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106MB16554042/2026-00073 | 信息分类名称: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其他/财政预算、决算 |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 | 生成日期: | 2026-02-06 | 发布日期: | 2026-02-06 |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星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
| 文号: | 主题词: | ||||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星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始建于1953年,2008年6月整体转型成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一所具有公益性和综合性、承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诊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健康管理、危急重症的初步现场急救和转诊服务的卫生服务中心,是首批“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甲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最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庆市生态文明医院”、“重庆市卫生单位”、“重庆市预防接种示范门诊”、“重庆市AA级儿童保健门诊”、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康复专科联盟成员单位,是重庆市城镇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定点单位。主要职能有:
1.承担社区预防工作:包括社区卫生诊断、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监测、预防接种、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预防,常见传染病防治、地方病、寄生虫病的防治、健康档案管理、爱国卫生指导等。
2.承担社区保健工作:包括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老年人保健、精神病患者管理等。
3.承担社区医疗工作:包括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社区现场救护、慢性病筛查和重点慢性病病例管理、转诊服务等。
4.承担社区健康教育工作:包括卫生知识普及、个体和群体的健康管理、重点人群与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宣传健康行为和健康方式等。
5.承担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等。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纳入2026年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核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5809.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09.57万元,事业收入5000.0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9.45万元,变动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9.45万元,主要为工资福利拨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拨款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5809.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809.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70.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39.16万元,住房保障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9.4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9.4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9.5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9.57万元,比2025年减少19.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9.57万元,比2025年减少19.45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拨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拨款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与2025年无增减变化。
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2025年无增减变化。本单位2026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5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5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5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5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5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 委托业务费情况。我单位不涉及委托业务费预算。
3. 政府采购情况。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2.2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2.22万元;政府采购预算均由我中心业务收入承担。
4.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5.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无购置车辆预算。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 委托业务费:指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陈兰 联系方式:023-8666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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