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MB16554042/2021-01005 | 信息分类名称: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规划计划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 | 生成日期: | 2016-12-20 | 发布日期: | 2020-06-17 |
名称: | 沙坪坝区区域卫生规划(2015-2020年) | ||||
文号: | 主题词: |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区属国有重点企业,有关单位:
《重庆市沙坪坝区区域卫生规划(2015-2020年)》已经区政府十七届一百六十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0日
重庆市沙坪坝区区域卫生规划
(2015-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进一步优化区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服务可及性、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根据《重庆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重庆市沙坪坝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现状
1.经济社会发展概况。沙坪坝区地处重庆市主城区的西部,全区幅员面积395.8平方公里。截至2014年末,常住人口111.2万,辖16个街道、8个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94.1%。2014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GDP)809.2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64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864元。
2.卫生资源现状。2014年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共341所(不含部队医院,下同),其中综合医院20所、中医医院3所,专科医院5所,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所、镇卫生院8所、综合门诊部31个、个体诊所(含企事业卫生所)204个、村卫生室4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9个。2014年社会办医院共12所。各类卫生人员数8688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587人,注册护士3089人,其他卫生人3012人。2014年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5.05张、执业(助理)医师2.32人、注册护士2.77人。基本构建部队、市级三级医院-各类二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四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体系。
3.卫生资源利用情况。2014年末,全区年门急诊人次为511.23万人次,其中:医院为267.08万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229.58万人次,占比分别为52.24%,44.91%;全区年出院人数为159922人次,其中:医院年出院人数为127225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31158人次,占比分别为79.55%,24.49%。
4.居民健康水平。我区居民健康主要健康指标位居全市前列。全区人均寿命从“十一五”期末76岁提高到77岁;孕产妇死亡率15.44/10万,比“十一五”期末(20.10/10万)下降23.18%;婴儿死亡率3.55‰,比“十一五”期末(4.62‰)下降23.16%;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54‰,比“十一五”期末(5.83‰)下降5%。
5.卫生服务需求。根据2013年重庆市第五次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我区居民两周患病率达321.7‰。居民两周患病按疾病分类系统排位,前10位分别为循环系统、呼吸系统、运动系统、消化系统、内分泌营养代谢、泌尿生殖系统、损伤中毒、皮肤皮下组织、神经系统和肿瘤。其中循环系统患病率增加明显,由2008年的8.5‰增至2013年的157.3‰。
(二)主要问题
1.床位和卫生人力分布不均。尤其是基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相对不足。全区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不含部队医院)低于全市平均水平(5.36张)。中医发展相对滞后,区级中医院龙头作用不强;多元化办医格局尚未形成,民营机构数量多,规模小、诊所类居多;缺少针对疾病谱需要的特色明显专科机构。现有卫生资源配置与群众不断增长的多元化需求矛盾仍然存在。西部地区配置相对较弱。
2.区域医疗卫生协同服务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不健全、机构间合作不够。分级诊疗体系尚未完整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才缺乏,服务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设施有待更新升级。
3.卫生服务利用效率有待提升。全区区级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天数11.2天,与国家和我市提出的区级医院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控制在8天以内的目标相比尚存差距。
4.公立医院改革任重道远。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才启步,科学的补偿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区人民医院学科建设受到业务用房和医疗设备不足等因素制约,影响了服务整体效率的提升。
5.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尚未实现全面互通与共享。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与业务需求存在滞后现象。
(三)形势和挑战
1.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健康中国”战略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出新目标。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城乡居民收入显著提高,健康保健意识不断增强,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对卫生服务的需求呈现多层次化、多样化趋势。我区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不断增长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卫生工作新目标任重道远。
2.功能区战略对统筹优化全区卫生资源配置提出新要求。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对公共卫生服务的需求量将显著增加
,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统筹城乡卫生资源均衡配置的现实和长远要求。
3.全面深化医改对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出了新任务。当前医改处于系统配套、全面推进转变的关键阶段,迫切需要围绕改革重点任务,在统筹规划、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加强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基础性作用,利用改革的手段在方便群众就医、减轻看病用药负担上取得更大实效。
