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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106MB17294428/2025-00011 信息分类名称: 其他/其他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5-02-18 发布日期: 2025-02-18
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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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5-02-18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有关要求,以美丽重庆建设为统揽,持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为全面推进美丽重庆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思想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

是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2024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点,组织召开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4次。二是定期研究部署法治工作。提早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到实处,细化分解各项具体任务,严格按序时推进。三是抓好法治宣传培训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法制度,全年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类法治培训5次,全局干部职工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应考人员参考率100%,考试合格率100%。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双微”政务新媒体开展典型案例通报、普法学习等宣传30余次。结合环保“微宣讲”、“双随机、一公开”、“我与园区面对面”等工作,契合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节日和执法帮扶,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宣讲,同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

(二)坚持创新发展,持续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持续提升审批效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探索环评审批阶段联席会议制度,精简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持续开展排污许可、入河排污口、环境影响评价“多审合一”,辐射安全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跨部门“两证同发”,与区农业农村委跨部门推出动物医院环评、辐射许可证、动物诊疗许可证“集成审批、快速办理”改革,优化事前踏勘,推动环评项目告知承诺制。2024年受理行政许可230件,网办率100%、满意率100%。二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转变服务方式,贴合企业需求,持续开展“送法入企”,解决技术改造、污染治理、风险防范等方面难题,提升企业环境管理能力。落实分类监管,将235家企业主体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实行无事不扰,开展信用评价,7家主体获评“环保诚信企业”,96家主体获评“环境信用良好”企业,帮助16家企业重塑环境信用。

(三)加强依法行政,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区域实际,研究出台《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建设十条措施》《信用评价工作流程》等11项工作机制,严格规范依法行政行为。二是强化依法决策意识认真履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定过程中合法性审查程序,强化信息公开、公众参与,推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坚持党组会、局务会决策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要求。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政策解读等制定程序。2024年,代区政府拟定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四是强化执法监管,加强信息化建设运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推进全员执法比例保持100%,重点排污单位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覆盖比例100%。贯彻执行市、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切实做到依法依规执法,2024 年以来,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52起,处罚金405万元,发布典型案例8件。

(四)提升法治效能,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一是深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聚焦沙区环境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以数字化为牵引,从执法文书用章、案件审核、行政检查等10个方面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完善,构建职能清晰、协同高效、机制健全、行为规范、监督有力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新格局。二是持续优化执法方式。联合公安、交通、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移动源专项执法,出动执法人员102人次,督促整改问题8个,开出了4个首例罚单,依托“智慧+执法”,推进全员执法活跃度100%,推进重点监管单位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比例实现100%。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依法对11件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落实助企纾困工作举措,开展体检式现场帮扶指导300 余次,解决企业手续办理、技术改造、日常管理等问题,助力企业可持续发展。选送“部门+镇街”交叉执法模式的案例获评重庆市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十大典型案例。三是夯实行政执法数字化基础全面推进“执法+监督”数字应用使用,完成系统基础配置工作,已领入行政处罚事项339项、行政强制事项15项、行政检查事项64项。持有执法证人员全员入驻“执法+监督”数字应用系统,入驻率100%。

(五)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

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高度重视人大、政协建议,专题研究部署,认真办理《关于控制轨道交通27号线沙坪坝站夜间施工噪音问题的建议》,督促企业制定并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合理调整施工工序,尽力降低噪声污染,用心做好群众沟通解释,有效协调解决市级重点项目建设与人民群众生活之间的矛盾冲突。二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配合法院和检察院调查处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024年完成生态损害赔偿案件1件。三是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全年通过局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环境质量状况、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排污许可办理、行政处罚等各类生态环境相关信息2000余条。全年办理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1件,答复率100%。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六)坚持人民至上,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畅通“电、信、网、访”等多元信访渠道,发动1000余名社区网格员和志愿者在重点区域、点位开展进社区、进楼栋、进商户、进业主群、进学校宣传,制作发放电子和纸质宣传册7000余份,广泛收集生态环境领域群众诉求。二是努力化解信访投诉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主动靠前作为、找准问题症结,积极生态环境领域信访化解投诉办理推动投诉量连续7年下降,同比下降45.1%,群众满意度由89.6%提升至95%,获生态环境部“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行动表现突出集体表彰。三是应对行政复议诉讼。积极有效地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在依法化解行政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依法收集证据,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应诉,制作答辩状,做到答辩形式规范、说理充分、证据全面、程序合法,全年办理诉讼案件5件、复议案件4件。 

二、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责任。党政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事项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督办。党政主要负责人统筹谋划法治建设全局性、关键性工作,全面领导推进法治工作落实、落深、落细,认真抓好巡视巡察整改、“一法一条例”检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等工作。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制度,带头出庭参加行政案件应诉。

二是强化法治学习,提升法治思维。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全年组织专题学习研讨4次,推动学法常态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履职、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强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调处问题的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将普法与法治政府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履职尽责和服务深化改革、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三是推动制度建设,规范决策行为。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事项,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确保决策科学、合法、合理。制定《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重大案件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牵头组织召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专题审议会议,严格履行法定程序,逐一讨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67起。注重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坚持重要事项法律顾问全面审核,2024年法律顾问共审核文件、合同36件,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法治宣传效果不够理想虽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但部分企业和公众对环保法律法规的认识还不够深入,守法意识有待提高。普法方式还不够创新,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未能充分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是人员法治思维能力有待提升法律专业人员少,法律相关知识相对欠缺,在办案过程中对法律条文的解读和运用不够深入,特别是在证据的收集、制作、问询等方面有待系统学习,对环境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都有待提高。三是镇街行政执法能力有待加强。大部分镇街无专职的环保工作人员,以兼职为主,环保专业业务知识水平和执法能力有待提升。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

一步,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度融合。

一是更高站位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推进,执法与普法结合,监督与帮扶并重,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是更大力度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持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制度,坚持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制度。加强执法人员综合业务培训,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强化执法人员法治思维与智能设备操作能力。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依托“执法+监督”智慧平台,实现行政执法全链条数字化监管。

三是更优品质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法治化建设为抓手,着力构建“监管有力度、服务有温度”的营商环境新范式。搭建政企常态化沟通平台,以规范执法减少行政干扰,以精准服务降低合规成本。全力做好企业服务,转变服务方式,贴合企业需求,持续开展“送法入企”,解决技术改造、污染治理、风险防范等方面难题,持续提升市场主体绿色发展信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法治基底。

四是更实举措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以法治思维为引领,将环境治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全面落实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机制,完善协同监管联合惩戒机制,规范联合惩戒行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为美丽沙区建设厚植法治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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