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MB1898158C/2021-00134 | 信息分类名称: |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 | 生成日期: | 2021-04-12 | 发布日期: | 2021-04-12 |
名称: | 区农业农村委2019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 ||||
文号: | 主题词: |
区农业农村委2019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 |||||
序号 | 部门 | 项目序号 | 收费项目 | 资金管理方式 | 政策依据(设置依据、收费标准见下列文件) |
水利部门 | |||||
10 | 水资源费(含三峡电站水资源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财税〔2016〕2号,发改价格〔2014〕1959号,发改价格〔2013〕29号,财综〔2011〕19号,发改价格〔2009〕1779号,财综〔2008〕79号,财综〔2003〕89号,价费字〔1992〕181号,渝价〔2006〕136号,渝价〔2006〕365号,渝价〔2013〕394号,渝价〔2015〕5号 | ||
11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水土保持法》,财综〔2014〕8号,发改价格〔2014〕886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渝价〔2017〕81号 | ||
农业农村部门 | |||||
12 |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渔业法》,财税〔2014〕101号,发改价格〔2015〕2136号,财综〔2012〕97号,计价格〔1994〕400号,价费字〔1992〕452号、 渝价〔2001〕184号 | ||
注: |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和调整3项市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渝财综〔2019〕61号)规定,自2019年12月4日起,将城市建设配套费调整至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进行管理,项目名称调整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与中央保持一致;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费调整与绿化赔偿费合并,作为政府非税收入的其他类进行管理。故前述3个项目未列入本次目录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