4.生育政策调整、高龄高危产妇增加、儿科服务增长、老龄化、疾病谱变化对医疗卫生服务提出新需求。老年康复护理、医疗保健服务需求日益凸显。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长期管理干预等新的健康服务问题,促使卫生资源的布局、健康理念转变、健康服务业的发展方向急需新的调整。
5.“互联网+健康医疗”快速发展对健康服务模式转变提供了新机遇。人口健康信息化的推进以及信息化技术快速发展,为优化医疗卫生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提供了有利条件,积极主动地接受和利用互联网技术,抓住发展机遇,满足信息技术下群众对健康服务的新转变。
6.人口结构的变化对服务模式提出新要求。2014年末,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已占全区常住人口的13.28%,人口老龄化将成为社会发展的重大挑战,激增的老龄人口要求卫生服务模式必须及时调整,大力发展康复疗养、健康养生、老年人长期护理照料以及临终关怀等服务,促进康复疗养业、休闲养生业、养老保健业的关联发展。
二、规划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居民健康水平为目标,以优化资源配置为主线,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加快转变公立医院发展方式,扶持引导社会办医有序发展,大力推动健康服务业发展,逐步建立我区城市功能区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1.需求导向、优化配置。以健康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以调整布局结构、提升能级、补强短板、夯实基础、发展健康服务业为主线,适度有序发展、强化薄弱环节,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职能及布局。
2.公平可及、群众受益。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促进公平公正。以基层为重点,注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使用的科学性与协调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3.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政府对基本、基层、基础卫生资源的责任和投入,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大力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加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4.科教兴卫、内涵发展。转变公立医院发展方式,把科技和人才作为发展的核心推动力,注重科研、人才、制度环境等软件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合理控制公立医院资源规模,推动公立医院发展方式转变。注重建设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并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5.层级分明、信息支撑。按照区域战略部署,统筹不同区域、类型、层级医疗卫生资源的数量和布局,制订配置标准,构建覆盖城乡均衡发展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推广普及居民健康卡,推动智慧医疗、信息惠民和健康服务业发展,促进分级诊疗,转变医疗卫生服务和管理模式,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重点目标
资源要素配置指标
主 要 指 标 |
2014年现状 |
2020年目标 |
指标性质 |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公立医院 |
2.94 |
4.25 |
指导性 |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社会办医院 |
1.32 |
1.55 |
指导性 |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0.79 |
0.75 |
指导性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2.32 |
3.31 |
约束性 |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
2.78 |
4.14 |
指导性 |
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人) |
0.5 |
0.83 |
指导性 |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
1.8 |
2 |
约束性 |
医护比 |
1:1.19 |
1∶1.25 |
指导性 |
二级以上医院床护比 |
1:0.43 |
1∶0.6 |
指导性 |
区办综合性医院适宜床位规模(张) |
500 |
指导性 |
2020年沙坪坝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
注:1.本表不包括部队医院;所有床位均为编制床位。
2.按2020年常住人口135万计算,随着人口数量及国家标准变化,适当调整。
2.效率指标
到2020年,全区医院床位使用率达90%以上,平均住院日控制在8天以内。
三、医疗卫生机构规划布局
(一)总体布局规划
全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各机构按照市、区、镇(街道)、村(社区)4个层级梯度配置。区及以下机构设置,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市级机构由市级主管部门统筹布局。
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院,其中公立医院分为政府办医院(包括区办医院、市办医院两级)和其他公立医院(包括军队医院、国有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医院)。医院根据功能定位确定为综合类、专科类、中医(含中西医结合)类等类别;根据服务规模和能力水平确定等级。
区级以下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为公立和社会办两类。其中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两级以及部分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医务室(卫生站)。社会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务室、门诊部、诊所等。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传染病救治、计划生育服务、精神卫生、急救、采供血、综合监督执法等机构,分市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区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两级。区级以下公共卫生职能主要由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二)医院布局规划
1.公立医院
(1)功能定位
公立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主体,要坚持维护公益性,充分发挥其在基本医疗服务、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人才培养、医学科教、公共卫生、应急救援等方面的骨干作用。
市办医院主要承担全市急危重症、疑难病症诊疗和专科医疗服务,接受下级医院转诊,并承担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及相应公共卫生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任务。
