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6009290438E/2018-00058 信息分类名称: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18-08-31 发布日期: 2018-08-31
名称: 中共重庆市沙坪坝区委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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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沙坪坝区委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8-08-31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中共重庆市沙坪坝区委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一、 内设机构将原综合科、来信科和来访科3个内设科室调整为综合科、群工科、督查科(挂办信科牌子)和维稳科4个内设科室。
     (二)职能职责。各科室具体职责如下:综合科: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党群、文电、机要、保密、人事、机构编制、财务、信息、档案、安全保卫、会务接待、后勤服务等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政务公开、议提案办理、有关文稿的起草以及退休老同志的服务管理工作。 群工科:负责宣传、贯彻、落实新时期党的群众工作路线、方针和政策,组织指导干部下访群众工作;负责区级领导包案、积案化解及终结上报工作;收集分析社情民意,调查研究群众思想动态和群众工作的情况;探索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新方法,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承办区政府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区群众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查科(挂办信科牌子):负责全区群众来信和上级转送、交办来信来访的登记、转办、统计和综合分析、报告;负责各级交办信访事项的督办和终结工作;负责群众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承办区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众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维稳科:负责组织、协调对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收集研判各类群体性诉求;负责收集整理、分析研判全区稳定形势和动态;负责重大活动、重要敏感时段的维稳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承办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296.46万元,支出总计1228.15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318.40万元、增长32.32%,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物管费、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296.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6.46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300.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8.70万元,占28.34%;项目支出932.09万元,占71.66%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67万元,较上年减少4.33万元,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经费使用计划。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96.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2.19万元,增长31.72%。增人增资、物管费、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4.40万元,增长14.52%。增人增资、物管费、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00.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2.73万元,增长33.00%。增人增资、物管费、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8.73万元,增长14.90%。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8.15万元,占94.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5.2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7.13万元,占2.8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6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27万元,占1.4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住房保障支出17.24万元,占1.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8.7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8.70万元,较上年增加118.7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40.00万元,较上年减少70.91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用经费。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6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7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7.04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3.60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9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61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公务接待费1.0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8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43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21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0.1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5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70.91万元,下降63.9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8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物业管理费。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办领导班子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布置了相关工作,今年我办暂未涉及预算绩效有关的专项。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65368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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