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MB1911615D/2021-00015 | 信息分类名称: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公文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医保局 | 生成日期: | 2021-03-11 | 发布日期: | 2021-03-11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1年沙坪坝区医疗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 ||||
文号: | 沙医保发〔2021〕11号 | 主题词: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各有关部委、区级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1年沙坪坝区医疗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沙坪坝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沙坪坝区医疗保障工作要点
2021年,全区医疗保障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全国、全市医疗保障工作会和区两会精神,围绕监管、改革、服务重点工作,持续推动我区医保高质量发展。
一、完善待遇保障
1.落实待遇政策调整。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及救助制度、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配合做好2021年居民医保新增财政补助资金落实。推动高血压糖尿病“两病”、“特病”、“国谈药”门诊用药保障。适时启动长期护理险试点。
2.稳定参保筹资。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引导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协同税务部门做好基金征收和高新区分账工作。
3.巩固医保扶贫成效。依托三重保障制度,执行全市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和配套政策,加强救助资金管理,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精准做好医疗救助对象(含贫困大学生)参保与资助工作。继续加强多部门联动,对象认定信息共享,确保“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应享尽享”。
二、严格基金监管
4.全面普法执法。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全行业培训,全社会宣传,组织“基金监管宣传月”活动,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5.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三假”和“乱计费”“乱用药”“乱检查”“三乱”欺诈骗保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实行存量问题“清零行动”,实现定点服务机构日常监督全覆盖。配合开展飞行检查、市级抽查、片区联组交叉检查、部门联合专项检查等综合监管。
6.创新监管方式。积极引入第三方力量、智能监管系统、落实举报奖励等方式,做好全过程监管,维护基金安全。
三、深化重点改革
7.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区人民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DRG支付方式改革进入实付阶段。继续实行总额预算管理,优化分配办法和考核指标设定,继续实行按病种、床日、人头及“两病”用药包干等多元复合支付方式。落实国家《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两定经办规程,强化两定机构协议管理,完善医保协议医疗机构考核办法。
8.深化药品耗材集采改革。做好国家及我市药品医用耗材新集采品种落地,适时开展国家和我市各批次已采购协议续约。重点落实精准报量、进度检测、按时付款、结余留用考核关键环节。推进挂网价、采购价、医保支付价三价合一。
9.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监测药品价格和供应变化情况;执行全市公立医疗机构病房床位收费政策;配合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审批。
四、提升公共服务效能
10.推进医保目录动态管理。执行国家2020年版医保药品目录;适时启动市级医保医用耗材目录;协助定点机构院内制剂纳入市级医保报销。
11.推进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巩固异地住院全国联网结算;扩大异地普通门诊由西南五省联网并入国内部分区域联网结算;试点异地特病门诊西南五省尤其成渝两地联网结算,不断增加辖区医疗机构开通覆盖面。
12.强化信息化能力建设。全面贯彻执行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适时启用我市医保信息新建平台。推进“互联网+医保”,主要医保经办服务事项“网上通办”,实现门诊特病申报、定点医院变更网上办理;互联网医院实现在线结算、用药保障服务等功能;持续推广电子医保凭证使用,辖区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开通医保电子凭证支付功能,参保人注册激活率达60%以上。
13.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继续打造“医保随时在您身边”服务品牌。推进医保经办业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实施一窗综办、高频事项跨省通办、全面开展“好差评”。依托街道、社区、高校、医疗机构等场所探索经办服务下沉,启动医保服务站试点,大力推进“就近办”。
重庆市沙坪坝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1年沙坪坝区医疗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docx