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6009290737C/2021-00072 信息分类名称: 统计/行政监管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统计局 生成日期: 2021-10-13 发布日期: 2021-10-13
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统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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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沙坪坝区统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1-10-13

     2020年区统计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不断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统计法治保障。
    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定期学法制度,加强法治教育培训
    一是坚持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严格执行《2020年度全区党委(党组、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意见》,制定《沙坪坝区统计局2020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学习国家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同时将法治理论学习与主题党日教育相结合。局党组理论学习通过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先后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文章、重要讲话等,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等党章党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统计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法律素养和自觉意识。
    二是强化集中学法教育。通过“七五”普法工作推进,邀请律师为全局职工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市统计局组织的以“四经普”违纪违法案例为主要内容的“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普法学习教育。按照要求组织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全区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2020年度法治理论知识网上考试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抽考,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同时,新提任领导干部和参加法治理论抽考的干部在线旁听在区人民法院开展的庭审工作,接受直观的法治教育。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履行政府统计职能
    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事项,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在“渝快办”动态调整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对行政奖励、行政处罚和公共事项服务等权力事项的实施清单进行维护。围绕设定依据、办事地点、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要素,完成区统计局权力事项办事指南的编制工作。
    二是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2020年,区统计局按照工作方案和统计执法流程,严格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以案释法”,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在“互联网+监管”系统平台编制完成统计监管事项清单和行政检查事项实施清单,录入完成统计执法人员库和检查对象库的信息,与区应急局和住建委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全年对11家单位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对发现问题的6家企业责令改正,其中2家给予警告,1家并处罚款。
    三是积极推进统计信用体系建设。通过举办统计法治工作培训班,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引导企业和统计从业人员依法统计、诚信统计,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及时在政府门户网更新失信企业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并将公示期满的信息按时撤下,确保合法规范、客观及时。2020年,已对2家被处罚企业信息予以公示。对新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的企业,要求新升规入库“四上”企业签订诚信承诺书,2020年有117家企业签订诚信承诺书。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清理,按照《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及时清理、修改或废止。
    二是按要求建立规范性制度。根据市局要求建立规范性制度。修订《沙坪坝区统计局统计数据质量监控办法》,规范统计数据质量监控流程,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印发《沙坪坝区统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规范开展全区统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在区政府门户网开设“统计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统计失信企业信息公示”“统计失信人员信息公示”三个专栏。印发《沙坪坝区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进一步完善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印发《沙坪坝区2020年统计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布置安排全年统计执法工作。
    三是切实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坚持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对涉及统计改革及人、财、物等重大决策事项,坚持遵循依法决策原则,保证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中钦国彦律师事务所蒋夏律师为区统计局法律顾问,为区统计局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同时,在区统计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统计行政处罚信息、统计失信企业信息以及统计法律法规等法定公开内容,并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受理流程。
    (四)落实普法责任制,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宪法宣传周、统计法治宣传月、人口普查宣传月、统计年报会、统计开放日等重要节点,通过在“沙磁荟”发表法治署名文章、开展统计法进党校及“送法入企”专题教育培训、组织参加全国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印发张贴统计法治宣传海报,在系统内外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为全区统计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在2020年全国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中,沙坪坝区参与人次在全市排第3位;在统计法治宣传月期间,共发放统计宣传资料2万余份,海报200份,纪念品(鼠标垫)200个,接受群众咨询3000余人次。
    二是全力推进统计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统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0年,区统计局积极协助市统计核查举报案件2件,全力配合国家第二统计督察组进驻重庆开展统计督察,积极与区委、区政府和区级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落实督察任务,强化督察保障,做好迎接国家统计督察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扎实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时,区统计局还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推动完善部门内部层级监督,加强对重点岗位的制约和监督。主动维护司法权威,坚决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0年,区统计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区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把统计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做到对统计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统计改革,推动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建设。及时研究解决统计法治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推进统计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制订并实施统计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从加强统计法实施和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讲、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等方面压实责任,确保抓出成效。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依法行政,严格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二是带头宣讲统计法律法规。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在“沙磁荟”发表统计法治署名文章,强调要强化责任担当,推进依法治统。同时,在召开的全区统计工作会议、全区统计培训会议等多种场合,反复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切实维护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全区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三是积极推动落实学法用法制度。认真组织实施统计“七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统筹部署在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人口普查宣传月、统计年报会、统计开放日等重大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促进统计法进党校、进企业、进社区。结合统计事业发展需要,依法依规制定多部统计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并按照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切实推动统计执法责任制落实。
    四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在涉及统计改革及人、财、物等重大决策事项方面,坚持遵循依法决策原则,严格遵守法定权限,依法履行法定程序,保证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坚持实施统计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为区统计局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进一步提高依法统计、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局主要负责人还带头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等制度,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履职尽责。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依法治统、依法统计意识有待加强。统计调查对象还存在迟报统计资料、经催报后仍不按时提供统计资料、报送不真实统计资料的情况。
    二是统计法治人员力量不足,缺乏系统法律知识。区级统计执法监督权限于区统计局,而区统计局法规科仅有两名工作人员,面对全区的统计执法、法治宣传等工作,疲于应付、力不从心;法治人员未系统地学习过法律专业方面的知识,仅限于统计专业及统计法方面的知识。
    四、2021年及“十四五”期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
    2021年及“十四五”期间,区统计局将按照全区统一部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更好发挥法治对统计事业发展的引领规范作用,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关于加强法治和德治的重要指示精神
    局党组开展专题学习,支部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同时,进一步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采取学习研讨、个人自学和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学习效果,增强统计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意识。
    (二)贯彻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主要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抓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其他负责人要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履行好相关职责。
    (三)加强统计法实施和监督
    围绕《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统计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统计法治监督职责,确保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效实施。
    (四)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
    认真落实重庆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系列会议和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做好“双随机、一公开”、一体化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政策直通车等相关工作。
    (五)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依法依规履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责任,大力推进政务公开。通过统计官方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务微信微博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月度、季度及年度经济运行情况主要数据、统计分析,以及年度预算、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动态等信息。
    (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查工作
    进一步落实《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确保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全覆盖。
    (七)加快推进统计信用体系建设
    贯彻落实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要求,认真实施《重庆市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重庆市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切实做好统计信用的认定、公示等工作,强化对统计调查对象和统计从业人员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引导企业和统计从业人员依法统计、诚信统计。
    (八)坚持依法决策机制
    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统计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对涉及统计改革及人、财、物等重大决策事项,坚持遵循依法决策原则,严格遵守法定权限,依法履行法定程序,保证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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