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沙坪坝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重庆市沙坪坝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区农业农村委 日期:2021-05-12

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级有关单位:

《中共重庆市沙坪坝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2021年工作要点》已制定完成,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重庆市沙坪坝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重庆市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代章)

2021年5月12日


中共重庆市沙坪坝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开局之年。全区“三农”工作系统要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三农”工作部署及《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21〕1号)、《中共重庆市沙坪坝区委、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沙委发〔2021〕1号)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把乡村振兴和城市提升作为全区全局工作两个基本面,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一并推进,精准落实“五个振兴”要求,持续推动打好“四张牌”干好、“四件事”工作落地见效,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一、抓实抓细粮食和生猪、蔬菜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1. 确保粮食面积和产量只增不减。分镇街下达粮食生产任务清单,确保全年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分别稳定在3.6万亩、1万吨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

2. 持续恢复生猪产能。稳定生猪生产主要扶持政策,加强监测预警,优化调控手段。力争出栏生猪达到0.21万头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

3. 稳定发展蔬菜产业。抓好400亩淡季叶类速生菜生产,蔬菜产量保持在3.7万吨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

4. 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加快品种更新换代,积极做好水稻、玉米等主导品种推荐工作,扎实开展蔬菜、水果等新品种的引进与试验示范。加强种业市场监管和植物新品种保护。(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

5. 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宜机化改造力度。编制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完成3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

二、加快发展乡村产业

1. 持续用力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实施1000亩水果、500亩蔬菜基地提质增效行动。实施生态渔业提升工程,建设标准化水产健康养殖场2个、推广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600亩。(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

2. 高标准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持续高标准推进我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积极申报创建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构建集生产、加工、科技、人才、收储、物流、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农业全产业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

3. 追赶式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培育一批重点加工企业,推动农产品加工企业升规1户。累计认定市级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10个。(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经济信息委)

4. 加快推动乡村旅游转型升级。做靓2条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培育各具特色的地标项目和多元素地域产品。实施乡村旅游经营主体规范化建设工程,培育2家示范主体。(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委)

5. 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商。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培育一批区级产业化运营主体。打造一个重点网货生产基地和产地直播基地,推出2个年网销千万元的优势特色农产品,力争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到6000万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供销合作社)

6. 深入推进农业品牌创建。持续推进“巴味渝珍”品牌宣传推介,授权产品稳定在20个左右,销售收入1亿元。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推进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科技局)

7. 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新发展家庭农场2家。创建市级示范合作社1个。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区推进试点。创建一批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示范主体。(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合作社、区商务委)

三、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1. 深入推进农村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大力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主题宣传活动和“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建好用好区级融媒体中心。全区涉农镇街开展“梦想课堂”活动81场、“家风润万家”活动不低于81场。深化“我们的乡贤我们评·评出的乡贤我们学”“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农业农村委)

2. 深化乡村文化供给提升行动。深入实施乡村文化振兴“百乡千村”示范工程。力争建成镇街惠民电影固定放映厅(点)2个。培育“一村一品”文化活动品牌5个。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81场。组织流动文化服务进村260场。办好2021年中国农民丰收节(重庆·沙坪坝)等重大节会。(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旅游委、区科技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农业农村委)

3. 加强优秀乡土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加大涉农镇街历史文化文脉保护利用力度,组织非遗项目进村社活动10场以上。建设乡情陈列馆1个。(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委、区委宣传部)

4. 大力培育新时代乡村文明新风尚。推动全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点)建设全覆盖。深入开展乡村振兴志愿服务行动。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十抵制十提倡”活动。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等活动。建设家风家教创新实践基地2个。(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四、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1. 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深入实施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化肥、农药使用量减少0.1%。(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

2. 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稳定在92%、90.56%以上。切实抓好农膜回收利用,力争回收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合作社)

3. 全面启动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做好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继续清理整治涉渔“三无”船舶。持续开展打击非法捕捞和销售非法渔获物专项行动。启动实施长江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公安分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

4. 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推进矿山治理及生态修复。开展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严格落实河长制,全面推进林长制。加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责任单位: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

五、蹄疾步稳深入推进农村改革

1. 深化承包地管理与改革。认真贯彻《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探索盘活撂荒耕地的有效办法。探索农村承包地流转市场化定价机制。(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

2. 扩面深化农村“三变”改革。持续做好中梁镇农村“三变”改革示范镇整体推进,“三变”改革试点扩大到全区20%左右的行政村。巩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全面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

3. 纵深推进“三社”融合发展。优化完善“三社”融合发展政策措施。分类改造建设基层供销社。深化“三社”股份合作、生产合作、服务合作,密切利益联结。(责任单位:区供销合作社)