区办医院主要承担本辖区内公立医院的有关职能。主要包括承担全区急危重症、疑难病症诊疗和专科医疗服务,接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并承担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及相应公共卫生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任务,必要时承担向区外提供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任务,加强医院重大传染病应急救治能力和院前急救能力建设,提升医学紧急救援水平。
(2)机构设置
市级设置1所综合性医院,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设置4所专科医院,包括重庆市肿瘤医院、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歌乐山院区)、重庆市精神病院(市民政部门主办)。第三军医大学附属医院按有关要求设置。
区级设置综合性医院2所,包括区人民医院、区陈家桥医院。设置中医类医院2所,包括区中医院、区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置2所专科医院,包括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精神卫生中心。到2020年,所有区级医院均达到二级(含)以上医院标准,其中区中医院力争达到三级医院标准。
拟设置1所临床检验中心,可依托市、区级综合医院设置。
(3)床位配置
依照市级指标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医院床位层级设置,合理配置资源:每千常住人口辖区公立医院床位数达到4.25张,其中,中医类医院床位数可按照每千常住人口0.56张配置。同时,可以按照15%的公立医院床位比例设置公立专科医院床位。
2020年沙坪坝区公立医院布局规划 单位:张
医院名称 |
2014年编制床位 |
2020年规划编制床位 | |||
重医附属大学城医院 |
200 |
1480 | |||
市肿瘤医院 |
1000 |
1480 | |||
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 |
歌乐山院区 |
600 |
800 | ||
小龙坎院区 |
200 |
200 | |||
市精神卫生中心(歌乐山院区) |
200 |
600 | |||
区人民医院 |
500 |
450 | |||
区中医院 |
150 |
400 | |||
区陈家桥医院 |
266 |
498 | |||
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
200 |
300 | |||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25 |
140 | |||
区精神卫生中心 |
50 |
100 | |||
合 计 |
3391 |
6448 |
注:1.市级医院2020年规划编制床位已由市规划确定。
2.市精神病院(市民政部门主办)未纳入,由市主管部门另定。
3.规划期内以上医疗机构规划编制床位未实施的,可进行动态调整。
(4)单体规模
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单体(单个执业点)床位规模的不合理增长,区办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一般为500张,原则上不超过800张。专科医院的床位规模要根据实际需要和标准化建设合理设置。
医疗中心
国家级区域医疗中心:支持重庆医科大学、第三军医大学附属医院按照有关规划建设相关医疗中心。以长江上游为重点辐射区域,提供代表国家先进水平的疑难病症诊疗和专科医疗服务等。
市级医疗中心:依托规模较大、医疗技术较强的市办医院和重庆医科大学、第三军医大学附属医院建设市级综合性医疗中心和市级专科性医疗中心。以全市和周边省市为辐射范围,向群众提供急危病症、疑难病症诊疗和专科医疗服务,并承担人才培养和医学科研任务。
到2020年,重庆医科大学、第三军医大学的附属医院市外病人就诊比例达到30%,其他三甲医院市外病人就诊比例超过10%。
2.社会办医
社会办医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社会办医可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可以提供高端服务,满足非基本医疗需求;可以提供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医疗服务,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同时也有义务承担政府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等指令性任务。
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促进社会办医上规模、上水平发展,到2020年社会办医院的门、急人次占总诊疗人次比例、出院人次占总出院人次比例均超过25%以上,加快形成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格局。社会办医机构(含不受区域卫生规划控制的机构)设置按照《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14年版)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4)第30号)执行。
在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医疗机构的同时,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医疗卫生机构分布现状,重点引导在城市拓展区布局。其中针对受区域卫生规划控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规划设置情况如下:
到2020年规划设置二级综合医院5所,新增1所;一级综合医院8所,新增3所;一级专科医院2所,新增2所;美容医院2所,新增2所;门诊部(中医类别除外)35所,新增2所。以上设置数量可根据辖区总人口数突破135万后进行适度增量调整,调整新增机构布局以新增人口聚集区域为原则。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功能定位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向医院转诊急危疑难重症病人。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并受区卫生计生部门委托,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其中镇卫生院按照市级制定出台的分级管理标准,进一步细化分级。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在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行政村、居委会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等工作。
单位内部的医务室(所)和门诊部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本单位或本功能社区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其他门诊部、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居民健康需求,提供相关医疗卫生服务。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其提供的服务予以补助。
2.机构设置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按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覆盖3-10万居住人口设置1所由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口规模大于10万的街道办事处,可酌情增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口规模小于3万人口的街道办事处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根据需要合理设置。
社区卫生服务站:合理确定社区卫生服务站的配置数量和布局,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情况以及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等因素合理设置。
1.镇卫生院
