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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106MB16554042/2024-00262 信息分类名称: 卫生/其他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 生成日期: 2024-06-07 发布日期: 2024-06-07
名称: 沙坪坝区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职业健康"三项行动"工作的通知
文号: 沙职防组办发〔2024〕8号 主题词:
沙坪坝区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职业健康"三项行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7

各镇街,区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区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2024年全国职业健康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职业病防治机构提质扩面行动(20242025年)工作方案》《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扩面行动(20242025年)工作方案》《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行动(20242025年)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全区职业健康“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5—6)。区卫生健康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三项行动”范围、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和工作措施,并将实施方案于630日前报市卫生健康委。

(二)工作实施阶段(20247—20259月)。区卫生健康委、疾控中心和相关技术服务机构按照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和自查自纠,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202412月和20258月区卫生健康委汇总各单位开展情况,开展阶段性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措施,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并将结果报市卫生健康委。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510—12月)。区卫生健康委全面开展“三项行动”总结评估,提炼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各项政策措施,结果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做好迎接市级评估准备。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将“三项行动”作为2024年和2025年职业健康工作重点任务,充分发挥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作用,及时向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报告工作进展,争取相关部门支持。要加强卫生健康系统内部的协同联动,一体化部署推动、联合督导检查、共享共用信息,构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政策支持。区卫生健康委和区疾控局,要因地制宜着力解决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重点是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健康政策和技术服务机构能力提升政策,要结合全区广泛开展的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和企业职业健康管家服务,建立职业健康高质量发展的长效机制,使职业健康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取得实质性成效。

(三)加强监测评估。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建立“月调度,年评估”的工作机制,确保“三项行动”顺利推进。按照市级工作安排及时上报卫生监督执法中发现的问题。

(四)强化工作督导。区卫生健康委和区疾控局定期组织工作督导,按照“三项行动”总体要求,落实责任分工,组织专家开展工作督查和技术指导,及时解决工作进展缓慢,工作质量不高等问题。

(五)广泛宣传引导。各相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利用网站、电视、移动终端等各类媒体平台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康杯”竞赛、“健康企业”建设、职业健康知识“五进”活动等各种途径,强化宣传动员,引导企业和职业病防治机构依法落实主体责任。要加强帮扶成效宣传,选树优秀典型,充分发挥先进企业的引领带头作用,形成指导一家、培训一片、带动一批的帮扶效果。要及时总结“三项行动”典型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沙坪坝区职业病防治机构提质合规行动(20242025年)实施方案

            2.沙坪坝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扩面行动(20242025年)实施方案

            3.沙坪坝区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行动(20242025年)实施方案




沙坪坝区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章)       

20246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沙坪坝区职业病防治机构提质合规行动2024—2025年)实施方案

为加快健全完善我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补齐技术服务短板规范技术服务质量管理,进一步提升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的能力根据《重庆市职业病防治机构提质合规行动(2024—2025年)实施方案》要求,现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范围和目标

行动范围:本次参与行动的机构包括全区各职业健康检查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外省市、外区本区开展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技术机构。

行动目标:进一步规范职业病防治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监测评估、工程防护检测评价、职业健康检查、诊断救治尘肺病康复等工作提高技术支撑能力和服务质量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和措施2025年底

(一)区疾控中心基本达到《重庆市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建设标准能够规范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承担85%以上国家职业病防治监测任务。

)各类职业病防治机构能够按规定填报统计信息报告卡,上报率100%;不报、迟报、瞒报、谎报等违法案件查处率达100%

(三)各类职业病防治机构监管覆盖率达到100%质控覆盖率每年达到100%,质控问题整改率达到100%出具虚假或者失实的证明文件的违法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四)区疾控中心承担职业病防治的公立医疗机构除完成国家职业病防治监测任务外,每年要结合管家服务”“帮扶行动深入到50家以上用人单位开展技术指导帮扶调查等工作,增强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和防控能力。

