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沙坪坝区全面推行乡村治理积分制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重庆市沙坪坝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重庆市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代章)
2021年9月3日
沙坪坝区全面推行乡村治理积分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转变基层治理方式,充分调动农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扎实推进乡村治理工作,沙坪坝区按照《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农发〔2020〕11号)要求,在乡村全面推广乡村治理积分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沙坪坝区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重点举措》等规定,在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坚持自治、德治、法治有机结合,坚持农民主体地位,通过民主程序,将乡村治理各项事务转化为数量化指标,对农民日常行为进行评价形成积分,并给予相应精神鼓励、物质奖励或政策激励,形成一套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村民自治的重点任务和难点问题,设置合理的积分项目,通过实施积分制,引导问题解决。
(二)坚持农民主体。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调动农民群众主动参与积分制管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村民自治格局。
(三)坚持正向激励。坚持精神激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正向激励为主、奖罚结合原则,结合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需求创新奖励方式。
(四)坚持简便易行。制订便于操作的流程,让村级组织和农民群众容易学习掌握,方便群众参与。
三、目标任务
通过乡村治理积分制的推广运用,使复杂的村民自治行为数量化、可考核,不断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法治观念和社会文明程度,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解决农村自治动力不足、参与不够等问题。
在现有积分制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将积分制扩大到全区所有行政村,到2021年底实现全覆盖。
四、实施内容
(一)积分对象。本村村民以户为单位进行积分。居住6个月以上的非本村户籍村民,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参照本村村民参与积分制管理。
(二)积分项目。积分项目包括爱党爱国、遵纪守法、乡村建设、人居环境、家庭美德、公益美德、移风易俗、兴业致富等九大类53条(见附件)。各村可结合本村的重点工作需要,按实际情况增减积分项目或分值,建立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积分体系。积分项目和分值应当具有稳定性,原则上以年度为单位进行调整。
(三)积分管理
1.明确管理主体。各涉农镇街为责任主体,村“两委”为管理主体,由村“两委”班子负责组建积分评议小组和监督小组,积分评议小组由村干部牵头,每次随机抽取党员代表、群众代表10人组成,负责对积分事项进行记录并签字确认。监督小组从村务监督委员会中选定3—5人组成,负责积分评议、兑换、公示等监督工作。
2.规范评定积分。积分评议小组按月逐户开展检查评分,与镇街人居环境整治专项检查等工作同步开展,并结合评议小组成员平时发现、群众反映、报告、个人申报等进行积分。村“两委”每月10日前更新上月积分情况,定期通过村民会议、公示栏、微信群等途径公示积分情况,公示结束后由积分评议小组登记每户积分存折并录入积分管理台账。
(四)积分结果运用
积分奖励项目包括精神奖励、物质奖励和政策支持三类。具体积分奖励项目和积分奖励适用范围由村“两委”根据村情决定。家庭成员个体积分和家庭积分汇总后为家庭总积分,家庭总积分用于兑换物质奖励;家庭总积分除以参加积分的家庭成员数为家庭平均积分,家庭平均积分用于精神激励和政策支持激励。