每个镇设置1所由政府主办的标准化镇卫生院。
村卫生室: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应当设置1个村卫生室。随着镇改街,不再新增村卫生室,逐步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站。鼓励、支持和引导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
(3)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门诊部(中医类)、个体诊所、社会单位举办的医务室(卫生站)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受规划布局限制,由市场进行调节。
3.床位配置
按照所承担的基本任务和功能合理确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床位规模,重在提升床位质量,提高使用效率。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0.75张,重点加大护理、康复病床的设置力度。
2020年沙坪坝区基层医疗机构卫生资源规划
序号 |
名称 |
类别 |
编制床位数(张) |
注册护士数(人) |
执业医师数(人) | |||
2014年 |
2020年 |
2014年 |
2020年 |
2014年 |
2020年 | |||
1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井口镇卫生院 |
镇卫生院 |
99 |
99 |
44 |
45 |
28 |
30 |
2 |
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镇卫生院 |
镇卫生院 |
99 |
99 |
38 |
40 |
30 |
30 |
3 |
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镇卫生院 |
镇卫生院 |
35 |
35 |
13 |
15 |
18 |
20 |
4 |
重庆市沙坪坝区曾家镇卫生院 |
镇卫生院 |
50 |
99 |
28 |
30 |
32 |
35 |
5 |
重庆市沙坪坝区中梁镇卫生院 |
镇卫生院 |
20 |
30 |
14 |
15 |
11 |
15 |
6 |
重庆市沙坪坝区回龙坝镇卫生院 |
镇卫生院 |
50 |
85 |
28 |
30 |
27 |
30 |
7 |
重庆市沙坪坝区凤凰镇卫生院 |
镇卫生院 |
18 |
20 |
12 |
16 |
9 |
10 |
8 |
重庆市沙坪坝区青木关镇卫生院 |
镇卫生院 |
20 |
20 |
8 |
10 |
6 |
10 |
9 |
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坪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社区卫生服中心 |
30 |
30 |
35 |
40 |
27 |
30 |
10 |
重庆市沙坪坝区磁器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社区卫生服中心 |
20 |
20 |
8 |
10 |
8 |
10 |
11 |
重庆市沙坪坝区双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社区卫生服中心 |
50 |
50 |
21 |
25 |
28 |
30 |
12 |
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星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社区卫生服中心 |
113 |
63 |
59 |
60 |
38 |
40 |
13 |
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社区卫生服中心 |
15 |
25 |
12 |
15 |
10 |
12 |
14 |
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社区卫生服中心 |
55 |
55 |
19 |
20 |
15 |
17 |
15 |
重庆市沙坪坝区新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社区卫生服中心 |
19 |
20 |
26 |
30 |
15 |
18 |
16 |
重庆市沙坪坝区覃家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社区卫生服中心 |
20 |
12 |
15 |
3 |
5 | |
17 |
重庆市沙坪坝区土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社区卫生服中心 |
20 |
25 |
22 |
26 |
19 |
20 |
18 |
重庆市沙坪坝区陈家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社区卫生服中心 |
20 |
20 |
14 |
15 |
10 |
12 |
19 |
重庆市沙坪坝区童家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社区卫生服中心 |
50 |
50 |
13 |
15 |
21 |
23 |
20 |
重庆市沙坪坝区渝碚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社区卫生服中心 |
25 |
40 |
22 |
25 |
17 |
20 |
21 |
重庆市沙坪坝区小龙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社区卫生服中心 |
20 |
20 |
12 |
15 |
8 |
10 |
22 |
重庆市沙坪坝区石井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社区卫生服中心 |
20 |
20 |
17 |
20 |
10 |
12 |
23 |
重庆市沙坪坝区联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社区卫生服中心 |
31 |
20 |
9 |
10 |
6 |
8 |
合计 |
879 |
965 |
165 |
175 |
146 |
160 |
注:1.以上规划床位数可根据街镇行政区划调整、机构职能调整、医保政策调整、病床使用率、专业技术人员与床位配置等因素而动态调整。
2.所有床位均为编制床位。
(四)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1.功能定位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是提供专业公共卫生服务,并承担相应管理工作的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原则上由政府举办。
市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承担全市专业公共卫生任务,开展区域业务规划、科研培训、信息管理、技术支撑以及对下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监督考核等。
区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承担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任务以及相应的业务管理、信息报送等工作,并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公共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监督考核等。
2.机构设置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行按行政区划分级设置,区级行政区划内同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原则上只设一个。区级以下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承担相关工作。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精神卫生、康复、急救等公共卫生职能。
设置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挂区健康教育所)。
设置1所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
