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733958742B/2023-00011 | 信息分类名称: |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信访办 | 生成日期: | 2023-09-27 | 发布日期: | 2023-09-27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信访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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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沙坪坝区信访办公室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1、负责处理区内外群众给区委、区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汇总、分析、反映和通报重要信访信息;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的建议。2、处理区委、区政府及市信访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区级相关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3、协调处理我区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到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集体访和重大疑难信访问题。4、协调、指导、检查全区信访业务工作,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组织信访干部培训。5、负责收集、征集,并督促采纳人民群众建议。6、负责信访稳定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防控处置工作。7、统筹负责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群众工作。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重庆市沙坪坝区信访办公室内设综合科、群众工作指导科、办信科、信访稳定协调科4个内设科室,1个直属事业单位(重庆市沙坪坝区信访投诉受理中心)。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无。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714.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14.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 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544.46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经费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714.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87.27万元,教育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76.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03万元,住房保障27.7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552.36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经费预算。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4.9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4.96万元,比2022年减少544.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9.84万元,比2022年增加25.7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95.12万元,比2022年减少570.24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经费预算。
重庆市沙坪坝区信访办公室2023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7.5万元,比2022年减少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0.3万元,比2022年减少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万元,与2022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其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3.32万元,比2022年减少59.42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经费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95.1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傅景昕 联系方式:65368037,13637898789。
沙坪坝区信访办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