1.物质奖励。凭积分兑换相应物质奖励,原则上按照1个积分对应1元人民币的标准进行实物兑换,各村根据条件酌情调整兑换标准。鼓励探索集体经济收益分红与成员积分情况挂钩的实现形式。坚持一月一兑,各村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村民会议等开展积分现场兑换,当月未兑换的可累计到下月。坚持半年一奖,即“半年一小奖,全年一大奖”,半年、年终增设两次奖励兑换,村民凭半年、全年累计积分兑换奖品。半年日常积分累计高于85分的,额外奖励10—20分,最高不超过20分;全年日常积分累计高于170分的,额外奖励40—50分,最高不超过50分。坚持一票否决,发生邻里矛盾纠纷、参与非访上访、打架斗殴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取消半年、年终奖励兑换资格。
2.精神激励。家庭平均积分在全村排名靠前的,由镇街、村予以表扬,在“道德模范”“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好公婆好儿媳”等评优评先活动中优先考虑。
3.政策支持。家庭平均积分在全村排名靠前的,优先享受各级、各部门扶持政策。
五、资金安排
2021年,由区财政对尚未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的35个行政村,每个村补助2万元用于积分兑换物品采购;2022年所有村全部建成爱心超市,区财政对爱心超市建设、积分兑换物品给予一定补助。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涉农镇街要高度重视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工作,要将积分制作为强化乡村治理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创造实施条件,强化组织推动。在积分制组织实施中,对积分内容、评价方式、结果运用等各环节把关,保障积分制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让积分制充分实现党的主张和农民意愿有机统一。
(二)强化工作保障。各相关部门、各涉农镇街要充分挖掘整合各类行政资源、市场资源、社会资源,为积分制推广运用提供坚实保障。大力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为乡村治理积分制推广运用夯实物资基础。积极动员社会企业、民间组织、爱心人士参与到乡村治理中来,建立可持续发展、稳定可靠的长效保障机制。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涉农镇街、村要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加强积分制推广运用的宣传,积极开展典型的选塑工作,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广泛宣传,充分发挥典型经验的辐射带动作用,营造良好的乡村治理氛围。
(四)加大督查考核。区委农办牵头定期开展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专项检查,对工作敷衍、流于形式的镇街、村及时通报。强化考核力度,提高乡村治理工作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考核中的分值权重,确保积分制推广落到实处。
附件:沙坪坝区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参考指标
序号 | 类别 | 项 目 | 分值 |
1 | 爱党爱国 | 积极参加爱党爱国宣传教育活动,每人次积2分 | 2 |
2 | 参加“学习强国”学习,积分每超过400分积1分 | 1 | |
3 | 思想要求进步,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每人次积2分 | 2 | |
4 | 批准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每人次积2分 | 2 | |
5 | 批准为中共党员的,每人次积5分 | 5 | |
6 | 积极应征入伍的,每人次积10分 | 10 | |
7 | 家庭成员发表有损党的形象的不当言论或做出不当行为,每人次扣10分 | -10 | |
8 | 遵纪 守法 | 配合司法、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有功的,每件积5分 | 5 |
9 | 经有关部门认定为见义勇为的,每件积10分 | 10 | |
10 | 存在非正常信访行为的,每人次扣5分;形成恶劣后果的,每人次扣10分 | -5、-10 | |
11 |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每人次每月扣2分 | -2 | |