二、工作任务

(一)补齐职业病防治技术能力短板

1.对标对表开展自查。区疾控中心要对照市卫生健康《关于印发重庆市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卫办发〔202124以下简称24号文件)附件中省级、市或县级职业病监测评估技术支撑机构建设推荐标准自查;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对照市24号文件和重庆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相应标准自查自查的重点是本机构在人才队伍建设场所建设仪器设备配置支撑能力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差距

2.发现问题,积极整改。纳入行动范围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机构要全面梳理查找本单位存在的技术能力差距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深入分析查找问题根源6月底前形成技术能力自查问题清单并按照一单位一方案的原则制定能力提升攻坚计划,上报卫生健康委。

(二)开展职业病防治机构技术能力确认

3.直接确认。市卫生健康委对已取得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和已备案开展职业病诊断的机构,直接确认其具备能;对2023年以来备案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的技术服务机构直接确认其具备能力。新备案开展职业病诊断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市疾控中心在其备案3个月内开展现场核查,核查通过的直接确认其能力。

4.达标确认。2024年起市疾控中心每年组织开展噪声检测与评价能力验证、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职业卫生采样人员力考核工作同时,将尚不具备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区县疾控中心纳入工作范围,达到能力标准后可展与能力相适应的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2023年以前备案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的技术服务机构由市疾控中心按照修订完善后的重庆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评估达标后确认其能力

(三)加强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活动全过程监管

5.强化合规性检查。区卫生健康综合运用评估检查、质量控制、实验室能力比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延伸检查、举报核查等方式依据相关管理和技术规范开展对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追究技术服务机构及相关参与人员的法律责任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出具证明重大失实等犯罪行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强化报告监测和能力比对。各公立机构及技术服务机构应按照市疾控中心的要求参加噪声检测与评价能力验证、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职业卫生采样人员能力考核工作,做到应参加尽参加,根据市疾控中心的指导意见抓好整改落实。

7.强化问题整改。对评估检查发现的问题,区卫生健康委督促技术服务机构完成限期整改,对经整改仍无法达到审批或备案条件的机构,报请资质认可机关依法撤销审批或备案。

8.实行风险分色管理。市卫生健康委每年将根据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绩效评估中质量指标评分和实验室能力比对结果按高、中、低风险程度实行红、黄、绿三色管理。市卫生健康委每年开展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机构年度绩效评估,并向社会公示质量和效率评估结果。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和质量控制机构应加大对高、中风险机构日常监督和质量控制的频、次与力度。

9.推进数字赋能。各职业病防治技术机构要积极配合市疾控中心、重庆医药高专附一院开展e职卫民综合信息系统建设以及异常数据现场核查工作

10.强化跨省监管。对外省市、外区来本区开展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活动的机构,区卫生健康执法部门督促其在重庆市职业病防治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上领取质量控制号,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质量控制抽查

11.强化监督与质控联动。在职业病防治技术机构质量控制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线索的,由卫康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在对职业病防治技术机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区卫委及时上报市疾控局。

(四)加强职业病防治人才队伍建设

12.实施好国家职业病防治人才培训项目。疾控中心承担职业病防治的公立医疗机构要完善保障施,抓好人员选派续使用、长期培养等工作积极选派技术骨干参加国家职业病危害监测评估专业骨干人才培训和职业病诊疗康复人才项目以及2024年川渝地区首届职业健康技术行业技能竞赛活动不断提升本单位职业病防治人才能力水平。

13.规范职业病防治技术人员管理。各职业病防治技术机构要强化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检测评价人员、职业病诊断医师职业健康主检医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严格落实技术评审考核考试等各项要求,持续提升其依法规范执业水平。职业病诊断医师要严格按照《重庆市职业病诊断医师管理办法》规范管理

14.畅通职业健康急需人才发展通道。区疾控中心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导意见》(国办发〔202346号)要求积极推动卫生工程检验检测技术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促进职业健康人才发展

(五)强化职业健康社会服务功能

15.发挥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技术指导作用。疾控中心要持续提升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治理能力,积极开展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技术指导工作

