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复查鉴定,应提供被鉴定人与工伤责任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原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复印件。申请疾病与工伤关联确认,需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等病历资料。申请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的,需提供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定的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证明。
Copyright © www.cqspb.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19004061号-1 联系我们 国际联网备案: 渝公网安备 50010602500861号 网站标识码:500106002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3-12345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