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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一起违规培训处罚案例的公告
来源:区教委 日期:2023-04-28

2023年3月1日,区教委在执法检查时发现,沙坪坝区陈家桥街道桥北一路某场地内正在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培训。现场发现一对一培训教室15间,大教室1间,配置有课桌椅、黑板等设施,场地内摆放有“数学随堂练习”“英语背记手册”“图解行程”“课程表”“学员花名册”等资料,当事人未能提供《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等证件。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的规定,构成未经审批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民政或者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的规定,区教委责令当事人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处以罚款人民币9750元。

在五一节来临之际,区教委再次提醒:

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违规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不得组织开展与义务教育阶段升学考试相关的宣传、培训或测试。家长要理性看待、慎重选择校外培训机构,自觉抵制和远离非法培训机构,避免影响孩子的身心发展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如确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需求,一定要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选择机构、缴纳培训费。

区教委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紧盯违规培训易发的商务楼宇、居民小区等重点区域,持续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执法巡查,严厉打击各类违规培训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投诉举报电话:

区教委:8802770

区市场监管局: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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