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MB17294428/2023-00198 | 信息分类名称: | 其他/采购与招标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 | 生成日期: | 2023-04-18 | 发布日期: | 2023-04-18 |
名称: | 嘉陵江井口水质自动监测站火灾自动报警及灭火装置 | ||||
文号: | 主题词: |
政府采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1
采购项目名称:嘉陵江井口水质自动监测站火灾自动报警及灭火装置
采 购 人: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
第一篇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按照区财政局要求下达采购计划,拟以竞争性谈判方式为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项目采购供应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响应。
一、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方式 |
项目内容 |
采购预算 (万元) |
交货期 |
竞争性谈判 |
嘉陵江井口水质自动监测站火灾自动报警及灭火装置 |
4.8 |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 |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已到位。
三、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2、3、4、5点提供采购文件第七篇第一条第(六)款所列“诚信声明”。
(二)特定资格条件
响应供应商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消防设备或消防器材。
四、谈判、评审有关说明
(一)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重庆市沙坪坝区陈东路19号】。
(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5日北京时间9:00′00″。
(三)竞争性谈判时间:2023年05月05日北京时间9:30′00″。
(四)竞争性谈判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重庆市沙坪坝区陈东路19号】。
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六、谈判有关规定
(一)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服务采购项目中同时参加谈判。
(二)未按规定方式缴纳相关费用或未按规定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拒收其响应文件。
(三)为减少响应误差,响应供应商必须在2023年04月25日北京时间17:00前自行到现场踏勘,并对考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不管响应供应商是否考察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已经了解现场情况。
(四)响应供应商如对本谈判文件有疑问,向采购人要求澄清。采购人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由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发布,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谈判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响应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供应商在开、评标期间未配合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项目经办人完成相关工作(如提前退场等),视为其完全认同开标记录、评审结果,并对开评标过程无异议,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质疑、询问经办人):胡占兵
联系电话:023-65320836
第二篇 采购项目需求情况、服务内容及标准
一、项目名称
嘉陵江井口水质自动监测站火灾自动报警及灭火装置。
二、项目服务内容
设备明细数量及限价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合计(万元) |
1 |
报警系统烟感/温感 |
个 |
15 |
4.8 |
2 |
报警系统声光 |
个 |
3 | |
3 |
报警系统手报 |
个 |
3 | |
4 |
报警系统模块 |
个 |
4 | |
5 |
报警系统主机 |
个 |
1 | |
6 |
气体系统主机(含放气指示灯,紧急启停按钮) |
个 |
1 | |
7 |
报警系统调试 |
次 |
1 | |
8 |
线缆2*1.5 |
米 |
350 | |
9 |
KBG管(国标)含弯头、直接头等附件 |
米 |
350 | |
10 |
七氟丙烷灭火器 |
L |
200 | |
11 |
灭火器MF/ABC4 |
具 |
2 |
三、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气体灭火系统控制主机:
◆名称:气体灭火控制器
◆安装方式:壁挂
◆使用国内经营5年以上品牌保障稳定性及售后
◆包含主机调试
2、火灾报警系统控制主机:
◆名称:壁挂式
◆主机带两回路
◆使用国内经营5年以上品牌保障稳定性及售后
◆包含主机调试
3、输入输出模块
◆名称:(新增)输入输出模块
◆其他: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4、感烟探测器
◆名称:感烟探测器(新增)
◆安装方式:吸顶式安装
◆其他: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5、声光报警器
◆名称:声光报警器(新增)
◆其他: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带电话插孔的手动报警按钮
◆名称:带电话插孔的手动报警按钮(新增)
◆其他: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6、放气指示灯具
◆名称:气体防护区放气指示灯具
◆配套气体主机型号
7、紧急启停按钮
◆名称:气体防护区紧急启停按钮
◆配套气体主机型号
8、配线
◆名称:报警信号二总线(拆除及安装)
◆配线形式:桥架、管内穿线
◆型号、规格:NH-RVS-2*1.5mm2
◆材质:铜芯导线
◆配线部位:室内
◆其他: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9、配管
◆名称:KBG套接紧定式钢管
◆规格:KBG16
◆配置形式:砖、混凝土结构明配
◆未尽事宜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10、灭火器
◆名称:MFZ-ABC4
◆符合国家标准
◆生产日期不超过3个月
11、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
◆名称: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
◆钢瓶使用压力2.4-4.0MPa
◆使用焊接钢瓶
◆包含柜体装置
(三)其他要求
1、设备、材料的储运、安装、施工及验收按设计、相应规范和甲方的要求进行;
2、管线系统试压、闭水、隐蔽工程做好相应记录;
3、安装完成验收前,供应商应采取措施防止设备和管线受到破坏;
4、对于本项目所使用材料设备确保符合国家行业及当地主管部门的质量要求标准。
第三篇 商务要求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交货。
2、质保期:产品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产品出现问题免费维修或者更换。
3、付款方式: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付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内未出现质量问题,或出现的质量问题已得到及时解决,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质保金。
4、售后服务要求:
在接到采购人要求对所购设备进行维修的通知后,48小时内派合格的维修工程师到达用户现场进行维修,72小时不能修复提供备用机或更换新产品。
5、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含培训)要求:
本项目所有产品需免费提供安装调试和使用培训,做好培训记录,培训记录经采购人签字盖章作为验收的必要条件。
6、验收标准和方法:按照技术指标严格验收。
7、附件及零配件、备品备件的要求:
8、验收:中标供应商使用的维修零配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
9、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响应供应商在投标时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第四篇 评审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条款和项目终止条款
一、评审方法
评审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采购人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根据在完全满足采购人的商务和服务的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报价相同的,按商务和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二、评审标准
谈判小组按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经济评估。
(一)资格性检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评审时由评审专家对各响应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资质要求的响应文件方可进入下一轮谈判程序),具体标准为:
1.资质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以上三项可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证明和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诚信声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诚信声明)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诚信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诚信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2、3、4、5点提供采购文件第七篇第一条第(六)款所列“诚信声明”。
2.特定资格条件:
响应供应商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消防设备或消防器材。
(以上资格文件原件备查)
(二)商务文件评定
谈判小组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进行商务文件进行评定,具体内容如下:
(1)本项目需求情况、服务内容及标准应答承诺
应答情况、服务内容及标准是否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2)本项目商务条款承诺
商务条款承诺是否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三)经济文件
(1)响应函;
(2)报价一览表;
(3)分项报价明细表;
(4)中小企业声明函。
报价不得高于本次采购人给定的响应最高限价且满足本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报价原则,否则为无效响应。
三、无效响应
(一)响应文件不按采购文件规定进行装订或提前启封的;
(二)响应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三)响应文件不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四)供应商超出营业(经营)范围响应的;
(五)响应文件出现多个响应方案或响应报价的;
(六)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与采购项目要求(★号条款)有背离;
(七)响应文件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八)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九)响应报价超出采购控制价或未按本谈判文件进行报价的;
