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裁减人员达到什么规模或比例,裁减人员方案应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答: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裁减人员方案需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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