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MB16554042/2024-00054 | 信息分类名称: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 | 生成日期: | 2024-01-22 | 发布日期: | 2024-01-22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丰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
文号: | 主题词: |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沙坪坝区丰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医院为主体,全科医师为骨干,合理使用社区资源,以人的健康为中心,以妇幼、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等为重点,满足公共卫生服务需求为目的,是一个以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为一体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单位。系重庆市医疗保险定点机构。
扎实推进医防融合,将中心的医疗资源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结合,以家庭医生团队为服务导向,以实实在在的民生举措全力承担丰文街道辖区6万余人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沙坪坝区丰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位于沙坪坝区丰文街道,2018年由沙区政府投资440余万元建成,于2019年11月成立运行,中心现有租用业务用房2960㎡,编制床位27张,职工68人,其中在编在职职工20人(编制人数40人),有高级职称4人,中级职称23人。服务辖区居民6万余人。中心开设有全科诊室(内科、外科)、康复病区(住院部)、妇科、中医科(中医、针灸、理疗、推拿)、口腔科、公共卫生科、预防接种门诊、妇女儿童保健、检验科、放射科、B超室、心电图室、中西药房等科室,目前拥有迈瑞彩超机、日本柯尼卡DR数字化放射成像系统、迈瑞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及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骨密度仪、产后康复仪、视力筛查仪、动态血压心电图、电子阴道镜、呼吸机等232件医疗设施设备,能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以及公共卫生服务。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本单位2024年不涉及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734.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0.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1413.98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26.21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82.4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734.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00万元,教育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6.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81.31万元,住房保障17.4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26.2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887.7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413.9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0.7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0.79万元,比2023年增加82.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0.79万元,比2023年增加82.4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5人增加人员经费82.43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
本单位2024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00万元。
本单位2024年及2023年未安排“三公”经费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2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0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救护车)1辆。2024年无一般公共预算车辆购置安排。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叶雅倩 联系方式:023-65317450;1818669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