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MB195966XM/2023-00024 | 信息分类名称: |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科技局 | 生成日期: | 2023-02-21 | 发布日期: | 2023-02-21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科学技术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
文号: | 主题词: |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沙坪坝区委办公室、沙坪坝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沙坪坝区科学技术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9年4月新组建的沙坪坝区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如下:
1. 贯彻执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以及科技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以及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企业科技创新、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创新平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对外交流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 统筹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推动创新生态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和科技金融结合。
3. 牵头推进科研机构建设和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培育科技型企业。配合相关部门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4. 拟订区级科技项目计划,负责科技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围绕区域发展方向,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服务市级以上重大项目的申报与实施。整合区域科技创新基地,参与服务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推动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进步。
5. 牵头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科技创新评比、科技成果奖励申报。引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6. 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落实科技项目评审、科技人才评价、科研机构评估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承担全区科技保密工作。负责科技宣传工作。
7. 负责科技招商,引进科技创新资源,推进科技合作与交流。
8. 负责科技人才工作,负责国(境)外科技智力引进工作,负责国(境)外来(回)区定居专家服务工作。
9. 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
10.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 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区、人才强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技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按照国家要求推进政府部门不直接管理具体科研项目,委托专业机构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等具体工作。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我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12. 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分工。有关外国人来区工作许可职责分工,依据《中央编办关于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8〕97号)规定执行。
(二)单位构成
沙坪坝区科学技术局(本级)为行政机关单位,下属沙坪坝区科技服务中心(二级单位)为事业单位。沙坪坝区科学技术局内设办公室、科技创新发展科、科技企业发展科、社会发展科技科、科技合作发展科5个职能科室。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本部门无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313.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13.51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80.65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拨款减少144.18万元,基本支出拨款增加63.5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313.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313.5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80.65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拨款减少144.18万元,基本支出拨款增加63.5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13.5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3.51万元,比2022年减少144.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3.51万元,比2022年增加63.54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增加22.93万元,机构运行增加6.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6.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长12.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4.6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公积金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840万元,比2022年减少144.1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安排调整等,主要用于建设西部(重庆)科学城沙坪坝片区、培育创新主体、创新及科普品牌活动、项目评审、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等重点工作。
区科技局部门2023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9.6万元,与2022年相同。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相同;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2022年相同,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不增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6万元,与2022年相同,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不增长;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相同。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1.08万元,比上年减少71.71万元,其中机关运行经费27.39万元,比上年减少50.6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缩减公用经费开支,二是本年将个人邮电费纳入人员经费、无公车运行维护费等。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40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杜玉冰 联系方式: 023-65368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