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106MB16554042/2026-00065 | 信息分类名称: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其他/财政预算、决算 |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 | 生成日期: | 2026-02-06 | 发布日期: | 2026-02-06 |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
| 文号: | 主题词: | ||||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重庆市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的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承担的主要职能与职责:
1.社区预防:社区卫生诊断,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监测,预防接种,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预防,常见传染病防治,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健康档案管理,爱国卫生指导等。
2.社区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老年保健等。
3.社区医疗: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社区现场救护、慢性病筛查和重点慢性病病例管理,精神病患者管理,转诊服务等。
4.社区康复:残疾康复,疾病恢复期康复,家庭和社区康复训练指导等。
5.社区健康教育:卫生知识普及,个体和群体的健康管理,重点人群与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宣传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等。
6.社区计划生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等。
(二)单位构成。
1.设置职能科室:党政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后勤信息科、医院感染管理等科室。
2.设置临床医技科室:内科、外科、妇科、中医科、口腔科、康复医学科、检验科、放射科、心电超声室、药剂科、妇儿保科等科室。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无纳入本单位 2026年度预算编制的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614.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74.44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事业收入2039.92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12.4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38.12万元,事业收入减少350.5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614.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09.11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68.48 万元,住房保障36.77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12.4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7.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322.72万元,住房保障增加3.0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4.4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4.44 万元,比2025年增加38.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4.44 万元,比2025年增加38.12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部分在编人员晋级晋档后导致基本工资和社保增加;项目支出0 万元,比2025年增加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未编列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
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6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5减少(或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5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5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5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5减少(或增加)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委托业务费情况。2026年委托业务费涉及财拨资金0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6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63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5.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救护车/体检车)1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委托业务费:指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刘强 联系方式:023-6518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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