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MB16554042/2024-00044 | 信息分类名称: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 | 生成日期: | 2024-01-22 | 发布日期: | 2024-01-22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新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
文号: | 主题词: |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本单位是政府举办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是重庆市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单位主要承担职能职责为三部分:一是为新桥辖区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预防接种服务、新生儿及孕产妇管理、慢病管理;二是为新桥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包含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治疗、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三是其他职能职责:作为重庆市首家军民共建示范基地,本单位致力于打造和平时期的军民共建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基地,打造战时住院病员(地方住院病人)疏散基地和伤员(战伤人员)康复基地,同时本单位履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职责、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其他事宜等。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下设机构总体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由业务科室:全科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预防保健科、妇保科构成;第二部分是行政后勤机构设置,包含综合办、医护管理科、医保办、财务科、社区部、总务科。单位现有编制数37人,均为事业编制,实有在编职工19人,财政供养人数19人,均为财政预算拨款开支人员。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534.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7.35万元,事业收入预算2227.09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88.27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心继续紧抓医疗业务发展,事业预算收入较去年增加427.0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534.4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96.57万元,住房保障12.3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88.27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61.1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427.0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7.3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7.35万元,比2023年增加61.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7.35万元,比2023年增加61.18万元,主要原因是保障中心医疗业务发展的基本运转成本增加,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缴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本单位2024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无增减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9.6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5.4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4.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无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殊专业技术用车1辆。2024年无一般公共预算车辆购置安排。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张庆, 联系方式: 023-65225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