16.全面推进企业职业健康管家服务。区疾控中心承担职业病防治的公立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职业病防治专业技术机构优势认真贯彻落实市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进步完善企业职业健康管家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卫发〔202362号)要求协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我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扩面行动和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行动为企业提供保姆式”“一站式便捷的职业健康服务助力企业发展促进营商环境优化。鼓励其他职业病防治技术机构参与企业管家服务。认真落实《职业健康管家服务规范》地方标准促进职业健康管家服务提质增效。

17.强化区疾控中心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功能。区疾控中心作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每年应开展一定数量的技术服务工作同时应当积极推进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请工作,确保到2025具备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资质。


附件2

沙坪坝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扩面行动

2024—2025实施方案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是行政部门了解和掌握辖区内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分布情况,开展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基础。为进一步摸清沙坪坝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底数,促进用人单位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扩面行动,2024年底,我区工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全覆盖。2025底,我区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10人及以上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应报尽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质量明显提升。

二、工作任务

按照“突出重点、广泛动员、加强指导、提质增效”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扩面行动,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一)建立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数据库”

1.建立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名单。卫生健康组织疾控中心等技术支撑单位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对区用人单位基础信息进行初筛,建立辖区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数据库(以下简称“数据库”)。

2.从市疾控中心获取信息区卫生健康委及时将市疾控中心每年通报的有职业健康体检和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检测信息,但未在国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中申报的用人单位,纳入“数据库”。

3.加强部门联动,行业主管部门提供信息。区发展改革委、区人力社保局、区经济信息委、区税务局、区国资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统计局、区总工会等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向区卫生健康委提供辖区内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名称、行业、所在地等基础信息;区卫生健康委要积极与农业农村部门联系采取辖区内宠物医院信息,将开展放射诊疗的宠物医院纳入“数据库”。

4.从卫生监督执法和卫生监督协管中发现信息。区卫生健康委在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和卫生监督协管过程中要强化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的发现,并将其纳入“数据库”。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未申报用人单位,停产停业6个月以内但未注销的必须纳入。

5.各镇街提供用人单位信息。各镇街职业健康管理职能部门,要强化属地职业健康监管责任,协助区卫生健康委摸清辖区企业情况,每月及时动态向区卫生健康委提供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信息。

6.从安全生产有奖举报中获取信息。区卫生健康委要从安全生产有奖举报中发现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线索,并将其纳入“数据库”。

7.补充完善用人单位信息。除以上信息来源外,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可根据本地区行业特点,增加申报扩面重点行业领域,对“数据库”进行补充完善。

8.核实确认用人单位信息。区卫生健康委发现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后,相关信息要在1个月内报告市疾控中心。及时核实确认市卫生健康委下发的“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名单”并在1个月内将核实情况反馈市疾控中心。

(二)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告知动员

9.强化告知动员。区卫生健康委和各镇街要通过发放告知单、利用公众号、监督意见书、《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多种形式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宣传动员活动,督促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主动申报。

10.做好专题培训。区卫生健康委和各镇街要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专题培训,重点对申报程序、企业行业类型、劳动者人数和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确定等内容进行讲解,使其掌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程序、内容和要求等,提高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质量和信息准确性。

(三)开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入户指导

11.逐户督促指导。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和各镇街根据确定的辖区内“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名单”,组织区疾控中心等职业卫生技术支撑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和职业卫生监督协管员逐户督促指导未申报用人单位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12.强化日常指导。区卫生健康委和各镇街在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等工作时,在开展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职业卫生双随机检查等工作时,要对用人单位申报信息进行核对,指导用人单位完善申报信息,提高申报信息的准确性。区疾控中心在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等工作时,在为用人单位提供职业健康服务时,也要指导用人单位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四)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调度与抽查

13.定期分析调度。各镇街至少每季度对辖区村(社区)申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调度,分析申报情况,了解工作进展,每季度末将本镇街申报情况发送至区卫生健康委。区卫生健康委每季度汇总全区情况,将相关情况进行通报,及时指导解决申报扩面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14.强化抽查考核。区卫生健康委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申报扩面行动工作情况抽查,从“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名单”中抽取部分用人单位进行现场检查,重点对职业病危害严重领域用人单位是否完成申报,申报的行业类别、规模、职业病危害因素等信息准确性进行核查,并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并作为对各镇街职业病危害申报率考核依据。

