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重庆市沙坪坝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已经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沙坪坝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重庆市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代章)
2022年4月24日
重庆市沙坪坝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为加快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深入推进“一化两改三不见”“五园共治”专项行动,根据《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渝农居组〔2021〕2号),结合沙坪坝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区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取得新进展。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厕所粪污得到有效治理、资源化利用水平逐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进一步提高,乱排乱倒得到有效管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向自然村(组)延伸,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明显提升,村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农村基础设施布局更加优化,村容村貌进一步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完善,村民环境保护和卫生健康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具体目标。以村为单位分类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着力打造小组团、微景观、生态化、有特色的农村人居环境。
一类村(关口村、四楞碑村、管家桥村、凤凰桥村、皂桷树村、回龙坝村、四龙村、大桥村、西溪桥村、新发村、永宁寺村、龙泉村、庆丰山村、茅山峡村、石院村、金刚村、天池村、新开寺村、歌乐村、山洞村、三河村、威灵寺村、胡南坝村、五福村、杨家庙村、梁滩桥村、真武山村、青龙庙村、五云山村)的具体目标: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升,持续巩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全覆盖成果,全面完成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全面实现“一化两改三不见”,村容村貌全面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建立。
二类村(青木湖村、石碾桥村、八字桥村、保农村、大水沟村、二塘村、井口村、南溪村、双碑村、力量村、明珠山村、田坝村、三圣宫村、向家坪村、四塘村、梨树湾村、上桥村、新桥村、人和门村)的具体目标: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持续完善,农村户厕实现愿改则改、能改则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有效提升,持续巩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成果,有序推进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三不见”长效保持,村容村貌明显改善,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
二、主要任务
(一)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1.坚持有序推进。把推进厕所革命放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优先位置,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充分考虑自然地理条件、风俗习惯和群众意愿,因地制宜推进改厕工作,实现愿改则改、能改则改。新改户用厕所基本入院,要积极推动厕所入室,新建农房应配套设计建设卫生厕所及粪污处理设施设备,人口规模较大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卫生厕所。到2025年,力争实施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15000户,新改建30座农村公厕,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逐年提升,厕所粪污得到有效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提高,长效管护机制不断健全,农民群众满意度逐步提高。(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责任单位:各涉农镇街,每项任务均需要涉农镇街落实,不再列出)
2.加强技术指导。按照《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技术规范》《农村三格式户厕运行维护规范》《农村集中下水道收集户厕建设技术规范》等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户厕的规划、设计、建设、粪污处理、维护管理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切实提高改厕技术水平。广泛调研、科学论证,按照“一户一策”的思路,结合实际指导农户选择适宜的改厕模式。(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
3.加强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在人口密集、经济相对发达、建有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的农村区域,强化纳管集中处理和监管(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在人口相对分散、环境敏感、未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农村区域,采取分散处理技术和模式,鼓励采取多种模式分散式处理设施。在有使用粪肥需求的农村区域,充分考虑当地农业生产需要,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
(二)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摸清现状分类有序治理。全面摸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实施分区分类有序治理。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进一步理清农村生活污水的产生总量和比例构成,全面摸清污水排放底数与治理现状。坚持“突出重点、梯次推进”原则,科学规划分区分类选取治理模式,规范生活污水排放,开展洗衣台、餐房、厕所(淋浴房)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定期开展房屋周边沟渠、水域浮漂垃圾、农村污水坑、臭水沟等清理。(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2.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强化已建农村集中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一厂一策”管理,完善配套管网建设、开展技术改造,因地制宜采取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统一处理、联村联户集中处理、单户分散处理等模式,重点实施对农家乐、民宿等新兴业态生活污水预处理工作,探索农村生活污水就地资源化利用方式,新建4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8公里配套管网。到2025年,基本实现农村常住人口50户以上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3.全面消除黑臭水体。按照“分级管理、分类治理、分期推进”的工作思路,以面积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积极开展整治示范,探索总结经验,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治理技术和管理模式。(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三)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1.