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处理区内外群众给区委、区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政策、措施的建议。
(二)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及市信访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区级各部门、各街、镇(园区)及有关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三)协调处理我区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到区委、区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检查、协调区级各部门、街道、镇(园区)的信访工作。
(四)指导全区信访业务工作;总结推广各部门、街道、镇(园区)的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了解并掌握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
(六)对信访信息进行筛选、上报和反馈,对重要信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供领导决策参考。
(七)负责收集、征集,并督促采纳人民群众建议。
(八)负责区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牵头协调有关地区和部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