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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坪坝区2023年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须知
来源:区教委 日期:2023-07-15

为切实做好2023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工作,现就贷款办理事宜作出如下安排:

一、办理时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一年一贷一签。

集中办理时间: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注: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二、办理地点

沙坪坝区教委一楼大厅(沙坪坝区沙杨路64号)

三、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三)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四)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沙坪坝区;

(五)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六)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其中,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标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脱贫家庭学生(原建卡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特困救助学生、低保边缘人口、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2、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3、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4、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5、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6、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7、其他家庭经济困难。

四、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

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

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五、贷款期限

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建议按最长年限办理,以减轻还款压力),续贷学生和在校生首次办理按在校剩余学习年限加15年确定贷款年限。

六、利息与本金偿还

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自毕业当年起开始自付利息,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从毕业后的第六年(毕业当年为第一年)开始,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的9月20日)为还款日,遇节假日不顺延。请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偿还本金和利息,毕业后也可选择一次性还款。

七、所需资料

01 大学新生首次办理所需材料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进行实名注册,完成在线贷款申请后导出打印1份纸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可在贷款办理现场注册打印)。

2.未办理预申请的学生还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打印申请表时自动导出)原件1份作为家庭困难认定依据,相关内容必须据实填写,如有虚假须自行承担相应责任,(《认定申请表》可在贷款办理现场打印)。

3.借款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长)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4.借款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长)户口簿原件,如果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5.借款人录取通知书原件。

以上资料准备齐全后,借款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长)必须双方本人同时到场拍照、签字。

02 在校大学生首次办理所需材料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进行实名注册,完成在线贷款申请后导出打印1份纸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2.提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打印申请表时自动导出)原件1份作为家庭困难认定依据,相关内容必须据实填写,如有虚假须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借款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长)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4.借款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长)户口簿原件,如果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5.借款人有效注册学生证原件(学生证丢失可提供高校出具的《学生在校证明》)。

以上资料准备齐全后,借款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长)必须双方本人同时到场拍照、签字。

关于共同借款人: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亲或母亲;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沙坪坝区;

5.如果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应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

6.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03 在校大学生续贷所需材料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完成在线贷款申请后导出打印1份纸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可在贷款办理现场申请打印)。

2.来现场办理本人(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

注:续贷只需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其中一方前来办理。

八、办理程序

01 现场办理

根据本通知时间和要求资料与手续齐全后到办理地点进行现场办理,办理完成后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02 网上办理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完成合同贷款签订。(网上办理只针对续贷学生,新贷学生必须到现场办理)

03 上交受理证明

学生到高校报到时,将《贷款受理证明》交到就读高校,作为先行免交相关费用依据。

04 回执录入确认

高校根据所收到的学生《贷款受理证明》在相应系统中进行录入,确认其按时到校报到且符合大学生贷款身份资格。未到高校就读或因故确实不需贷款的学生请及时与沙坪坝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取消贷款。贷款学生有义务敦促高校及时将受理证明录入系统进行确认。

05 贷款审批发放

国家开发银行对学生贷款进行最终审核成功后,将于当年11月20日左右将贷款资金发放到借款人就读高校的账户(学生本人不用自己操作)。

九、其他

(一)贷款审批、资金划付及本息偿还等情况请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https://sls.cdb.com.cn/如有疑问,可拨打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咨询热线 95593(咨询时间:工作日8:30至17:30)

(二)建立良好的信用记录。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必须是有借有还。“诚信”是人生路上最宝贵的基石,是您未来职业生涯里最耀眼的名片。为了不让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留下污点,请您按时还款,履行约定。

十、温馨提醒

1、请通过正规渠道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加强自我防范意识,提高识骗防骗能力。

2、为有效分流办理人员,避免聚集扎堆,今年继续实行预约办理制,请需要办理贷款的学生通过生源地助学贷款QQ工作群或电话主动预约办理时间。

联系电话:023-86055573

联系人:王老师 李老师


沙坪坝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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