设置1个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设置1个区医疗紧急救援中心:依托区人民医院设置。
设置3所精神病卫生专业机构: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歌乐山院区)、重庆市精神病院、区精神卫生中心。
设置1个采血站:中国人民解放军重庆血站,供血机构为市血液中心。在区繁华商业中心根据需要规划设立采血点。
四、资源配置标准
(一) 床位配置
1.床位配置
分区域制定床位配置原则。根据区经济、社会、人口、卫生等方面的实际状况统筹考虑。到2020年,全区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病床位数控制在6.55张。
2020年沙坪坝区每千常住人口床位规划配置标准
区县 |
2010年 |
2014年 |
2020年 |
沙坪坝区 |
3.78 |
5.05 |
6.55 |
注:来源于市卫生计生委批复数。
2.每床占用建筑面积
每床占用面积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二)卫生人员配置
到2020年,全区每千常住人口卫生人员11.73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31人,注册护士数达到4.14人。
2020年沙坪坝区卫生人力资源配置标准
区域 |
卫生人员数 |
执业(助理)医师数 |
注册护士数 | |||||||||||
卫生人员 总数 |
千人口 卫生人员数 |
执业(助理)医师总数 |
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 |
注册护士数 |
千人口注册护士数 | |||||||||
2014年 |
2020年 |
2014年 |
2020年 |
2014年 |
2020年 |
2014年 |
2020年 |
2014年 |
2020年 |
2014年 |
2020年 | |||
沙坪 坝区 |
8564 |
15836 |
9.05 |
11.73 |
2555 |
4469 |
2.67 |
3.31 |
3083 |
5589 |
3.26 |
4.14 | ||
注:卫生人力资源配置标准按照都市区的标准进行的计算。 |
1.医院
以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为重点,按照医院级别与功能任务的需要确定床位与人员配比,医护比达到1:1.25。二级及以上医院床护比不低于1:0.6。加强儿科、精神科、全科等紧缺医技人员培养,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名,每10万常住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低于3名;医疗机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本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8%。承担临床教学、带教实习、支援基层、援外医疗、应急救援、医学科研等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以适当增加人员配置。未达到床护比、医护比标准的其中之一,原则上不再扩大床位规模。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3.5人以上,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初步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全科医生服务水平全面提高,与城乡居民基本建立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3.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到2020年,每万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3人。按照市级统一安排,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原则上按照常住人口1.75/万人的比例核定。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区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80%;专业精神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区域内人口数及承担的精神卫生防治任务配置公共卫生人员。
(三)医疗设备配置
根据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原则,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水平,降低医疗成本。
1.资源共享。鼓励通过各种方式整合现有大型设备资源,提高使用效率。支持发展专业医学检验中心和影像中心。到2020年,力争建设1—2所医学检验机构/影像中心。全面落实二级及以上医院检查结果互认。
2.配置标准。执行我市乙类医用大型设备配置标准,根据经济、社会、人口和目前大型设备情况,合理配置本区域乙类大型医用设备。
2020年沙坪坝区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控制数
区 |
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 |
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MRI) |
800毫安以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 |
单光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SPECT) |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LA) | ||||||||
2015年配置数 |
2020年规划数 |
2015年配置数 |
2020年规划数 |
2015年配置数 |
2020年规划数 |
2015年配置数 |
2020年规划数 |
2015年配置数 |
2020年规划数 | ||||
沙坪坝区 |
9 |
13 |
3 |
6 |
1 |
0 |
1 |
0 |
2 |
0 |
注:1.2015年配置数含市级医院,2020年规划数不含部队医院、市级医院。
2.来源于市卫生计生委批复数。
常规医用设备配置标准参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综合医院建设标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妇幼保健院、所建设标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血站基本标准》、《医疗紧急救援中心建设标准》和《中医医院建设标准》等标准进行配置。
(四)医疗技术配置
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改革后,理清相关医疗技术范围,将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作为管理重点,强化医疗机构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责任,保证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围绕常见疾病和健康问题,加快推进适宜卫生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
以发展优质医疗资源为目标,加强对临床专科建设发展的规划引导和支持,发挥其示范、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提高基层和区域的专科水平,逐步缓解地域、城乡、学科之间发展不平衡,促进医疗服务体系协调发展。注重中医临床专科的建设,强化中医药技术推广应用,新增市区中医重点及特色专科2-4个。
(五)人口健康信息资源配置
加快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发挥前期信息化建设项目试点基础优势,到2020年,逐步建立起跨机构的人口健康数据共享交换标准体系,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均建立起与其功相匹配的标准化的业务信息系统,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基本全覆盖和信息共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应用系统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
