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009290497H/2024-00476 | 信息分类名称: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4-06-26 | 发布日期: | 2024-06-28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民政局社事科2023年度彩票公益金项目使用管理情况公示 | ||||
文号: | 主题词: |
2023年度,区民政局社事科涉及使用彩票公益金包括孤儿助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三大类五项,现将相关公益金使用管理情况公告如下:
1.孤儿助学根据《重庆市民政局转发民政部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渝民〔2019〕71号)文件要求向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助学金,共有4名人员符合条件。2022年度补助资金2万元,资金来源于中央彩票公益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金使用为2万元。
2.孤儿助学根据《重庆市民政局转发民政部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渝民〔2019〕71号)文件要求向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助学金,共有4名人员符合条件。2022年度补助资金2万元,资金来源于市级彩票公益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金使用为2万元。
3.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根据《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福彩圆梦·助学成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民发〔2020〕35号)文件要求向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助学金》(渝民发〔2020〕35号)文件要求向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助学金,共有9名人员符合条件。2022年度补助资金4万元,资金来源于市级彩票公益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金使用为2.64万元。
4.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2022年度补助资金30万元,资金来源于中央彩票公益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金使用为11.70万元。
5.孤儿助学根据《重庆市民政局转发民政部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渝民〔2019〕71号)文件要求向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助学金,2023年度补助资金2万元,来源于中央彩票公益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金使用为0万元,未使用原因是优先使用上年结余。
特此公示
重庆市沙坪坝区民政局
2024年6月26日
附件
2023年度彩票公益金项目使用管理情况表
市、区县民政部门(资金使用单位): 沙坪坝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补助资金额度 |
资金 来源 |
项目概况 |
项目完成情况和 实际效果 |
资金使用 情况 |
联络人及 联系方式 |
备注 |
1 |
孤儿助学金 |
2 |
中央彩票公益金 |
根据《重庆市民政局转发民政部“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渝民[ 2019] 71号)文件要求向受助对象按月发放。 |
按时对符合条件的4名孤儿发放助学金。 |
2 |
谭婷晏 65420522 |
助学金逐月发放。2023年按标准足额发放。 |
2 |
孤儿助学 |
2 |
市级彩票公益金 |
根据《重庆市民政局转发民政部“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渝民[ 2019] 71号)文件要求向受助对象按月发放,共4名人员符合条件获得资助 |
为全区符合条件的4名孤儿发放福彩圆梦助学金。 |
2 |
谭婷晏 65420522 |
助学金逐月发放。2023年按标准足额发放。 |
3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 |
4 |
市级彩票公益金 |
根据《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福彩圆梦·助学成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民发〔2020〕35号)文件要求向受助对象按月发放,共9名人员符合条件获得资助。 |
为全区符合条件的9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福彩圆梦助学金。 |
2.64 |
谭婷晏 65420522 |
助学金逐月发放。2023年按标准足额发放,未使用部分结转下年。 |
4 |
未保中心 |
30 |
中央彩票公益金 |
开展全国未成年保护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场景营造项目 |
(1)完成全国未成年保护示范区创建工作。(2)完成实施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场景营造项目. (3)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日常维护 |
11.70 |
谭婷晏 65420522 |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完成了场景营造项目。 |
5 |
孤儿助学金 |
2 |
中央彩票公益金 |
根据《重庆市民政局转发民政部“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渝民[ 2019] 71号)文件要求向受助对象按月发放。 |
按时对符合条件的4名孤儿发放助学金。 |
0 |
谭婷晏 65420522 |
未使用原因是优先使用上年结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