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6009290737C/2021-00031 信息分类名称: 其他/其他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统计局 生成日期: 2021-07-01 发布日期: 2021-07-01
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情况
文号: 主题词: 人口普查
重庆市沙坪坝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情况
发布日期:2021-07-01

重庆市沙坪坝区统计局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5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我国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按照重庆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全区各镇街各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协同推进,全体普查人员、广大普查对象共同参与、积极配合,沙坪坝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顺利完成了普查现场登记和主要数据汇总工作。现将全区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1]

一、全区常住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1]共147.73万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0万人相比,增加47.73万人,增长47.73%,年平均增长率为3.98%,比2000年到2010年的年平均增长率2.40%增加1.58个百分点。数据表明,我区人口10年来持续流入,保持较快增长态势。

二、户别人口

全区共有家庭户[2]50.92万户,家庭户人口为123.39万人;集体户5.03万户,集体户人口为24.34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2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63人减少0.21人。

三、全区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73.43万人,占49.70%;女性人口为74.30万人,占50.30%。总人口性别比为98.82(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3.78。

四、全区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0.11万人,占13.61%;15—59岁人口为102.84万人,占69.61%;60岁及以上人口为24.78万人,占16.7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7.70万人,占11.9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增加4.4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减少8.9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4.4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3.70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7.39万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8.51万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6.04万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5.02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7738人增加为32079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21382人减少为1929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9684人减少为2439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15856人增加为16937人。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11.28年提高至11.76年。

(三)文盲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295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016人,文盲率[4]由1.40%下降为0.88%,减少0.52个百分点。

六、城乡[5]常住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42.73万人,占96.62%;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万人,占3.3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52.67万人,乡村人口减少4.94万人,城镇人口比重增加6.56个百分点。

七、流动人口[6]

全区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7]为92.87万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为54.93万人,流动人口为37.94万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入人口为24.97万人,市内各县流入人口为12.97万人。10年来跨省流入人口增加14.67万人。


注释:

[1]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不包括居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2]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5]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6]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内人户分离人口。

[7]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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