强化信息安全和标准规范管理,加强防护能力建设,建立数据标识、风险审核、分类开放和应用评估制度,推动数据融合开放,依法有序安全使用。
完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依托辖区三级医院信息化资源优势,推进区内的数字化影像、病理等医疗服务。普及应用居民健康电子档案,强化预防、治疗、康复的精细服务和居民连续健康信息业务协同,推进医疗、医保、医药的精准管理和跨区域、跨部门业务协同,探索跨机构、跨区域、跨部门的人口健康信息互联互通。
五、重点任务
(一)逐步实现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展向内涵建设转变
按照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明确政府办医的范围和数量,严格限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床位审批,严控公立医院标准建设,逐步实现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展向内涵建设转变,从数量攀升型向质量效率型转变。
区级公立医院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根据公立医院资源是否达标,合理设置床位,对床均业务用房面积未达标的区级公立医院可通过改扩建改善服务环境。按照规划,统筹各类公立医院建设发展,整合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区级公立医院要重点围绕近三年区外转出率靠前5—10个病种确定需要加强建设的专科,进行重点打造。
注重提高公立医院效率,公立医院病床使用率低于95%,平均住院日高于同类医院平均水平20%,疑难重症患者比例及手术难度低于平均水平,床护比、医护比配置不达标时,不再增加床位;公立医院病床使用率小于80%,并符合以上其他条件,可减少床位编制。
(二)扶持引导社会办医特色化发展
进一步放宽准入,按照《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要求确定审批权限和审批时限。根据权限,定期公开公布区域内医疗机构数量、布局以及床位、大型设备等资源配置情况,并将社会办医纳入相关规划。探索试点社会资本举办独立的血液透析机构。将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纳入政府补助范围。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补助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承接当地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以及政府下达的相关任务。加快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鼓励公立医疗机构为社会办医疗机构培养医务人员,提高技术水平。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引进新技术、开展新项目,提供特色诊疗服务。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政策。
(三)调整优化资源布局
按照严格规划增量、科学调整存量的原则,合理确定资源配置数量和布局。城市核心区域坚持“优化资源、提升内涵”的发展策略,严格控制公立医院规模和新设分院。城市功能拓展区域坚持“高端承接,合理布局”的发展策略,承接核心区域部分医院延伸落户或新增新设。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投入,实现服务重心下沉,支持社会办医,发展康复医院、护理院、儿童医院、健康养老机构,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
(四)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合理确定人才队伍结构
以居民健康需求为依据,合理确定各类人才队伍规模。强化老年医学、助产技术、儿科、合理用药、院感、急救等薄弱环节培训。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全面推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区级公立医院专科特设岗位计划。开展在职医生全科医学转岗培训,实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
实行全员岗位聘用管理,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完善对基层人才队伍在职称、待遇等方面的倾斜政策。
(五)探索区域医疗服务协同新模式。
建立和完善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社会办医院之间,中西医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整合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提高卫生计生的系统性、综合性、协同性,为群众提供系统、连续、全方位的医疗卫生服务。
强化防治结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对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加强指导、培训和考核,建立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协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职责分工,区级公立医院要成立疾病预防控制科,其他综合性医院及相关专科医院要依托相关科室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密切合作,承担辖区内一定的公共卫生任务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建立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机制和服务购买机制。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功能,确保各项公共卫生任务落实到位。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中的作用,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坚持中西医并重。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健全中医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加强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重大疾病防治、妇幼保健等方面的作用,不断拓展中医药健康管理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范围,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中西医临床协作,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协同协作,提高重大疑难病、急危重症临床疗效。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医疗康复护理服务领域的特色优势和在健康服务业中的优势。统筹用好中西医两方面资源,提升基层西医和中医两种手段综合服务能力,到2020年,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加强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强化妇幼公共卫生服务与妇产医院、儿童等专科医院及综合医院相关科室的协同,妇幼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加强对医院妇幼健康工作的考核和指导。进一步完善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切实改善区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和装备条件,加强综合医院妇产科和儿科建设,强化助产士、儿科医师和护士等紧缺人员培养,设立助产技术培训中心,加强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
