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MB1898158C/2024-00089 | 信息分类名称: |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 | 生成日期: | 2024-08-05 | 发布日期: | 2024-08-05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局关于申报2024年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贴息项目的通知 | ||||
文号: | 沙农发〔2024〕200号 | 主题词: |
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农产品加工企业: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重庆市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贴息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3〕133号)、《关于做好2024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4〕54号)精神,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组织开展2024年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公布全市农产品加工业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渝农发〔2023〕108号),重庆彩食鲜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市美盈森环保包装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磁器口陈麻花食品有限公司、重庆市柏林麻油厂、重庆佳宏诚纺织有限公司、重庆上药慧远药业有限公司6家企业被认定的“双百”企业,本次申报只针对以上“双百”企业。对以上“双百”企业贴息后,如果资金有结余,则对区内其他加工企业贴息。
二、支持环节
对企业在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期间,用于农产品加工、科技研发、扩产扩能等方面的贷款进行贴息。已经享受其他贴息支持的,不得重复享受本次贴息。
三、补助标准
贴息比例原则上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总额的60%。
四、相关程序
(一)申报。2024年8月12日前,企业按要求将申报资料(纸质件一式2份)报送到区农业农村委3-66农综科办公室。
(二)审核。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属地镇街、会计师事务所深入企业现场,对企业申报资料提供的贷款、利息支付、贷款使用等情况进行逐一审核。
(三)征求意见。区农业农村委对审核属实的企业,征求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等部门意见,了解企业在此期间是否享受其他贴息支持。
(四)审定。区农业农村委根据审核结果及区级部门反馈意见,按照渝农发〔2023〕133号文件要求,确定拟贴息项目。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联合行文,将拟贴息项目报区政府审定。
(五)公示。区农业农村委将区政府审定的拟贴息项目在沙坪坝区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兑现补贴。经公示无异议后,区农业农村委及区财政局联合行文,公布贴息项目,并尽快将补贴资金直达企业。
五、申报资料
申报企业需将以下资料装订成册。
(一)2024年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贴息项目申报表(附件)。
(二)每一笔贷款合同复印件,均加盖鲜章。
(三)每一笔支付银行利息回单复印件,均加盖鲜章。
(四)贷款资金具体用途清单,能够证明贷款用途的支出凭证复印件等,均加盖鲜章。
(五)对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的承诺书,加盖鲜章。
附件:2024年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贴息项目申报表
重庆市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局
2024年8月5日
(联系人:区农业农村委易麟、区财政局李林利;联系电话:17830667070、17783038529;电子邮箱:247164143@qq.com)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沙农发〔2024〕200号:2024年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贴息申报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