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
解读:《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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