完善上下联动。建立完善分级诊疗模式,建立不同级别医院之间,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控制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规模,到2020年,区域内就医比例达到90%。公立医院要帮扶和指导与之建立分工协作关系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其服务能力和水平。允许公立医院医师多点执业,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共享诊疗信息,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转诊预约挂号服务;将恢复期需要康复的病人或慢性病病人转诊到病人就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逐步承担公立医院的普通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推动全科医生、家庭医生责任制,逐步实现签约服务。通过医联体、合作托管等多种方式,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合理配置。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发展和加强康复、老年、长期护理、慢性病管理、临终关怀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到2020年,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诊疗格局。
(六)加快构建多元化健康服务业
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为根本,抢抓健康产业快速发展和国家政策利好契机,按照社会化、产业化、特色化、集聚化、融合化发展思路,巩固提升高端医疗服务核心优势,着力重点发展医疗服务、健康管理服务、养生养老、药品及健康器械商贸和制造、体育和健康商务服务六大产业;以打造特色鲜明、配套完善的健康服务业产业集群为重点,整合空间资源和发展要素,积极构筑“一城引领、两带联动、四区支撑”(见注释)的健康服务业发展空间布局。加快构建健康服务业多元载体,培育集聚健康服务业知名企业、人才和品牌,促进医疗、体育等事业优势向健康服务业优势转化,使之成为沙坪坝区经济可持续发展、核心竞争力提升的服务领域支柱产业。
(七)加快发展医养结合的养老产业
加快发展医养结合的健康养老产业。合理布局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引导社会养老机构积极发展,构建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开展国家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到2020年,每千人口老年养护型床位达到0.7张。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需要设置老年康复床位,构建社区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平台。提升养老机构的医疗护理、康复保健能力,鼓励民办养老机构增加养老护理床位。
(八)推进“互联网+健康医疗”建设
积极推进“互联网+健康医疗”的建设工作,建立可覆盖区域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且互联互通的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和医院信息平台。实现基本医疗、合理用药、公共卫生、远程影像、检验、会诊、全员人口信息、计生管理、医保等核心业务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促进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的数据整合和信息共享,基于平台开展健康大数据应用,便民、利民服务,推动双向转诊、分级诊疗的发展。加强信息数据安全及个人隐私保护。
六、组织实施与监督评价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区域卫生规划是政府对卫生事业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要切实加强对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领导,把区域卫生规划工作列入政府的工作目标和考核目标,建立问责制。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供给,优先保障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用地。卫生计生、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国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等部门要认真履行市级明确的职责,协调一致地推进区域卫生规划工作。
(二)遵循原则、创新机制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把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打破“以药补医”利益格局,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激励机制,为规划实施创造有利条件。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将符合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等经费全面纳入政府预算。重点办好区级公立医院。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完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按市统一部署完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体系,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等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加快发展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等第三方调解机制,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
(三)加强管理、严格实施
及时发布机构设置和规划布局调整等信息,将规划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提条件。所有新增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公立医院的设置和改扩建、病床规模的扩大、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无论何种资金渠道,必须依据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和程序,严格管理。
(四)沟通衔接、监督评价
做好与本规划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等规划的衔接。区级规划须由市级专家组论证通过后,经过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同意并报区人民政府审批,确保规划上下协调统一,增强系统性和权威性。建立区域卫生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成立专门的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评价过程中要实行公开评议、公平竞争,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规范、管理和保障区域卫生规划的有效实施。
注释:“一城”:重庆健康城。“两带”:歌乐山国际慢城功能带、西部新城养生休闲带。“四区支撑”:以健康商贸功能区、健康制造功能区、健康活力展示区、温泉养生功能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