4. 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规范开展房地一体宅基地日常登记颁证工作。探索赋予农民宅基地更完整的权能,注重保护妇女宅基地权益。加强宅基地管理。严格控制整村撤并。(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民政局)

5. 深入推进水利、林业、供销等领域改革。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按照市级要求开展林地占补平衡相关工作。培育发展1个基层供销社示范社,改造建设3个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区供销合作社)

6. 统筹推进其他重点改革。深化完善“地票”制度。探索完善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方式。突破农村金融改革和农业科技制度改革。(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区科技局)

六、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1. 强化乡村规划引领。有序开展涉农镇街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尊重自然地理格局,彰显乡村特色优势,优化完善全域全要素村庄规划,强化农村地区“一张图”管理。(责任单位: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

2. 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四好农村路”50公里,全面实施路长制。启动水网建设,加快推进大成湖水库前期工作,启动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一改三提”行动。(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经信委)

3. 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户厕改造1522户、建设农村公厕1座。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梯次推进农村常住人口200户或500人聚居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建设。继续实施“千村宜居”计划,新建宜居村庄1个。(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

4. 开展“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在“五沿区域”、成片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区域、人口聚居程度较高区域进行试点示范,重点清理“蓝棚顶”、无人居住的废旧房、房前屋后的杂物堆、田间地头的废弃物、管线“蜘蛛网”,扎实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充分考虑自然禀赋、开发价值、区位交通、聚集程度和经济实力等因素,科学确定整治标准和模式,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做好工作调度,循序渐进、稳步推进。(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文化旅游委、区经信委、区卫生健康委等)

5. 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供给。继续改善镇街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大力发展农村网络教育。推进农村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建设。建成区县级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1所,建成乡镇养老服务中心1个、村级互助养老点7个。(责任单位: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

6. 培育壮大“三乡”人才队伍。深入实施“重庆英才计划”,加大乡村领军人才培育力度。培训非物质文化技艺传承人30人。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选派市级及以上科技特派员8名。引进、推广新品种2项、新技术2项,培育基层技术骨干10名。开展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创建工作,积极回引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每村挂职或创业本土人才保持在1名以上。积极为涉农镇街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继续选派建筑师、规划师、工程师、艺术家“三师一家”下乡指导服务。(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委、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房城乡建委)

七、推动城乡区域融合发展

1. 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探索建立创业就业人员入乡户籍制度。落实租赁房屋常住人口在社区公共户落户政策。用好城镇新增建设用地、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等政策。(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安分局)

2. 加快区域内城乡融合发展。强化城区综合服务能力,把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推进以城区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特色小城镇发展,有序改造提升场镇。(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委)

3. 促进农业农村协调发展。构建与“两群”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机制。进一步放开进城入乡落户条件,引导“两群”农业人口向“一区”有序梯度转移。贯彻落实“一区”和“两群”对口协作发展机制。(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

4. 积极融入成渝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建设。按照《成渝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建设实施方案》,遵循 “四区”规划空间布局,以我区水果、蔬菜、渔业、花卉等优势产业为基础,谋划重庆主城区都市现代高效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积极融入成渝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建设。按照市级部署,联合打造“川菜渝味”区域公用品牌。(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商务委)

八、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

1. 推动基层基础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扎实做好镇领导班子和村“两委”集中换届工作。坚持和完善向重点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制度。以涉农镇街为单位制定2021—2023年农村发展党员3年规划,确保每个村每3年至少发展1名年轻党员。(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

2. 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深化国家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创建市级乡村治理示范镇1个、示范村1个。推广乡村治理积分制。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和村务公开“阳光工程”。深化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行动,乡村群众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

3. 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深化“枫桥经验”重庆实践十项行动。巩固农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制定加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加强区、乡镇综治中心标准化、实体化建设。推进矛盾纠纷综合调处平台建设。深化农村地区“雪亮工程”建设。开展农村地区反邪教斗争。(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民族宗教委)

九、建立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

1. 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围绕“五大振兴”,设立由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领导的专项小组或工作专班。建立领导干部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召开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推进现场会议。加强党委农办机构设置,完善联络员制度。健全农产品加工业联席会议制度。(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委、区委编办、区经济信息委)

2. 健全考核督查机制。严格落实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办法,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考核重点内容,严格开展考核工作,对考核排名落后、履职不力的镇街进行约谈。开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专项督查。(责任单位:区委督查办、区政府督查办、区农业农村委)

3. 健全投入保障机制。落实财政工作支持乡村振兴的政策举措,执行市级关于农业农村的相关考核。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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