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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106MB17294428/2022-00069 信息分类名称: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行政执法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2-01-28 发布日期: 2022-01-28
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文号: 主题词: 生态环境
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现将《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公示如下:

按照《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沙坪坝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沙府办发〔2021〕50号)文件要求,我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就本单位2021年推进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一是深入开展学习。将《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等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以及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学习,深入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同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各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内容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

二是坚持依法行政。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运用法治思维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坚持精准执法、科学执法、依法执法,制定并推进实施《重庆市沙坪坝区2021年生态环境执法现场检查计划》,高效统筹执法资源,针对散乱污企业整治、“污水偷排直排乱排”“嘉陵江入河排污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高中考”期间建筑施工噪声等开展专项执法,累计开展执法检查1400余人次。全年我区生态环境领域未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提升行政效能。逐一梳理完善环境行政审批事项,制定公布权责清单119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13项,各项审批事项服务指南,依法取消试生产、环评登记表、临时排污许可证、设计备案和环评通知书等不属于行政审批的事项;依法取消环评审批前置,并联办理,简化企业前期手续办理流程;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积极推动建设单位自主进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依法实施环评登记表项目网上备案,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通过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发放《登记表网上备案流程》和注意事项,方便办理事务的单位及群众。

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一窗进出”要求,将4大类环保行政审批项目集中到区行政审批中心窗口统一受理、办结,落实审批事项“一套材料、一窗受理、同步审批、一次办结”,审批时限从原来的100天压缩至16天,申请材料减少12项,截至目前已办理“多审合一”项目7个,好评率100%。扎实开展清理废除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做法。2021年我局未发现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做法。

三是严格环境行政执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国家和市区统筹部署,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建立执行“一单两库一细则”,严格执行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现场执法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2021年,共出动随机执法人员592人次,随机检查企业296家,上传执法检查记录1062条。

四是着力推行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切实落实与检察院、法院重大案件移送、信息互通制度,探索办理生态损害赔偿及公益诉讼案件,惩治了一批恶意排污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明显遏制。优化环境信息化管理体系建设,搭建环境基础数据库系统,建立“OA加网站”模式的环境政务管理系统、大气网格化监测及智能监管平台、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生态环境投诉系统等业务系统,逐步建立起环保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测数据、日常监察、环境信访等业务信息一体化的环境管理系统。

(三)推进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强化法律顾问作用。明确法治宣教科作为我局合法性审核机构,委托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咨询、合法性审查、行政处罚、听证、复议、诉讼等法律服务。2021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共130余次,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113件,配合开展行政诉讼一审案件3件,无一起败诉案件。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按照《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沙坪坝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沙府办发〔2020〕67号)文件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严格开展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印发后,及时向区司法局备案,主动接受监督。严格推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统一查询制度,并落实规范性文件立卷归档。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健全体制机制,持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前听取公众意见,做到决策信息完善、渠道畅通,有效接受公众反馈意见;认真履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定过程中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归档和档案管理工作。今年以来我局涉及一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研究编制《沙坪坝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前期即在区政府门户网面向社会公众进行了意见建议公开征集,目前已正式印发。

(五)严格落实三项制度,着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要求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等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开执法事项清单。严格执行环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其他行政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要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动态更新信息内容。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根据不同执法行为的性质种类、现场情况、执法环节,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记录行政执法全过程,按规范归档保存,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使用执法记录仪对现场执法全过程记录,对查封扣押、限产停产或者经政府批准的停业关闭等涉及重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全程音像记录。完善执法案卷管理制度,加强对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归档保存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确保所有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了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综合与法制科作为行政处罚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机构,确保法制审核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对于重特大案件,聘用法律顾问进行审核。制定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到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纳入普法重点内容。今年以来开展政府常务会学习环保相关法律1次,环保课进党校1次,对全区环保执法干部进行法制培训2场。组织部门、镇街环保干部、重点企业从业人员开展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培训6场次。

(六)畅通生态环境保护诉求渠道,依法妥善化解矛盾。

建立沙坪坝区生态环境保护纠纷调解人民委员会,进一步疏通生态环境保护诉求渠道,及时化解生态环境保护纠纷,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预防和化解涉环保建设项目“邻避”问题、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和环境信访突出问题,维护广大群众环境权益,环境信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2021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到实处。明确了局政策法规与宣教科作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牵头科室,承担日常工作。全年党组会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议题6次。

(二)提早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部署重点工作。

对照《中共重庆市沙坪坝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在法治的轨道上统筹抓好各项重点工作。一是将疫情防控与服务企业相结合,现场指导7家医疗机构、10个集中隔离点、核酸检测点医疗废物暂存点等场所医疗废物规范化贮存,强化废水环境监管,确保医疗废物、废水及时有效收集和安全处理处置100%全落实,坚决杜绝二次污染及传染。二是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规定。建立并完善了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必学内容。

(三)健全工作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党组会及办公会重要议事议程。

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到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利用党组会及办公会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问题,分析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听取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研究解决方案。建立并完善了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今年以来,党组会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议题6次,党组中心组开展法治学习9次,行政办公会多次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相关内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局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报告内容。

三、存在的不足

一是环境执法力量薄弱,生态环境部门人员编制紧张,街镇环保执法人员执法水平还有待提升,环境执法力量与环境监管任务不匹配。二是环保法制宣传教育还有待加强,部分企业及被处罚对象仍然存在环保法律意识淡薄,认识不够的问题,对环保部门执法监管存在抵触情绪。三是环境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需进一步提升,个别工作人员法律素养不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下一步打算

一是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严格执行各项环境保护制度,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完善污染源环境管理档案,强化日常动态监管。二是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切实规范环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强化环境法制学习培训。继续加强环保法律培训和宣传力度,组织好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和行政执法培训相关工作,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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