(十)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进行签字和盖章的;
(十一)出现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十二)响应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十三)响应文件的内容除签名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采用电脑打印的;
(十四)资质文件内容复印不清楚,谈判小组无法确认其内容,供应商又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携带原件备查的。
(十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服务采购项目中同时响应的;
(十六)响应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响应供应商没有对谈判文件的各项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十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谈判。
四、项目终止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一、谈判费用
无论谈判结果如何,所有与本项目谈判有关的费用均应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响应供应商
(一)合格响应供应商条件
合格响应供应商应完全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二)响应供应商的风险
响应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响应供应商没有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在各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响应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响应。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
竞争性谈判文件是响应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是谈判小组评判依据和标准。竞争性谈判文件也是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基础。
(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由竞争性谈判邀请书;项目内容及要求;项目商务要求;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条款和项目终止条款、合同格式、响应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代理机构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四、响应文件
响应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除签名和二次报价表外,其余所有内容必须由电脑打印,禁止手写。
(一)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内容组织编写和装订响应文件。
★(二)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响应文件有效期
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评审时间起90天内。
(四)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一式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响应文件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以纸质件为准,电子文档须包含“资格文件”、“商务文件”、“经济文件”,PDF格式和WORD格式各一份,推荐采用U盘为文件载体。
2.响应文件正本必须加盖骑缝章,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五)响应报价
1. 响应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中“评审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和“响应函”的格式填写报价。
2.最终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谈判有效期内响应价格固定不变。
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谈判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七)修正错误
若响应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评审一览表总价与响应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评审一览表为准;
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5.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谈判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供应商响应报价,响应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响应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响应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各响应供应商应按所投分包分别将“资质文件(正本和副本)”,“经济部分(正本和副本)”、“商务文件(正本和副本)”、“电子文档”分别用信封密封后统一装入大袋密封(响应文件资料一袋不能完全封装的可选择装多袋,但均应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
2.电报、电话、传真、邮寄、电子文档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五、响应文件开启
(一)响应文件开启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竞争性谈判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二)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截止时间和评审时间,但至少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竞争性谈判文件收受人。
(三)响应文件开启由采购人、供应商和监督代表参加。
(四)响应文件开启前,应当由响应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监督代表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公证(响应文件密封出现争议时由谈判小组裁决);经确认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由采购人当众拆封,并按程序进行评审。
(五)评审过程应由采购人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六、评审
(一)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主要对各响应供应商的资质文件、商务、电子文档和经济文件等进行评判。
(二)评审方法和依据
评审方法采取最低价评标法进行评审,根据在完全满足采购人的质量、商务和服务的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现场谈判
1.竞争性谈判以抽签的形式确定谈判顺序,由采购方组织的谈判小组分别与各竞标人进行谈判。
2.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响应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谈判小组要求响应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响应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5.初始谈判后,如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竞标人。所有竞标人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或其补充文件在规定的时间里提出有关书面建议及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并报出最佳方案和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为最后报价,此报价只能等于或小于第一次报价。
6.所有响应供应商在谈判时做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响应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7.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提出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填写《沙坪坝区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二次报价表》),并据此作为最终报价的依据。超出规定时间没有进行最后报价的响应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其前一次报价为准。
8.报价政策性扣减
响应供应商如实填写微型企业承诺书(详见第七篇 四、其他“微型企业承诺书”)。
8.1具体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响应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响应的,对小微企业给予6%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七、成交
(一)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1.“第二篇采购项目基本情况、服务内容及标准”有一条及以上不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供应商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2.“第三篇 谈判项目商务需求”有一条及以上不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供应商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3.谈判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人的最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成交候选人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4.谈判小组将依照评审办法提出2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人。
5.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通知
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二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公告成交结果。
2.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签合同。
(三)成交供应商变更
1. 若为下列情况之一的,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未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其后一位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因上述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三成交供应商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前三名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均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应当重新招标。:
(1)拟中标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下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5%的中标候选人;
(2)拟中标金额在500—1000万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4%的中标候选人;
(3)拟中标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3%的中标候选人;
(4)采购人须按以上程序履行定标程序,否则应重新招标。
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应将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74号令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违规成交供应商进行处罚。
八、关于询问、质疑和投诉
(一)询问
采购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对响应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响应供应商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
(二)质疑内容、时限
1.供应商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质疑时限
2.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特定资格条件、技术及商务条款等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2供应商对开标后程序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2.3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供应商递交的质疑函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函》(附件一)的格式填写,质疑函内容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三)质疑函的接收方式
采购人只接收现场送达的质疑函,采用邮寄、传真等其他方式送达的质疑函将不被受理。
(四)质疑答复的方式及时限
1.由采购人作出答复。
2.质疑答复的时限为收到质疑函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3.采购人将以书面公告的形式发布答复函。”
(五)投诉
1.响应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时间除外)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
九、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三)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或在签订合同时擅自改变成交状态的,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竞争性谈判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竞争性谈判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五)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一、合同主要条款
1、定义
(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服务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乙方(供应方)即成交供应商,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服务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服务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2、服务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服务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
3、合同价格
(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服务、技术资料、合同服务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服务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
(3)合同服务单价为不变价。
4、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5.2乙方提供的服务在质保期内因服务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服务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售后服务的要求处理。
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6、付款
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 商务条款”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
7、检查验收
(1)供方应随服务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服务还须提供入关证明。
(2)服务验收
供方所交服务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的投标时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服务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
(3)服务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
8、索赔
供方对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服务并把拒收服务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服务所需要的其他必要费用。
(2)根据服务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服务价格。
9、知识产权
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0、合同争议的解决
(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11、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12、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
(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
(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二、服务格式合同(以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第七篇 响应文件格式
一、资质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以上三项或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书(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
致: (采购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
致: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响应、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签名: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名: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六)诚信声明
采购项目名称:
致: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七)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具体详情见资格要求。
(资格文件原件备查)
二、经济文件
(一)响应函
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
根据贵方为 (采购项目名称),编号为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邀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姓名)代表 (响应供应商名称、地址)对本次采购项目的 (项目名称)进行响应。
为此我们按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规定,编制并提交响应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本次我方响应报价为人民币: 元(小写金额),即 (大写金额)。
2.我方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及要求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如果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之后,我方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不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签订和履约合同,同意贵方对我方的处罚,没收我方的保证金和低价风险担保金。
4.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采购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响应供应商名称并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报价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供应商全称 |
|||
响应项目名称 |
响应报价 (元) |
履约时间 | |
响应报价(大写): | |||
备注:不得高于本次采购人给定的响应最高限价,报价高于本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
响应供应商: 法人授权代表:
(响应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报价一览表按分包填列,每一分包单独一张评审一览表;
2.报价一览表在评审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三)分项报价明细表
采购项目名称:
序号 |
名称 |
相关信息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
|||
9 |
总计 |
投标人: 法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没有填写或填列不完整的按无分项报价明细处理;
2.计价单位以“元”或“万元”计,无此项费用以“0”填写;
3.该表可扩展(表中的“......”栏表示为投标人可选择性一次或多次扩展的选填项,或投标人无扩展项,此栏可空缺或删除),需逐页签字并盖章。
(四)中小微企业证明材料(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若供应商享受(财库〔2020〕46号)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须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3.成交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成交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涉及其他小微企业承建(承接)的将一并进行公告。
三、商务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本项目需求情况、服务内容及标准应答承诺
(二)本项目商务条款承诺
四、电子文档
附件一:
政府采购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获取地址:
质疑的程序环节:□ 采购文件 □ 采购过程 □ 中标或者成交结果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附件:(相关证明材料)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