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渝环〔2023〕120号),现将我局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履行情况公开如下:
一、2023年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学习,提高审计政治站位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扎实落实“如臂使指、如影随形、如雷贯耳”的重要指示,通过党组会“第一议题”、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支部“三会一课”等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审计人员的生态环保责任意识。将“河长制”“林长制”“美丽重庆”等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方案,拓展审计监督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广度、深度和精度。
(二)认真履职,加大审计监督力度
通过同步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加强对“一把手”的审计监督,推动领导干部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在生态文明制度执行方面形成强有力的制度约束。2023年,组织对1个街道2名主要领导开展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重点关注贯彻执行上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重大事项决策及执行、目标任务完成、监管责任履行、资金管理使用及有关项目建设运行等情况,提出了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占地等行为,规范已征地未建设用地的管理等审计建议,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治已病”和“防未病”作用。
(三)强化整改,提升审计整改成效
认真落实市委“八张问题清单”工作机制,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时间、整改措施,将整改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人员,推动审计发现问题全面整改。将审计整改与推动改革、加强管理相结合,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做到标本兼治,有效解决资源环境领域“屡审屡犯”问题。2023年被审计单位已全面整改销号。同时,我局联合区人大预算工委对以前年度1个镇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杜绝虚假整改,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
(四)履行河长制职责,推动水环境持续改善
服务区级河长履职尽责,做好综合协调和跟踪督办。在区级河长领导下,加强与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局等部门配合,每季度与西溪河流域相关镇党委、政府协同巡河查河。严格按照区河长办布置的重点任务,做好年度“一河一策”任务目标计划的制定,年终完成情况的考核。每月根据区生态环境局发布的水质检测结果,对水质下降的情况及时与相关镇党委、政府联系,了解原因并协调落实相关措施,持续跟进水质变化情况。
(五)加强协作,强化审计成果运用
强化成果运用,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并纳入被审计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加强部门监管协同,通过与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等部门建立协作工作机制,在审计立项、审计实施、审计整改等过程中充分交流、资源共享,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形成了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在各自职责领域分工合作、协同监管的良好局面。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4年,我局将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高质量的生态环境。
(一)进一步提升审计监督质效。强化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方面的专业人才培养,组织审计人员参加大数据应用、测绘技术应用等专业技能培训,进一步完善审计人员知识结构,提升审计人员综合业务能力,提高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进一步促进闭环整改落实。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对审计发现问题实现闭环管控、动态晾晒,促进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将“问题清单”转化成为“成效清单”。
(三)进一步发挥贯通协作效果。加强与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系,共享各类业务数据、统计数据、考核结果等基础信息,为审计组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将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及问题清单及时移交各行业主管部门,形成“1+N”监督合力,推动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提质增效。
重庆市沙坪坝区审计局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