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009290497H/2025-00032 | 信息分类名称: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工作报告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5-02-12 | 发布日期: | 2025-02-14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民政局关于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
文号: | 沙民政文〔2025〕1号 | 主题词: |
区委、区政府:
根据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工作情况
(一)聚焦理论学习,夯实法治思想基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及市区两级法治建设相关会议精神情况纳入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大会学习33次。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让全体党员干部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聚焦“头雁效应”,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年度述职述法制度,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不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严格遵照执行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实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三)聚焦依法决策,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制定《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重大案件的查处,确保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程序合法、实体公正。自2012年起,聘请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为重大事项行政决策事项提供法律咨询。2024年,区民政局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四)聚焦标准规范,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严格按照《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推行合法性审核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台账,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登记管理,并在“一表通”智能报表中及时填报“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台账”。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扎实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未发现存在问题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024年区民政局未制定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
(五)聚焦专业辅政,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完善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及其他法律事务工作规范。与重庆中世律师事务所合作,由法律顾问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查、合同协议审查、涉法事务审查、行政复议、诉讼及非诉案件代理等事务,为重大事项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等。全局涉及合同、协议等法律事宜,均经法律顾问口头或者书面出具审核意见后方可签订。2024年,邀请法律顾问到局参与法律工作指导12次,出具合同审核意见30份。
(六)聚焦依法依规,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抓好《重庆市民政行政处罚一般程序规定》《重庆市民政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规定》《重庆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等文件落实,健全民政行政监管与行政处罚衔接工作机制。在民政领域行政执法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与市场监管、消防、城管等部门形成联合机制,构建多种形式、覆盖多个领域的检查模式。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已有30名干部取得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并配备5台执法记录仪,用于日常行政执法工作。2024年,开展行政执法检查361家,“双随机、一公开”抽查20家,行政处罚10家。
(七)聚焦依法履职,规范行政应诉及行政复议。提高行政机关应诉意识和应诉能力,局机关有关负责人按照规定出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全年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起、行政复议1件,均在规定时间要求范围内完成。
(八)深化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包括财政预算决算、重大项目建设、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公益慈善等方面的信息,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九)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的“枫桥经验”,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置,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落实《信访工作条例》,领导干部公开接访,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全年共办结信访事项54件。
(十)聚焦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借助“民法典宣传月”、“民政政策宣传月”等活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民政法规及政策。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推动利用户外LED、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宣传300余次,开展培训40余次,覆盖民政服务机构200余家,参与群众1.2万余人。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在对各民政服务机构进行安全执法检查和低保入户核查时,对与民政事务息息相关、群众关注度较高的条文进行重点宣传和解答。
二、2024年度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民政系统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局党委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4次、党委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20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法律法规知识9次,带动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切实增强抓好法治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民政领域养老机构、殡葬机构、社会组织专题学习法律法规知识80余次。
(二)强化法治工作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沙坪坝区2024年民政工作要点》,明确重点任务,确保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亲自督导重点任务,主持制定重要制度文件160余份,部署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营商环境建设等任务,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法律问题。
(三)推动民政领域依法行政。推动修订完善《区民政局党委议事规则》《沙坪坝区民政局财务管理办法》,规范党委落实党内法律法规制度,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推动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12次,审核合同30份。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推进政务公开,推动民政事项全部进入“渝快办”,实现“婚育一件事”办理1384件,“社会救助一件事”联办1002件,“免申即享”服务惠及7552人次。
(四)加强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推动全局30人取得执法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示执法信息,督促开展执法人员培训2期,参学率和通过率均达100%。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下沉镇街执法事项1项。加强养老、殡葬行业执法力度,协调开展“双随机、一抽查”检查20家,全年推动行政执法检查361家,行政处罚10家。定期听取执法监督汇报,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推动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处理行政应诉案件1件,行政复议1件。办结信访事项54件,完成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任务。
(五)抓实普法宣传教育。结合《宪法》《民法典》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专题讲座,民政系统干部600余人次参加,组织普法宣传活动80余次,累计5000余名社区工作者参与。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组织100余名党员参与,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70余场,警示教育会90余次。采取培训、以会代训方式,宣传普及法律知识40余次,民政服务机构200余家、群众1.2万余人参与普法活动。
三、存在的不足
(一)依法行政意识需进一步强化。部分干部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意识还不够强,在工作中还存在凭经验、凭习惯办事的现象。
(二)行政执法体系建设需补齐短板。受人员编制、身份等条件限制,能够考取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较少,执法水平和执法装备保障水平不高等现象,与实现行政执法需求不匹配。执法队伍专业性不强,法律培训覆盖面有限。
(三)普法宣传成效需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还比较单一,缺乏创新,对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了解不够深入,导致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聚焦理论武装,深化法治理论学习教育。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以科务会为载体开展每周分散学习,以干部职工大会为平台组织每月集中学习,以专题培训班为抓手实施每半年系统培训,分层分类开展法治理论学习教育,推动党员干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
(二)聚焦普法实效,创新法治宣传与普法工作机制。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方式方法,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宪法宣传月、重阳节、民政政策宣传月等时机,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三)聚焦决策质量,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我局重要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他法律事务提供法律论证及意见。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和清理制度,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管。
(四)聚焦执法规范,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按照“三项制度”工作要求,完善执法流程,加强执法培训,组织科室系统学习“执法+监督”数字应用,全面推行民政领域依法行政,促进民政执法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特此报告。
重庆市沙坪坝区民政局
2025年2月12日
(联系人:王文辉 ; 联系电话:65317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