12 | 积极参加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每人次积2分 | 2 | |
13 | 家庭成员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每人次扣10分 | -10 | |
14 |
乡村 建设 | 积极参加镇村各种议事会议、演出、文体、宣讲、培训等各种活动的,每人次积1分 | 1 |
15 | 参加义务劳动等志愿者服务的,每人次积3分 | 3 | |
16 | 为村集体发展捐款捐物,每发生1次积1分 | 1 | |
17 | 支持乡村建设,阻碍区级各部门、镇街、村各类项目实施,每次扣家庭积分5分 | -5 | |
18 | 人居环境整治 | 家庭房前屋后杂物不乱堆乱放,保持环境干净整洁,每月积2分;违反一次扣1分。 | -1、2 |
19 | 家禽家畜有圈养,每月积2分;违反一次扣1分 | -1、2 | |
20 | 秸秆等农业废弃物不乱堆乱放,不露天焚烧,每月积1分;违反一次扣1分 | -1、1 | |
21 | 无乱搭乱建,每月积1分;违反一次扣1分 | -1、1 | |
22 | 垃圾按规定处理,不乱扔乱倒,每月积2分;违反一次扣1分 | -1、2 | |
23 | 墙面无乱涂乱画、无不规范的标语及垃圾广告,每月积1分;违反一次扣1分 | -1、1 | |
24 | 厕所整体结构完整,厕屋内干净卫生,每月积1分;违反一次扣1分 | -1、1 | |
25 | 化粪池周边无粪便暴露,对环境不造成污染,定期清理,无蝇蛆和浓烈臭味,每月积1分;违反一次扣1分 | -1、1 | |
26 | 房前屋后排水沟无枯枝败叶、无淤积、无黑臭水体,每月积1分;违反一次扣1分 | -1、1 | |
27 | 废旧农膜、农药瓶等包装物回收利用,不乱扔乱堆,每月积1分;违反一次扣1分 | -1、1 | |
28 | 庭院栽花植绿,花卉苗木品种多样、错落有致、层次丰富,且管理维护较好,每月积1分;违反一次扣1分 | -1、1 | |
29 | 参与打扫卫生、清理村庄垃圾等志愿服务活动,一次积3分 | 3 | |
30 | 获评镇级“美丽庭院”等荣誉积3分;获评区级“美丽庭院”等荣誉积5分 | 3、5
| |
31 | 家庭 美德 | 尊老爱幼,孝敬老人,年度家庭积分积3分;发生负面事件的,每发生1次家庭积分扣3分 | -3、3 |
32 | 参加赌博活动。每违反1次,每人次扣5分 | -5 | |
33 | 为赌博提供场所。每违反1次,家庭积分扣5分 | -5 | |
34 | 参加传销活动。家庭成员每参与1次,每人次扣5分 | -5 | |
35 | 家庭成员升大学的,每人次积5分 | 5 | |
36 | 家庭成员参加技能培训,每掌握1项技能积2分 | 2 | |
37 | 团结邻里,与乡邻友善和睦相处,互相帮助的,年度度家庭积分积3分;邻里发生纠纷,涉及村干部调解的,家庭积分扣3分;出警的,家庭积分扣5分 | -5、3 | |
38 | 家庭讲诚信,能够按时缴纳煤水电气费用等,年度家庭积分积3分 | 3 | |
39 | 公益 美德 | 拾金不昧的,每发生1次积2分 | 2 |
40 | 参与义务献血等活动的,每发生1次积2分 | 2 | |
41 | 言行举止文明,不污言秽语,因举止、言语产生纠纷或负面影响的,每人次扣2分 | -2 | |
42 | 无故辱骂他人的,每人次扣2分;影响恶劣的,扣5分 | -2、-5 | |
43 | 遵守公共场所禁止性规定,每发生1次负面事件扣2分 | -2 | |
44 | 移风 易俗 | 遵守村规民约,婚丧嫁娶、满月、祝寿、升学、入伍、乔迁、开业等不大操大办、无收受高额彩礼和礼金行为,每次积1分;违反的扣1分 | -1、1 |
45 | 丧事简办,不抛洒焚烧冥币、不燃放鞭炮、不吹吹打打扰民,每次积2分;搞封建迷信活动的,扣2分 | -2、2 | |
46 | 不在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地方建造坟茔,违反的家庭积分扣2分 | -2 | |
47 | 兴业 致富 | 耕地不撂荒,坑塘不废弃,积极做好农业生产发展工作,年度家庭积分积3分,违反扣1分 | -1、3 |
48 | 农民工、转业军人、退休人员、大学毕业生回村创业的,每人次积2分;有带动村民就业的,再积2分 | 2、2 | |
49 | 勤劳致富,合法经营,努力发展致富项目或产业,每培育1项新产业积3分 | 3 | |
50 | 为本村成功招商引资的,每个项目(产业)积3分 | 3 | |
51 | 通过直播带货等各种渠道,帮助村民、村集体销售农产品的,开展帮助的时间段,每月积3分 | 3 | |
52 | 其他 项目 | 被镇、区、市、国家评为荣誉称号的,分别积3分、5分、10分、20分 | 3、5、 10、20 |
53 | 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家庭成员全部完成新冠疫苗接种,每户一次性积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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