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治理体系。按照有完备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完善的监管制度、有有效的资金保障的“五有”要求,进一步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体系,形成“户投、村收集、镇区转运”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并根据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乡村产业发展,科学统筹辖区垃圾转运站收运能力,合理配置垃圾收运车辆。到2025年,逐步实施垃圾收运处置设施改造升级,基本形成较为成熟的农村地区自然村(组)收运处理体系。(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2.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示范,因地制宜布局收运处置设施设备,提升分类收运处置能力水平。到2025年,全区建成31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以镇街或行政村为单位建设一批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探索就近就地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模式(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扩大供销合作社等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覆盖面,积极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融合。协同推进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牵头单位:区供销合作社)。积极探索农村建筑垃圾就地就近消纳方式,鼓励用于村内道路、入户路、景观等建设。(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
3.加强设施运行管护和处理过程监管。及时维修更换受损垃圾箱(桶),加强镇街转运站养护,确保收运处置设施运转正常。禁止露天焚烧或利用耕地、山谷、河塘、沟渠等直接堆放、填埋生活垃圾。强化垃圾运输管理,优化运输路线,提高运输效率,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防止在运输途中发生丢弃、遗撒和随意倾倒等现象。明确村民责任,引导村民正确投放生活垃圾、自觉爱护设施设备、主动维护公共环境。(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四)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
1.加强乡村风貌引导。坚持标准引领管控,编制全区村容村貌提升技术导则,大力推进村庄整治,促进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传统文化相得益彰。深入推进“五园”共治,建美田园、菜园、果园、花园和家园,支持村庄适度建设小微公园、公共绿地。加快实施农房风貌整治提升与周边环境整治,支持村民庭院自主改造,推进美丽庭院建设评选工作。到2025年,完成农房风貌整治提升3100户,新改造农村困难群众危房80户,创建评比美丽庭院500户。(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加强农村道路建设管护。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路网规划,逐步提升骨架路网技术等级,继续实施“四好农村路”建设,坚持实施路长制,进一步开发农村公路养护公益性岗位。全面完成村民小组硬化路查漏补缺,全面提升产业基地、乡村旅游点、景区交通供给能力。新改建“四好农村路”250公里,入户道路100公里,到2025年,农村地区实现自然村(组)道路“组组通”。(牵头单位: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
3.推进村庄绿化工程。积极开展农村“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植树活动,突出保护乡村山体田园、河湖湿地、原生植被。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构建村庄森林生态系统。支持条件适宜地区开展森林乡村建设。(牵头单位: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
3.推进村庄亮化工程。重点完善村内主要道路、广场晒坝和农房院落等群众活动频繁、人口密集场所的公共照明设施,推广使用LED、太阳能等绿色节能照明设备,鼓励农户建设庭院照明设施,开展村庄亮化工程示范创建。到2025年,安装1000盏公共照明路灯或庭院灯。(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
4.推进村庄文化工程。丰富非遗名录库,挖掘非遗代表性项目,培育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流动文化服务进基层活动,升级涉农镇街村社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加强文体广场的建设、管理、使用,丰富群众文体活动(牵头单位:区文化旅游委、区体育局)。弘扬传统农耕文化,组织开展优秀农耕文化遗产识别评估和转化创新,支持建设农耕文化博物馆、展览馆、文化馆、遗址公园、乡情陈列馆。(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
三、重点举措
(一)开展“五园”共治专项行动。结合全域规划和乡村布局规划,开展“五园”共治,建美田园、菜园、果园、花园和家园。重点对田块划分随意、花池破损、菜架混乱无序、围墙材质各异、房前屋后杂乱无章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因素进行整治,遵循乡村肌理,保留生态本底,与乡土文化相融合,规划出微田园、微景观、微公园,实现家家户户有“小田园”“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共建美好家园。(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
(二)开展“一化两改三不见”专项行动。立足清洁、秩序、美化的目标,持续推进农房风貌改造,改善提升村容村貌。多种植花期长、花量大、花色艳、花钱少的植物,实现移步换景。发动农户规范改造柴棚、圈舍,防止乱堆乱放、鸡鸭散养。全力攻坚,确保不见白色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努力实现农村从“一时美”向“时时美”、从“一处美”向“处处美”的转变。(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住房城乡建委)
(三)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继续以“三清一改”为重点,贯彻立足“清”、聚焦“保”、着力“改”、促进“美”的总体要求,因地制宜、创新方式,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春夏秋冬”四季战役。规范村庄清洁评比活动,明确美丽庭院、清洁户等评比标准,发挥好“红黑榜”“点评台”“积分超市”等激励机制作用,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促进政府带动向农民主动转变,形成一批可操作、能复制、好推广的典型。(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
(四)开展“五清理一活动”。开展以清理“蓝棚顶”、无人居住的废旧房、房前屋后的杂物堆、田间地头的废弃物、管线“蜘蛛网”、农村爱国卫生运动为主要内容的“五清理一活动”。“五清理一活动”要与美丽宜居乡村打造、美丽庭院创建、乡村休闲旅游发展等有机结合,循序渐进、稳步推进。2021年重点在“五沿区域”、乡村振兴示范镇村等进行试点示范,2022年总结经验、细化措施,由“五沿区域”逐渐向面上推开,到2025年取得明显成效。(牵头单位: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合作社、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经济信息委)
(五)开展“千村宜居”创建活动。以打造“小组团、微田园、生态化、有特色”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结合乡村规划,统筹整合相关资源要素,巩固已建成的15个美丽宜居乡村,新建14个美丽宜居乡村。到2025年,全区美丽宜居乡村数量达到29个。(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
(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成片整治活动。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任务,充分考虑地理条件、农民意愿、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优先选择在“五沿区域”、村民聚居点、产业集聚地、乡村振兴示范镇村等区域,打破镇街、村组行政区划限制,串点成线,成片扩面,有序安排建设任务,轮茬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成片整治。到2025年,力争建成中梁山脉、缙云山脉农村人居环境示范片2个,每个示范片不少于20平方公里。(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
