资产 | 举办者投入 | 办学积累 | 社会捐赠 | 其他 | ||
办学初期 | ||||||
至年底 |
五、学校主要收支情况
年度净收益(元) | |
提取发展基金(元) | |
教职工年人均工资(元) | |
年纳税额(元) | |
人均社会保障费(元) |
六、学校规范办学情况
1、是否遵守一证一点办学要求,不同区县是否完善相关手续 | |
2、区内是否增设有办学点,是否完善备案手续 | |
3、是否严格按照不超3个月收费 | |
4、是否与员工规范签定劳动用工合同并办理社保 | |
5、是否与学员签定培训合同,明确培训内容、收费及退费规则 | |
6、是否严格按照核准培训范围开展培训,有无超范围经营 | |
7、招生简章和广告内容是否备案,内容是否真实、准确 | |
8、是否建立并落实学校安全制度及责任制,是否配备保安,有专人负责 | |
9、是否落实学校法人财产权,是否提取学校发展基金 | |
10、是否做到亮证办学,收费项目及标准是否进行公示 | |
11、是否违规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开展培训 | |
12、是否存在“超纲”“提前教学”行为,是否违规组织竞赛或与小升初相挂钩的考试 |
七、年度工作报告
(主要内容应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党团组织建设、校园建设、安全稳定工作情况;按照章程开展工作情况;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办学许可证核定项目的变动情况;法人财产权落实情况;财务状况、收支情况或者现金流动情况等) |
八、法定代表人承诺
确定学校所填报本表之内容及所报送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私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九、审核意见
审批机关(盖章) 年月日 |
填表说明:1.年检登记表各种数据必须真实有效,填写数据、时间、电话号码时,一律用阿拉伯数字。2.本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方有效。3.本表要求双面打印,并将电子件传邮箱88927226@qq.com。
附件2:
沙坪坝区民办学校年度检查记录表
年检学校:
年检内容 | 主要指标 | 现场检查情况 | 备注 |
党建工作 | ⑴党建工作制度; ⑵党建工作记录; ⑶其他党建活动材料。 | ||
办学条件 | ⑴合法证照及最低余额资金; ⑵校舍场地达标情况; ⑶教育教学设施配备和文化建设情况。 | ||
学校管理 | ⑴学校内部管理制度; ⑵办学章程; ⑶按照章程开展活动及决策机构、校长履职情况。 | ||
教育教学 | ⑴教材及教学计划; ⑵办班情况; ⑶反映教学情况的其他材料。 | ||
教职工队伍 | ⑴教职工花名册; ⑵教师资质; ⑶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及社会保险购买情况。 | ||
学生管理 | ⑴学生花名册; ⑵培训合同; ⑶学生管理相关制度。 | ||
财务管理 | ⑴财务管理制度; ⑵收费备案或公示情况; ⑶收费退费情况。 | ||
安全管理 | ⑴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日志记载情况; ⑵视频监控和安保力量配备情况; ⑶安全和消防设备配置情况。 | ||
招生工作 | ⑴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情况; ⑵招生宣传资料。 | ||
年检结论建议: 检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3
沙坪坝区民办学校财务审计规范
一、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
承担民办学校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经重庆市财政局批准成立,在我市境内处于正常执业状态。
(二)近三年未受到财政部门行政处罚或注册会计师行业惩戒。
(三)以往年度未违规出具质量低劣审计报告。
二、对财务审计报告的要求
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结论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民办学校筹措办学资金的渠道。说明民办学校筹措办学资金的来源、性质、金额,有无转移、抽逃、挪用现象;
(二)财务核算是否规范。民办学校是否按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设账核算,是否按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三)民办学校的重大事项。机构是否存在对外投资、对外经济担保、未入账的资产或负债、是否存在公款私存、出借银行账户、未决诉讼等影响机构持续办学的事项。
(四)提取发展基金及使用情况。说明本年度是否计提发展基金以及计提的基数和比例,并说明是否按照年度净收益的25%的比例提取。
(五)民办学校的履行社会责任方面。是否按时纳税,本年纳税种类和金额,是否为职工按期交纳社会保障金。
(六)民办学校负债率。净资产低于开办资金的50%的要特别说明,如有分配,请说明分配金额及比例。
(七)培训费存款专用账户(包括存取专用账户和最低余额专用账户)的开设和使用情况,最低余额专用账户资金。
三、事务所一般要求提供的资料清单
1. 基本情况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 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2019年度财务报表;
5. 2019年度会计凭证;
6. 2019年度会计总账、明细账;
7. 2019年度银行存款对账单(基本户、专户)及余额调节表;
8. 学校物价许可证(收费备案表)、税务申报表复印件;
9. 上年度审计报告、验资报告复印件;
10. 大额往来款的有关资料及对方证明;
11. 房管证(租房合同)、土地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12. 固定资产明细表、存货明细表、现金盘点表。
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党政办公室2020年1月7日印发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