15.依法监督检查。区卫生健康委对申报及时、信息真实准确的用人单位,根据分级分类监管工作要求,适当降低监督检查频次;对于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但未申报的用人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法规宣讲和帮扶指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其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法定义务。


3

重庆市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行动

2024—2025年)实施方案

中小微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就业等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扩面行动( 2024—2025年)工作方案》《重庆市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行动(2024—2025年)实施方案》要求,推动中小微企业规范职业健康管理,提高中小微企业职业病防治水平,促进其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责任,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提高劳动者职业健康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指导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推动中小微企业规范职业健康管理,提升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水平。2024年和2025年,以企业职业健康管家服务为主要方式,每年帮扶中小微企业数量不少于20家。到2025年底,被帮扶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职业健康检查开展率、职业健康培训率均达到100%

二、工作任务

按照统筹创新、精准施策、交流共进、评估增效的工作思路,以建材、冶金、化工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行动,提高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水平,促进其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一)明确帮扶对象

1.明确重点帮扶对象。重点帮扶建材、冶金、化工等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以及职业病危害严重、有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病例的、纳入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的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确定。

2.注重帮扶对象的代表性。区疾控中心、执法部门要根据本辖区内行业特点,选择职业健康基础薄弱的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企业作为帮扶对象,建立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计划名单。

(二)明确“六个一”帮扶内容

3.开展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现场指导企业对所有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根据辨识结果和企业需求,指导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病防护设施及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等工作。同时,可以结合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场所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工作,为其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

4.建立一套实用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按照职业健康档案五盒一袋规范要求,帮助企业梳理现有职业健康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信息,根据企业现状,建立一套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企业工作实际、可操作的职业健康制度、职业卫生管理自查办法和应急预案,指导企业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5.开展一次现场职业病危害告知和防护用品配置指导。根据企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指导企业在厂区相应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告知栏、张贴告知卡及警示标识和开展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帮助企业核查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6.举办一次职业健康培训。将中小微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纳入每年度开展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范围,提高主要负责人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组织被帮扶企业劳动者开展一次职业健康培训,重点对劳动者职业病防治相关权利与义务,职业病危害防护基础知识,个体防护用品佩戴等进行讲解,提高劳动者个人防护意识和水平。

7.开展一次超标岗位职业病危害治理。对于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岗位的企业,针对超标岗位问题,结合企业实际,提出整改措施建议,帮助制定整改方案,指导企业开展整改和整改效果评估工作。

8.开展一次慢病筛查与随访服务。充分发挥职业健康管家服务团队的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在企业自愿的前提下由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医疗机构为其劳动者提供一次高血压、糖尿病筛查,为既往在职业健康体检或普通健康体检中血压、血糖异常劳动者建立健康档案,并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提供随访服务。

(三)制定帮扶方案

9.细化帮扶措施。区疾控中心作为职业健康帮扶行动的具体实施单位,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帮扶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明确具体工作措施、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区卫生健康执法部门要协同配合落实。

10.协同开展帮扶。将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与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素养监测与干预、女职工职业健康保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扩面行动等重点工作同时谋划、协同推进、共同提升。

(四)成立帮扶团队

11.强化技术支持。要充分发挥职业健康管家团队、技术支撑机构和专家的作用,鼓励第三方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参与,增强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技术支持力量。

(五)精准开展帮扶

12.一企一策,精准帮扶。区疾控中心要开展帮扶企业职业病危害现状摸底,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中小微企业在职业病防治中的急难愁盼问题,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专业、科学、具体、有效的指导,帮助企业补短板、强弱项,提高中小微企业的职业健康管理水平。

附件下载:

沙职防组办发〔2024〕8号 关于开展职业健康“三项行动”工作的通知(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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