四、保障措施
(一)有序完善村庄规划编制。根据村庄定位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实际需要,立足乡村本底条件,统筹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因素,优化完善全域全要素村庄规划。(牵头单位: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二)持续完善建管长效机制。创新管护方式,明确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和运营单位责任。利用公益性岗位组建农村人居环境管护队伍,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员。明确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产权归属,建立健全设施建设管护标准,推动农村厕所、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行管护。鼓励依法探索建立农村厕所粪污清掏、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支持建立社会化运管服务体系和服务费用市场化,逐步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民政局)
(三)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广泛发动村民自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纳依法成立的农村环保组织和企业、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当地农民等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管护项目。以乡情为纽带吸引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团区委、区妇联)
(四)着力引导村民养成良好生活习惯。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广泛开展志愿服务,通过悬挂标语、入户宣传、喇叭播放、张贴公益海报等形式,向村民宣传卫生健康、环境保护等知识,强化村民清洁卫生意识。鼓励将村庄环境卫生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深入开展美丽庭院评选、发布环境卫生红黑榜等活动,推广“积分制”,引导村民自觉履行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大力宣传贯彻《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重庆市民健康公约》。(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民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卫生健康委、团区委、区妇联)
五、支持政策
(一)保障经费投入。完善区级为主、市级适当奖补的政府投入机制,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财政投入,确保财政投入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任务相适应。积极争取上级预算内投资及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支持;继续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奖补资金,按计划实施农村厕所革命财政奖补政策,保障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投入。区财政资金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项目倾斜;要加大现有相关专项资金整合力度,农村卫生健康、农业产业发展、农业生态保护、农村环境整治、危旧房改造等专项资金,要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任务相结合;统筹整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资金和项目,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成片整治;落实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有关政策,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用于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投资收益较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项目。(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委)
(二)完善推进体系。建立健全村庄清洁、农村卫生厕所管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制度(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加快农村人居环境相关领域设施设备建设验收、监测评估、运行管护等标准制(修)订,加强宣传推广,增强政府部门、企业等依据标准开展工作的主动性。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守质量安全底线。(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等)
(三)强化技术支撑。支持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企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产品研发(牵头单位:区科技局)。支持企业与镇街和村开展工作对接,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按照厕所改造、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及村容村貌提升规范,加强技术指导。(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城市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市场监管局等)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五级书记”一起抓、党政领导共同抓的高位推动机制,健全“区级主导、镇街主责、村社主事、农民主角”的责任落实机制。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做好上下衔接、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区级有关部门根据责任分工,出台配套政策和工作措施,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涉农镇街党(工)委政府是实施主体,主要负责同志当好一线总指挥,细化任务分工,做好部署动员、督促指导等工作。
(二)加强考核激励。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考核办法,将有关部门纳入考核范围,考核结果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与支持政策、资金分配挂钩。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级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第三方监测、绩效评价等工作,结果报告区委、区政府,通报镇街党(工)委政府。加强“月(季)调度、年终考核”工作推进机制落实,确保各项重点任务抓出成效,适时对工作突出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三)营造良好氛围。深入开展文明风尚进农家和美丽乡村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绿色家庭创建行动等,引导妇女群众养成良好习惯。推进村庄清洁行动进校园宣传活动,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通过学生的良好行为影响、改变家长的不良习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新媒体,广泛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良好氛围。
文件下载:1-沙农居组[2022]1号 关于印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定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